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出租人侵害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怎么维权?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1.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房屋租赁司法解释》)第21至第24条对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进一步作出了规定。其中第21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和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则不予支持。”

2. 在实务中对于承租人因优先购买权受侵害时请求赔偿的,具体按什么标准确定赔偿,上述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具体规定。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被侵害时有权获得赔偿的权利,但并没有规定具体的赔偿的方式和标准,在司法实务中缺乏可操作性,所以各地法院在赔偿标准上属于自由裁量权的范围,但是,从相关的判例来看,对于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赔偿标准,通常有2种不同观点

3.一种观点认为优先购买权性质为缔约请求权,出租人应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其赔偿范围的确定以缔约磋商时当事人的信赖利益为基础,而非完全的履行利益。

4.另一种观点认为优先购买权是一种期权,能否实现尚有同等条件这一限制,不能等同于房产必然应出卖给出租人,故不能以房屋差价作为确定损失的标准。

5. 二手房出售时处于出租状态,为避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交房后,因承租人主张出租方侵害其优先购买权产生纠纷,购房人在购房前应核查租赁合同期限、主体等信息,可要求承租人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书等书面文件。




·重婚罪的诉讼主体是谁
      关于诉讼主体,我国规定的主要是两类,分别是自然人和单位。对于《刑法》中规定的某些犯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而有些则只能由单位构成。那么您知道重婚罪的诉讼主体是谁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相信内容。 一、重婚罪的诉讼主体是谁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诉讼离婚去哪提起诉讼才好 起诉离婚去哪里
      很多人都知道诉讼离婚也就是打离婚官司,而此时涉及到官司了自然是由法院做出判决。但我国的法院很多,就导致不少想要诉讼离婚的夫妻搞不清楚诉讼离婚去哪提起诉讼才好。对此,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诉讼离婚去哪提起诉讼才好 (一)一般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


·离婚协议要列出婚前财产吗?
      离婚协议要列出婚前财产吗? 一、离婚协议要列出婚前财产吗? (1)写明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真实意思表示; (2)写明双方现有房产及其他不动产的名称和详细地址,离婚后所有权归谁所有, 以及动产如何分割、债权债务如何处理等意见; (3)有子女的,应写明子女的姓名、年龄,以及离...


·想离婚男方不给抚养费应该怎么办
      对于夫妻双方来说,不管自己因为什么原因导致离婚,但是孩子是无辜的,任何情况下都应该对孩子负到自己应尽的责任。离婚时,法院如果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女方,男方是应该支付给孩子抚养费的。但生活中可能有一部分人就是以各种理由不给孩子抚养费,那么想离婚男方不给抚养费应该怎么办呢? 一、想离...


·遭遇家庭暴力,受害者应收集哪些证据?
      遭遇家庭暴力,受害者应收集哪些证据? 在家庭暴力中,施暴者只要有暴力行为,就不会是只有第一次。所以,一旦遭受家庭暴力,作为受害者应当尽早的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如果时间过长,没有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就可能导致证据的灭失,那么家庭暴力的法律认定也会很麻烦。这对于事后的权益的保护和救...


·变更抚养权的手续是怎样的,如何变更子女抚养权?
      如果在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被判给夫妻中的一方,而在日后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因各种原因没有能力抚养孩子时,可将子女的抚养权变更到另外一方,那么抚养权变更手续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吧。 一、抚养权变更需办什么手续 在父母离婚时,有的不仅仅是财产分割的纠纷。有孩子...


·强奸罪有了女方的谅解书可以不坐牢吗?
      强奸罪有了女方的谅解书可以不坐牢吗?不能的必须要是坐牢的,但是有了受害人的谅解书法院在判决的时候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


·一、前妻开口就要抚养费,给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一、前妻开口就要抚养费,给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


·性格不和起诉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男女在结婚前都是情投意合,自愿结婚的,但是如果在婚后夫妻生活中不愉快,然后夫妻想要协议离婚,原因是因为性格不合,但是又说不出具体的理由,在协议离婚没有办法解决的情况下,想要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婚姻关系,因性格不和起诉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有明确的诉讼请...


·国家赔偿责任的前提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责任的前提是什么? 国家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国家赔偿案件受理条件有哪些? 1、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到损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及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


·一、离婚后女方要给孩子抚养费吗?
      一、离婚后女方要给孩子抚养费吗?离婚后女方也要给孩子抚养费,《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