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架子工程承包协议书怎么写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架子工程承包协议书怎么写
众所周知,工程承包是主办方与承办方之间达成的一种协议,一般都是比较大的项目,牵扯到的金额比较大,所以需要签订工程承包协议书,这工程承包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益的,代表了双方的利益,那么架子工程承包协议怎么写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发包人:

承包人: 为了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加快工程施工进度,提高工程质量和经济效益,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经双方协商,特签订以下协议条文,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工程名称:

一、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外架及楼层内所有脚手架材料,包括场内各种防护设施搭拆(钢管、扣件、安全网、脚手片、钢丝绳、工字钢、油漆、绳扣等与本项工程相关的一切材料)。承包方进场的材料遗漏及盗窃失窃均由承包方自己承担。

二、承包内容

1、 地下室部位所有外板墙架搭拆、临时围护、地下室门洞封闭及围护。

2、 地上联排别墅及高层部分,外架搭拆,临边洞口围护,楼梯扶手及楼梯顶层的脚手架,电梯井的内外防护,工字钢(自带)安装及拆除。穿墙门洞模板配制安装应伸出墙面5cm。

3、 外脚手片绑扎、钢管、踢脚板、防护板的油漆、铁丝、挑架槽钢的安装、各种拉接点的安装预埋及钢丝绳的调紧,外架拆除前临时拉接的安装与拆除。外脚手架全数钢管刷油漆,挑网按规范要求。

4、场内和工程上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通道及通道口、各种机械、配电房、箱的防护棚,各楼层及地下室维护边防护栏杆,楼梯栏杆扶手的搭拆,生活区和办公区的加固,电梯井、管道井的隔离层,安全门装拆,预留洞口的封拆。(钢管油漆、隔离层、挑网都要符合规范)

5、 工作面:人货两用电梯的卸料平台及联排别墅的卸料平台,塔吊通道,临时材料堆放架。

6、 外脚手架防护设施和室内二结构,主体结构施工期内材料堆放整齐及外脚手架的清理工作,钢管扣件及本工种范围内所有装卸车工作。

7、本工程中包括以上未说明到的有关外架与防护有关的一切工作内容。

三、结算付款方式:

1、 按浙江省2010年预算定额规定的建筑面积法进行测定,地下室每平方米35元,地上联排别墅每平方米46元(工期为±0.00开始到外架完全拆除8个月计算),地上高层每平方米62元(工期为±0.00开始到外架完全拆除17个月计算±3个月)。

2、 付款方式:±0.00以下及各种防护设施搭设的的费用作为乙方自愿垫资,以后每完成十一层付工程量的50%结算款,主体完成后付总价的70%,余款待竣工验收后90天内付清(含税价)。质量达到宁波北仑区标化,如不达标扣单价以2元/平方米处罚。

3、 乙方需切实将发工资发放到职工,并安排解决职工的生活费,如出现每次结算款不够发放职工工资时则由乙方自行解决职工工资。

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任何的工程项目都需要签订承包合同协议书,以确保以后双方发生纠纷可以有所依据,工程承包协议书是发包方与承办方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的,至于架子工程承包协议,也是一种工程项目,需要签订协议书,具体的步骤文章中已经给出了。




·饭店雇佣童工怎么处理 如何处理非法雇佣童工
      对童工的使用,其实在我国是有限制的,原则上不允许使用童工,但如果是童星的话,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也是可以招录的。不过要是非法使用童工的话,自然要对单位作出处理。那么饭店雇佣童工怎么处理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饭店雇佣童工怎么处理 一般来说年满18周岁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事业单位批捕人员工资待遇怎么处理?
      一、事业单位批捕人员工资待遇怎么处理? 事业单位批捕人员工资待遇的处理主要是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不计算工作年限。经审查核实,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人民检察院不起诉或人民法院宣告无罪、免予刑事处罚,未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行政拘留,且未受处...


·公职人员一般都指国家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公职人员所从事的工作
      公职人员一般都指国家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公职人员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其实是需要对社会和公民抱有更强的责任心才可以的。因此,如果国家公职人员醉驾的话,相对来说公职人员醉驾对自己的影响肯定要大于普通公民。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在我国醉驾公职是否会被开除? 一、在我国醉驾公职是否会被开除...


·国庆节的加班工资该怎么算
      国庆节的加班工资该怎么算虽然说在国庆节需要给员工放假,但有些单位因为特殊原因不得不要求员工加班,那么此时国庆节的加班工资该怎么算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国庆节的加班工资该怎么算法定节假日: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按上一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节假日加班...


·劳动合同超出退休年龄还有效吗?
      劳动合同超出退休年龄还有效吗?劳动合同超出退休年龄就无效了,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如果用人单位愿意主动履行义务,放弃要求劳动者按龄退休权利,且劳动者也不主张退休权,法律就应该维持双方劳动合同效力。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一、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一、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


·劳动关系指的什么、劳动关系有什么特征?
      我们知道一般劳动关系是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一种关系,当然,有些情况下这二者之间建立的可能是劳务关系,这需要区分清楚进行处理才行。那从法律上来看的话,究竟劳动关系指的什么呢?具体又有怎样的特征?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劳动关系指的什么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力所有...


·注册资本工商登记规定的最低限额是多少?
      注册资本工商登记规定的最低限额是多少? 一、注册资本工商登记规定的最低限额是多少?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


·旷工三天被开除还有工资拿吗?
      旷工三天被开除还有工资拿吗?没有工资拿,工资是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旷工,是非不可抗力因素,劳动者既不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不出勤的情形,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劳动者旷工期间没有出勤,自然没有工资。而且因为旷工造成了用人单位损失...


·一、劳动仲裁受理的范围是什么?
      一、劳动仲裁受理的范围是什么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因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而产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怎样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