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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工伤鉴定标准是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在我们的生活之中,难免会受到伤害,在工作之中受到伤害叫做工伤,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只要确认了是在工作之中受到的伤害,也就是工伤,那么受害者就可以根据受伤级别依法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赔偿,那么2017年眼睛工伤鉴定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工伤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工伤是工作伤害的简称,亦称职业伤害,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1921年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公约中对“工伤”的定义是:由于工作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事故为工伤。1964年第48届国际劳工大会也规定了工伤补偿应将职业病和上下班交通事故包括在内。因此,当前国际上比较规范的“工伤”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由工作引起并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二、眼睛工伤鉴定标准
首先要区分工伤或其他人身损害。伤残等级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为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B/T 16180-2006 )j)十级1、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II度及Ⅱ度以上者;2、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 8 ;3、双眼矫正视力≤0. 8 ;4、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5、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6、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行文至此,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眼睛工伤鉴定的相关问题的全部解答,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伤害,且先认定是工伤,那么就可以依照工伤等级得到相应的赔偿,我们建议,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欢迎再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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