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债务成立的后果是什么?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债权债务成立的后果是什么? 一、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
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了。
二、债权债务成立的后果是什么?
(一)债权债务承担的条法律后果:
1、必须要有有效的债务存在。
本来不存在或已经消灭的债务订立债务承担协议,不发生效力;
2、所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
性质上不可移转的债务,不能作为债务承担的标的;
3、要有以债务承担为内容的协议。
债务承担协议,以债务移转为其内容和目的;
4、债务承担协议须经债权人同意。
这是债务承担协议发生效力的最主要条件。
(二)债务承担的法律后果主要表现在:
1、债务人脱离债务关系,由承担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承担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仅能请求法院要求承担人强制履行,与原债务人无涉;
2、债务人基于债权债务关系所取得的对于债权人的抗辩转移给承担人;
3、从属于主债务的从债务由承担人负担。并存的债务承担,又称债务加入,是指原债务人并不脱离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了债务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
此时,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成立连带关系,他们共为连带债务人。
需要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不然如果一方出现违约,就会损害到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因此,债务人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债务。同时作为债权人,也应当在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



·证券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流程是怎样的
      证券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证券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债券上市的证券公司应当与证券交易所订立上市协议,遵守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规则,接受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其具体条件包括: 1、债券发行申请已获批准并发行完毕; 2、实际发行债券的面值不少于5千万元; 3...


·债权转让需要通知从权利人吗
      债权转让需要通知从权利人吗?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多的P2P平台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相信您在使用P2P平台时,会留意到债权转让这个词,那么债权转让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债权转让需要通知权利人吗?今天我们带您来了解一下,债权转让的定义、法律中对债权转让的要求、债权转让的条件。 1、 ...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有哪些?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碰到朋友找我们借钱的情况,我们可能会因为对方是朋友而不写借条,但是如果没有借条的话如果对方不还钱我们也是没有证据起诉的,生活中存在着有金钱交易,其实公司与公司合作时也会碰到一方出货物一方需付款的情况,那哪一方是债权人哪一方是债务人呢,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


·夫妻一方借债要如何认定
      夫妻一方借债要如何认定 一、夫妻一方借债要如何认定 离婚时应当如何定性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所负债务?司法解释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入点,分成结婚前所欠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两种情形进行规定。 (一)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


·律师欠钱不还该怎么办?
      律师欠钱不还该怎么办?律师欠钱不还债权人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依旧拒不还钱。此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假如债务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其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二、欠钱不...


·哪些是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
      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纠纷的焦点很多都集中在对被继承人的债务的处理上。因此确定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很重要。那么哪些是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换句话说,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有哪些呢?就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来看,在继承人分割了遗产之后,往往由继承人在取得的遗产份额内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下文中本站...


·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法律不保护“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所以对于债务纠纷,当事人最好是法定时效内提起诉讼。那么,在法律上,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换句话说,当债权人遇到债务纠纷时,债权人何时能进行关于债务纠纷的诉讼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解读。 一、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实践中,无还款期限...


·企业的长期债务包括哪些?
      企业的长期债务包括哪些?企业价值等于其股权融资加上负债,这是简单的公司金融学知识。如此,长期负债的增加自然对企业价值的增长具有一定的正向作用,但是当起超过一定比例便会阻碍公司的发展,良好的确定负债与股权融资的比例便是公司治理的目的。对此,很多人便想了解企业的长期债务包括哪些?企业...


·个人借款他项权证怎么做
       在我国金融日益发展的同时,个人的借贷行为也在越来越多的出现在我们的身边了。个人借贷需要用房产作为抵押的,可以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这类证件。下面我们就个人借款他项权证怎么做,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解答。 一、个人借款可以做他项权证吗 签订抵押合同,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登记手...


·借钱时借条期限规定是什么?
      借钱时借条期限规定是什么?借钱时借条期限在我们法律当中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


·职务作品归属的约定条款是如何规定的?
       一、职务作品归属的约定条款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著作权法》第16条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4条对职务作品的权利归属作了明确规定,即: 除依《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的规定外,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著作权法第16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