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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索赔的材料有哪些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在进行交通事故索赔时,我们只有做好索赔的相关准备工作,才能有利于交通事故赔偿的顺利进行。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交通事故索赔的材料有哪些呢?此外,在实践中,对于交通事故的索赔我们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明。
一、交通事故索赔的材料有哪些
索要交通事故赔偿立案需准备以下资料:
1、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
(1)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原告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当事人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家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5)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关关系的证明。
(6)提供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互相关系的证明。
2、交通事故证明具有诉讼及代理资格的证据
(1)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2)原告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应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联系电话,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为执业律师的,应提交执业证复印件。
(3)原告为香港居民或涉台、澳及其他地区、国家的当事人委托国内执业律师代为诉讼的,应按照司法部的规定经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办理公证委托手续。
3、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
二、交通事故索赔要注意什么
交通事故索赔注意事项:
1、注意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
交通事故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一般自治疗终结之日起算。交通事故如果不涉及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两年。
2、起诉时注意申请才财产保全
由于诉讼过程耗时较长,肇事方可能在诉讼过程中将肇事车辆转移过户,造成“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状况,受害者的权益难以保障,因此,在起诉的时候申请财产保全可以保证判决能够得到更好的执行。
3、申请先于执行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住院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可以在诉讼中申请先予执行。
4、选择管辖法院
被告住所地和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法院均有管辖权。而赔偿标准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赔偿,所以受害人应当向赔偿标准高的管辖法院起诉。
5、注意相关证据的保存
事实上,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进行交通事故的诉讼,往往诉讼的过程会比较长。这时候,为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索赔过程中,有不少事项是需要注意的。如果您不知道该如何进行交通事故索赔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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