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铺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商铺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在我国,我们对一块土地所有权的持有主要是看土地使用证和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我们对土地使用的权利,我们知道,无论是商铺,还是个人住宅,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的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我们知道商铺的使用权是40年。那么,商铺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
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二、商铺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
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特别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见稿”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但是,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费是最有可能的。由此可见,相信您在我们的文章之中对于商铺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呢的问题已经有答案了,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到期了是可以申请续期的,具体怎么续期的相关内容在我们的文章之中已经一一罗列出来了,更多相关的知识可以点击下面延伸阅读部分。



·家庭内部土地承包权纠纷怎么解决
      家庭内部土地承包权纠纷怎么解决 家庭内部土地承包权纠纷,是一种常见的土地承包纠纷的类型,在处理纠纷的过程中和一般的情况有很多类似的地方。那么,家庭内部土地承包权纠纷的处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呢?解决纠纷的方法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一、家庭内部土地承包权纠...


·土地使用证加多人名字怎么办理?
      土地使用证加多人名字怎么办理?村民拿到宅基地后,就可以合法的修建房屋了,等房子盖好,村民要去办理一个土地使用证,以证明土地使用的合法性。一般来说,土地使用证上的名字是土地使用者的。如果村民实在想加名字上去,也是可以的,需要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那么土地使用证加多人名字怎么办理?下面...


·合肥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是怎样的?
      合肥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城镇化改造建设顺利推进实施,许多原属于农村集体性质的土地都有了新的规划设计用途,需要进行重新建设和开发,这就不可避免的涉及集体土地上农民房屋的拆迁和补偿问题,为了在保证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同时,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各...


·合同之债诉讼管辖地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之债诉讼管辖地是怎么规定的 一、合同之债诉讼管辖地是怎么规定的? 债务合同纠纷的管辖地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


·外地人在北京买房资格有哪些
      “北漂”这个词您应该不陌生,有很多人都是“北漂”一族。他们辛苦奋斗就是想在北京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北京是中国的首都,是经济发展最快的城市。外地人在北京买房子是有条件的,不是有足够的钱就可以在北京买房子。那什么样的人能在北京买房子呢?在北京买房资格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为您一一解答...


·安徽省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安徽省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安徽省对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进行了修正,其中对安徽省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进行了介绍。 一、征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 (一)征用鱼塘、藕塘、苇塘、灌丛、药材地等,为其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 (二)征用果园、茶园、桑...


·潇河新城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潇河新城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也为了方便人们的出行,大量的修建铁路高铁等项目,同时这些项目需要征地的支持,但也会对原土地使用者进行一定的补偿,那么潇河新城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潇河新城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土地补偿标...


·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的条件是什么样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的条件是什么样的?一般来说在我国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是不能用于拍卖、抵押等商业性操作的,但是拥有国有土地的企业常会为了能够让土地的利益最大话,常会希望可以将手头的国有土地转化成集体土地,然后在进行相应的商业运用,从而最大限度的提升土地的价值,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的...


·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性的规定是什么?
      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性的规定是什么?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性的规定是按照我们国家的土地管理法来进行一个土地方面的划分,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


·楼房有没有土地使用证?
      很多人买房子都知道一定要过户,要把属于自己的房产证拿到手才安心,其实很多人都会忽略掉一个证那就是土地的使用证,土地是国有的,并不是个人所有或者有的人会觉得是房地产的老板已经买下这块土地了,这样的理解都是错误的,我们都是借用国家的土地,是需要土地的使用证的。楼房有没有土地使用证这个...


·山东,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山东,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一) 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