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判决离婚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夫妻中的一方要是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话,此时虽然法院会受理离婚案件,但最后却不一定就会判决夫妻离婚。因此作为当事人,其实可以事先了解一下哪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判决离婚,然后再收集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据,这么最终被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会大一些。
一、哪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判决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重婚行为有两种形式:一是法律上的重婚,即有与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虽然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确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一种类似于重婚的违法行为。总之,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另一方不予宽恕的,可视为婚姻关系确已破裂;一方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是符合婚姻法原则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实施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内部的夫妻一方对另一方人身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暴力行为。事实是,家庭暴力直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正常的家庭秩序,破坏家庭成员间的平等地位与和谐关系,影响社会安定团结。虐待是指以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对家庭成员歧视、折磨、摧残,使其在精神上、肉体上遭受损害的违法行为,如打骂、恐吓、冻、饿、患病不予治疗、限制人身自由等。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和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如父母不抚养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不赡养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丈夫或妻子子不发行扶养对方的义务等。虐待和遗弃行为的受害者往往是家庭中的老弱病残者和缺乏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因而这些违法行为具有相当大的危害性,它破坏了婚姻家庭关系,侵害了家庭成员的人身和财产权利。若一方受另一方的虐待、遗弃而提起离婚请求的,经调解无效,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判决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一方有赌博、酗酒、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常常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也是造成家庭暴力的原因之一。特别是吸毒会导致吸毒者神经麻醉,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和意志,可能造成各种犯罪后果,必然会严重地危害夫妻感情。一方染上这些恶习屡教不改的,不履行家庭义务,双方难以同居生活的,另一方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视为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后,可判决准予离婚。
(四)因感情不各分居满二年的;
适用此条款须满足四个要件,第一,有分居满二年的事实。一般情况下指分居处于持续状态。第二,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而不其他原因。比如以对方虐待为理由离婚,就不用考虑分居这条,适用这条是指如果没有别的情节理由,分居二年就可以离婚。第三条,是诉讼离婚,而不是协议离婚。离婚条件不是一定要分居。第四,经过调解无效。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主要指除以上四种情形以外的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离婚纠纷相当复杂,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因家庭经济问题、子女问题、赡养老人等问题引起的,有的是因性格不投、志趣不合、感情淡化或变异而引起的。因一方被追究刑事责任,严重伤害夫妻感情而导致感情破裂以及婚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而导致感情危机,也是一方提出离婚的理由。
二、不准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一方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在六个月内无新的理由不得起诉离婚。在上述情况下,法院是不会受理或判决离婚的。离婚官司中,要是有证据证明上述法院可能会判决离婚的情形,那么相对而言最终解除婚姻关系的概率就会大的多。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最终夫妻离婚了,也不一定是判决离婚的。因为诉讼离婚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当事人还有可能是被调解离婚的。



·夫妻之间相处久了
      夫妻之间相处久了,都会有口角之争,也时常会有不欢而散的结局。有些身为妻子的可能会因为太过伤心,又或者听信他人的谗言离开丈夫,离开家庭。那么老婆跑了怎样起诉离婚还能不能起诉,这一点相信很多丈夫都会有相同的疑问。接下来将详细的为你解答这一疑问。老婆跑了怎样起诉离婚?离婚可协议或诉讼离...


·婚姻中男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办?
      婚姻中男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办?父母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不管是在婚姻存续期内还是离婚后。一般来说,父母都有履行义务,努力给孩子创造一个好的成长环境。可是现实生活中,有的父母不称职,没有做到为人父母的义务,对孩子不管不问。那么,婚姻中男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办?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女儿__自 年 月 日起由女方__抚养
      女儿__自 年 月 日起由女方__抚养,直至年满18周岁,其间负责其日常生活、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监护。 二、被抚养人的抚养费及支付方式 1. 男方__ 则每年支付抚养费__元,不承担具体抚养工作。 2.男方应于每年的12 月1-5日前将儿子的抚养费汇至女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


·哪些亲属关系禁止结婚
      哪些亲属关系禁止结婚根据我国《民法典》中的规定,一定范围内的亲属之间是禁止结婚的,因为近亲结婚所繁殖的后代,先天患病的机率大,为保证优生优育,才会做出这样的规定。那么实践中,哪些亲属关系禁止结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哪些亲属关系禁止结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


·一、离婚后财产另案处理的可能性大吗?
      一、离婚后财产另案处理的可能性大吗?离婚后财产另案处理的可能性不大,应当在判决离婚的同时,处理好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问题,因为离婚案件是一种很特殊的案件,是复合诉,就是说一个案件处理三个问题: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无论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有这三个,法院都应当主动调查并作出处理决...


·国家赔偿诉讼时效多久?
      一、国家赔偿诉讼时效多久? 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


·离婚后确认抚养权代理词的内容是什么?
      离婚后确认抚养权代理词的内容是什么?诉讼案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根据《 诉讼法》第  条之规定,  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当事人的委托,并指派我担任本案当事人  的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之后,本诉讼代理人进行了阅卷并进行了全面调查,今天又参加了庭审,对于该案有了较为全面...


·无过错起诉离婚需要遵守什么程序?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思想也越来越独立开放,以前谈之色变的离婚,现在也成了普遍的现象。我国法律也对此作出了专门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不合,确已无法生活下去的,可以选择离婚。离婚可以诉讼离婚,也可以协议离婚。那么,无过错起诉离婚需要遵守什么程序?详情参考下文。 不管有无过错,诉讼离...


·起诉离婚原告可以不出庭吗
      在离婚案件当中,作为原告方来说,既然是由自己提出了离婚诉讼请求,那么肯定提出的这一方对于婚姻关系已经真的不抱什么希望了。但是既然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婚姻关系的话,在法庭开始审判的时候,原告方和被告方还是要积极配合相关程序问题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起诉离婚原告可以不出庭吗? ...


·离婚案件中怎么要到高的抚养费?
      夫妻离婚后,如果双方有未成年子女,取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有权向另一方索要一定数额的抚养费。但是,生活中总会有变化,所以就有了提高抚养费的方法问题。所以,很多人就会问:离婚案件中怎么要到高的抚养费?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抚养费确定标准: ...


·离婚了对方不给抚养费咋办
      离婚了对方不给抚养费咋办 现实中有很多夫妻离婚后,一方常常对子女生活不管不问,也不给抚养费。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因为不管夫妻之间发生什么事情,父母都必须尽到抚养子女的义务。因此,父母离婚也要给孩子抚养费。那么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怎么要回抚养费? (一)协商解决 子女抚养费的支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