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事诉讼解封房产要多久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民事诉讼解封房产要多久 民事诉讼解封财产所需时间
1、一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二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3、特别程序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4、审判监督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民事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民事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民事纠纷问题虽说可能会对我们的个人财产产生一些影响,但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如果遇到民事纠纷问题的话,还是应该保障好自己的个人权益,不能因为诉讼过程的麻烦就放弃保障自己的个人权益。民事诉讼解封房产要多久这样的问题还根据案件的情况不同,时间上会有所不同。



·房产抵押反担保合同是什么?
      房产抵押反担保合同是什么意思一、定义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房产抵押反...


·一、离婚期间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离婚期间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离婚期间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二、离婚房产如何评估对于房...


·哪些情形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哪些情形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符合以下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


·一、婚前买房按揭离婚怎么分配?
      一、婚前买房按揭离婚怎么分配?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


·一、出租人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一、出租人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情形有哪些?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首先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协商的方式,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解除租房合同的条件,也可以经过协商后决定解除房屋租赁协议。如果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当事人也可以解除房屋租赁...


·司法拍卖的房子能买吗?
      司法拍卖的房子能买吗?随着现在房地产业的飞速发展,买房子的人越来越多,房价也越来越贵,现在买房还有限购政策,所以好多人把目光放在司法拍卖的房子上,那么司法拍卖的房子能买吗?购买司法拍卖的房子有什么风险?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一、司法拍卖的房子能买吗。由于多数情况下司法拍卖房...


·未签购房合同房价下跌怎么办
      未签购房合同房价下跌可以协商按照新的价格购房。没有签订合同,对买卖双方不具有约束力,原则上是对方可以重新谈判,确定价格。如果签订了合同,签订的购房合同有法律效力,一旦签订,合同将会保护甲、乙双方的权益。根据合同约定,法律不支持以降价为由而退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


·买房的注意事项——尽量回避问题开发商的期房
      买房的注意事项——尽量回避问题开发商的期房 目前大部分开发商资金链状况还是比较安全的。但近段时间以来,关于各个楼盘延期交房或者交房质量问题的现象也越来越多。对于某些盲目扩张以及实力弱小的开发商,资金链断裂的危险在加大,楼盘烂尾的危险也在加大。所以买期房的时候一定要选品牌开发商,...


·儿子未婚死亡房产咋继承
      儿子未婚死亡房产咋继承儿子未婚而亡,父母是最合法的继承人。除非其未婚妻能证明房子属于她们共有财产,其父母不能全部继承除外。独生子女去世后,属于他的财产将即时成为他的遗产,由他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平分):如果他未婚未育的话,那法定第一顺序承人就只有父母,也就是说父母各继承...


·房屋认购的法律效力属于正式签合同了吗
      房屋认购的法律效力属于正式签合同了吗 一、房屋认购的法律效力属于正式签合同了吗? 不是,商品房认购书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一旦签署,即对双方当事人产生相应约束力。购房者在签署商品房认购书时千万不能因其内容简单而掉以轻心,尤其是不能认为商品房认购书不是正式合同,从而置商品房认购书...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协议需注意哪些问题?
      在租房的过程中,难免会碰到想要停租的情况,那么什么情况下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呢?在解除合同的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在本文中将为您讲讲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协议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约定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