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都争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如果不能就未成年子女抚养权问题协商达成一致,那此时就无法通过协议方式离婚,而只能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争夺抚养权,自然是要提供相应证据才行的。那到底离婚都争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都争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
离婚夫妻因为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无法协商一致的,此时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让法院作出判决,而在起诉离婚过程中想要孩子抚养权的话,就需要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抚养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那么起诉离婚要孩子需要提供哪些证据呢?司法实践中,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的一方,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抚养权。具体包括提供以下方面的情况证明:1、工作性质;2、工作环境;3、收入状况;4、居住条件;5、文化程度;6、性格修养;7、其它家庭成员状况。此外,还可以提供对对方不利的证据,以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如,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等等。
二、利于取得抚养权的证据有哪些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法院在对子女抚养权作出判决的时候,会充分考虑多种因素,包括父母的经济能力、居住条件以及文化程度等等,因此要想争夺子女的抚养权,可以从上述几方面入手考虑来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离婚的时候若出现了争夺抚养权的情况,那么就必然会涉及到打官司,而此时法院会怎么做出判决呢,就要看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是怎样的了。哪一方提供的证据更能证明自己对子女的抚养有利,那实际取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大很多。具体离婚都争抚养权需要哪些有利证据,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家庭暴力的法律认定标准是什么?
      家庭暴力的法律认定标准是什么? 家庭暴力的法律认定标准是什么?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值得注意的是,家庭成员间的精神侵害也纳入到了家庭暴力的范畴。 家庭...


·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
      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 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基于双方曾经的婚姻关系产生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有些人可能会困惑,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不动产的分割...


·军人离婚小孩抚养权归谁?
       许多人离婚后都会牵扯到相关的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还有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军人离婚的话也不例外,军人离婚也会牵扯到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那么军人离婚小孩抚养权又该怎么分配呢?国家对于这一方面有哪些规定,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军人离婚小孩抚养权归谁? 人民法院...


·女方不尽抚养义务的证据有哪些?
      不管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是否存续,对于那些享有孩子的抚养权的主体来说,都是需要将孩子抚养至成年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依旧存在着民事主体,不履行抚养孩子义务的情形,此时,在掌握女方不尽抚养义务的证据之后,可以提出诉讼请求。 一、女方不尽抚养义务的证据有哪些? 《婚姻法》第21条第2款...


·父母在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多少
      父母离婚的其实并不能免除对自己亲生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而此时若家庭里面只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话,在一方获得了抚养权之后,另一方就要实际支付抚养费。那此时,您知道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多少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多少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


·离婚后还能争夺抚养权吗?
      离婚后还能争夺抚养权吗? 可以,但是要满足以下条件: 离婚后,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父母双方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这就是孩子抚养权的变更。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是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


·离婚后变更小孩子抚养权去哪里变更
      离婚后变更小孩子抚养权去哪里变更可以协议变更去公证处公证(公证非必须),也可以请求法院裁决变更。1、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时,你们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


·结婚三年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有的夫妻在结婚后几年就因为双方生活习惯等不同而离婚,不管是怎样的夫妻离婚其实都会涉及到一个财产分割的问题。那实践中,要是夫妻结婚三年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协议分割 夫妻协商财产分割,根据自愿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平...


·女方如何获得抚养权
      女方如何获得抚养权 夫妻双方离婚后,对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主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在下列情况下,女方会在争取抚养权方面有很大的优势:1、两周岁以内的子...


·法院违法国家赔偿的标准是多少
      一、法院违法国家赔偿的标准是多少?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


·在离婚案中,当事人可以在公安局立案后撤销吗?
      在离婚案中,当事人可以在公安局立案后撤销吗? 一、离婚案件可以立案后撤销吗 如果是民事案件,在法院立案后,可以向法院提交书面“撤诉”申请书,由法院审查后,下达民事裁定书,允许撤诉。例如“离婚”案件:由于我同被告经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现特向法院申请撤诉,请批准。撤诉,是指在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