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者无证据劳动关系如何证明?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劳动关系的确定对劳动者而言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这意味着劳动者可以因此享受到劳动法的保护。但劳动者在因种种事由而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在解决劳动争议维权的过程中,劳动者首先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但是,劳动者无证据劳动关系如何证明?下面我们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

一、哪些证据能证明劳动关系?
在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本人手上没有劳动合同文本的情况下,要学会搜集和保留维权证据。劳动关系方面证据证明的内容包括如何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何时起双方建立用工关系两方面。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有很多表现形式,并不固定。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颁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按证明效力依次排列如下:(一)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二)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如无法搜集到上述证据原件,可采取复印或拍照方式搜集;(三)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如用人单位已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打印自己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四)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上岗证、胸卡、门禁卡、出入证、暂住证、健康证、资质证等能够证明劳动者职务职位的证件(最好上面有单位盖章);(五)劳动者入职时填写的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可采取复印或拍照方式保留;(六)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七)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二、没有证据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根据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根据该通知第三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可以看出,即使劳动者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如有的劳动者在上班几天内发生工伤,无法出具工资证明、证人证言等证据的情况下,劳动者只要能够证明双方之间的关系符合该通知第一条的规定条件,同样可以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上文中有详细的介绍。实践中,当您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劳动争议时,如果您提供的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不足,您将会败诉,也就意味着您的合法权益将得不到实现。如果您对于相关证据的收集存在疑问,不妨咨询一下劳动争议方面的专家律师,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形有哪些1、不按时上下班、考勤打卡。2、提前下班早退离开工作岗位的。3、工间休息工间操超过规定的休息、做操时间的。4、上班时间内作私活的。5、在班不在岗,脱离自己应在岗位的。6、请霸王假,未经许可自行次日不到岗工作的。7、酒后上岗、值班中饮酒。8、在工作时间...


·员工持股平台注册资本多少合适
      员工持股平台注册资本多少合适 一、员工持股平台注册资本多少合适? 这个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注册; 1、由于注册手续的费用是按资金多少的百分比来算的,所以注册资金多,注册手续费就贵。虽然工商免费了,税务还是按照注册资金来收印花税的。 2、公司注册资本越高,所承担的民事责任越...


·建筑加固工程质量保多久
      建筑加固工程质量保多久 在建筑工程中,所有的基础设施都是有质量保证期的。如果在质保期内出现了问题,那么,相关的人士是会受到惩罚的。建筑工地上,有些地方在修建的时候,为了确保工程的完美,会对工程进行加固。加固工程的质保期也是有规定的,以下是对建筑加固工程质量保多久的问题的介绍。 ...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享有哪些权利
      很多时候,劳动者新进入一家公司的,单位一般都会与其约定试用期,虽然在试用期期间劳动者能够享受的权益相对较少,但此时也是能够享有一定权利的。那到底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享有哪些权利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享有哪些权利 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


·什么叫工程投标保证金?
      什么叫工程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其主要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一般劳动仲裁裁决哪些情形可以撤销?
      一般劳动仲裁裁决哪些情形可以撤销? 一、劳动仲裁裁决哪些情形可以撤销?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


·在我国未成年工的年龄是多少岁
      未成年工有别于童工,就我国的规定来看,虽然法律明确禁止用人单位招用童工,但却是允许单位录用未成年工的。只不过此时需要单位充分保证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而已。那具体来说在我国未成年工的年龄是多少岁?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在我国未成年工的年龄是多少岁 我国劳动法规定 ...


·新员工的试用期是入职吗?
      往往现实中许多公司都会设置试用期,用来考核应聘员工是否符合公司的要求以及能胜任工作要求。但新员工的试用期是入职吗?实际上试用期与正式入职后的工作期有着较大区别,最大的不同在于是否与公司签订了正式入职合同。今天我们来看一下试用期和入职的区别。 试用期与正式入职不是一回事 试用期...


·劳动合同赔偿确认劳动关系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员工在没有什么过错的情况之下,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话,肯定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的。但是很多单位都拒绝为员工支付赔偿金,甚至在解除劳动关系以后,员工索要赔偿金的时候直接否认劳动关系。员工如果要进行维权,就必须首先确认劳动关系。就需要知道劳动合同赔偿确认劳动关系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违约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违约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除了竞业条款或者培训协议外,用人单位不得和劳动者约定其他违约金。劳动者违约的,需要依法支付对应的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


·五年的员工如果要辞退赔多少?
      五年的员工如果要辞退赔多少? 一、五年的员工如果要辞退赔多少? 五年的员工如果要辞退赔偿的数额需要区分具体的情况,如果员工严重违法,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没有补偿,反而可能赔偿用人单位经济损失。 如果具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被辞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