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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不和分居几年后可以离婚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离婚一般是夫妻感情走到了尽头作出的选择,但有的时候当事人可能是因为长时间的分居生活,从而导致感情变淡,然后要求离婚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夫妻感情不和分居几年后可以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感情不和分居几年后可以离婚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是没有规定分居几年就可以自动离婚的情形,法律只是规定了因为感情不和分居2年的,起诉离婚后法院对其调解无效的,那么就应判决离婚。但是,这并不代表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就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了。

我国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有两种,一种就是双方协议离婚,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经有恰当的处理,就会发给离婚证。

另外一种就是诉讼离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如果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经过调解无效的,也应准予离婚。

具体的法条依据是:

《婚姻法》第三十一规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分居2年,一定能判离婚吗?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该规定有三个要件:

1、分居时间必须满两年,而且分居必须是不间断的。

2、分居是因感情不和引起的。

3、经过调解无效。

所以分居两年起诉离婚法院并不必然判决离婚。

夫妻分居不是必然会导致离婚,同样的光是感情不和,也不能判断就属于感情破裂,因此夫妻因为感情不和分居的,不是一定可以解除婚姻关系。若需要解除的话,则也要满足规定的条件之后,法官才会准予离婚。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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