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情况下离婚必须进行诉讼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

虽然法律中规定的离婚方式包括了两种,而现实中多数想要离婚的夫妻也是选择协议方式进行的,但在有些情况下,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了离婚必须进行诉讼,那您知道究竟在什么情况下离婚必须进行诉讼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什么情况下离婚必须进行诉讼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有以下情况出现,当事人不能通过民政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而必须通过诉讼程序才能离婚:

1、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

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分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如果一方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民政局是不可以受理离婚申请的,因为民政局不能确定当事人是否具备真实自愿的离婚意愿。同样,法院也不会直接受理被确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离婚起诉,包括当事人亲属在内的任何其他人都不能代替当事人起诉离婚,只能由另一方当事人起诉,而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监护人作为其代理人参加诉讼;

4、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1994年2月1日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当事人,虽然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同居生活的,构成事实婚姻。如果解除事实婚姻关系,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在一起生活,只是同居关系,可以自行解除,不需要到民政局或法院办理解除关系手续,只是双方有财产或子女抚养纠纷,才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5、双方是在国外或港、澳、台登记结婚的。对于不在祖国内地登记的婚姻,不管双方是否能够达成协议,只能通过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离婚。

二、诉讼离婚该向哪个法院起诉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感情破裂,一方要离婚而对方不同意时,或者双方虽然同意离婚而对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协议时,当事人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由法院判决。诉讼离婚必须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否则法院不会受理。而在离婚的时候也要搞清楚究竟什么情况下离婚必须进行诉讼,若不是必须诉讼的话,则完全可以通过协议方式离婚。


·离婚男方放弃抚养权可以吗?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而离婚中最多的纠纷就是关于抚养权问题。一般来说,孩子归谁抚养是有父母协商决定的。那么,离婚男方放弃抚养权可以吗?离婚时抚养权一般是怎么判的?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男方放弃抚养权可以吗? 离婚男方可以放弃抚养权,但是需要给付女方孩子的...


·离婚后财产纠纷能够反诉诉讼吗
      离婚后财产纠纷能够反诉诉讼吗如果夫妻之间有共同财产,建议反诉,这样可以避免以后争议、同时取得有效判决或调解书后,也有利于以后必要时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避免将来还需重新起诉。二、离婚诉讼中能提反诉吗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是平等的,法律给予原告以起诉的权利,同时给予被告以答...


·哪些情况下不能够协议离婚
      实践中,也不是所有的夫妻都是可以协议离婚的,毕竟此时需要满足法律中规定的离婚条件才行。同时在一些情况下也是不能够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那其中究竟哪些情况下不能够协议离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情况下不能够协议离婚 1、一方要求离婚的。也就是说,一方...


·分家析产纠纷怎样处理?
      分家析产纠纷要是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时,一般应提交如下证据:(1)户口本、身份证、证或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2)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以担保贷款为...


·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起诉离婚凡不能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
      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起诉离婚凡不能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坚持离婚的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形:(1)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2)双方虽自愿离婚,但对于子女抚养和抚育费不能自行达成协议的。(3)双方虽自愿离婚,但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处理达不成一...


·根据我国的新婚姻法32条的相关解释是怎样的?
      您都清楚的是,婚姻法是规定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一部法律。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最新的婚姻法全文内容比较复杂,需要您了解的事物也比较多,但是一般普通的老百姓对于婚姻法中专门问题并不是十分的清楚,那么,根据我国的新婚姻法32条的相关解释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


·深圳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随着现代人思想的不断解放,人们对于婚姻的看法越来越不同,导致了现在的离婚率居高不下。不同的地区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的具体规定会有所不同。那深圳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分割时需要注意哪些地方,怎样才能达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下面由我们为你解答。 一、财产分割的具体法规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


·一、离婚时合理的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一、离婚时合理的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多少钱?
      一般情况下,我们在离婚时会选择协议离婚,它的特点是双方可以就子女的抚养问题和财产进行协商解决。而诉讼离婚则免去了不必要的纠纷,可以更公正的对财产进行判决。那么,我们针对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多少钱?总结了以下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离...


·祖父母抚养孙子女需具备哪些条件?
      祖父母抚养孙子女需具备哪些条件??现实生活中,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以致于有许多祖父母抚养自己的孙子女。虽然原则上来说,老人与小孩都属于应被抚养或赡养的人,但是在我们国家人仍存在着许多只有祖父母与孙子女共同生活的情况。需要了解的是,如果非特殊原因,法律不可以要求祖父母对孙子女履行...


·办协议离婚要注意什么事项
      夫妻在办理协议离婚的时候,如果不满足规定的条件,那此时自然是不能顺利的离婚的。而即使在满足了协议离婚条件的情况下,也提供了相应材料的,也有一些事项是需要当事人注意的。那究竟办协议离婚要注意什么事项?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办协议离婚要注意什么事项 1、离婚协议要合法。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