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女方在怀孕时可以要求离婚吗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我们经常在电视剧中看到,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去离婚了,但是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发现女方怀孕了,然后婚就离不成了。抛开电视剧情,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时可以要求离婚吗?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女方在怀孕时可以要求离婚吗

《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此项规定是为了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对怀孕或分娩后一年的妇女进行的一种特殊保护。

如果双方感情不和,妻子在怀孕期间同意与丈夫离婚,对离婚后孩子的相关问题也达成了一致的意见,此项规定也可不适用。

如果怀孕期女方要求离婚,男女双方可以相互协商,直到双方都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无异议时,就可以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来实现在怀孕期离婚的目的。

二、女方怀孕男方能要求离婚吗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二条:“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法律对男方特定期间内起诉权的限制并不是绝对的,如果由于某些特殊原因,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此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

(二)女方小产后,身体健康已恢复;

(三)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

(四)一方对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

三、申请离婚要准备哪些材料

依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登记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在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登记离婚申请书时,同时提交下列证明:

1、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

2、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3、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

5、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如果是现役军人申请登记离婚,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的同意决定和介绍信。

如果是港澳同胞,应到原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如果婚姻登记机关找不到其档案,本人结婚证又丢失,可到办理结婚登记时居住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出具原在该地居住的户籍证明,并由双方当事人出具该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过结婚登记并经公证的声明书及内地亲友出具的保证书;

6、申请登记离婚双方当事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各两张。

女方怀孕的时候,生理、心理都处于一个特殊时期,如果男方在这个时期要求离婚是对女方的巨大伤害,也对未出生的胎儿不公平。但是生活中也存在一些情况不受此限制。而女方在怀孕时,男方虽然原则上不能提离婚,但女方确实可以提离婚的。


·强奸罪与重婚罪有何区别
      一、强奸罪与重婚罪有何区别1、客体要件不同。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而强奸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重婚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以弄虚作假的手段非法骗取登记结婚。即自己有配偶而又与别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第二次起诉离婚可以不在原审法院起诉吗?一定判离吗?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可以不在原审法院起诉吗 一定判离吗 一般来说,是在原法院,因为涉及管辖权的问题,不是想在哪里起诉就在哪里起诉的。如被告方经常居住地未发生变化,则第二次起诉离婚依然由第一次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被告方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发生了变化,则要到对方的户籍地或经常...


·离婚家庭暴力赔偿标准和规定是什么?
      离婚家庭暴力赔偿标准和规定是什么?离婚家庭暴力赔偿标准和规定是:1.重婚;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婚姻法规定,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此,如果是因为家庭暴力离婚的,你有权请求你前夫给予损害赔偿。二、相关内容拓...


·诉讼离婚分为几个阶段
      诉讼离婚分为几个阶段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1、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


·离婚财产保全年限如何申请
      在婚姻生活中,夫妻双方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夫妻关系破裂。在申请离婚时,涉及各种问题,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是比较重要的一部分。我国婚姻法对于财产分割有着具体的规定。因为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可能会存在诸多困难,使其中一方不能得到较为公平的判决。这种情况下,我们是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财产保...


·起诉离婚可以拒绝调解吗?
      有的人起诉离婚态度比较坚决,同时也希望可以尽快的解除婚姻关系,因此在法院进行调解的时候,可能就会拒绝调解。但从我国法律角度来分析的话,一方起诉离婚可以拒绝调解吗?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可以拒绝调解吗 1、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


·有结婚证确认婚姻无效是指:
      有结婚证确认婚姻无效是指: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有结婚证确认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


·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务院发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


·国家赔偿期限两个月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国家赔偿,就是国家给予受害人一定赔偿费用的一种法律规定,国家赔偿,是因为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因为一些违法行为,比如在执法过程中利用自己的职权对受害人进行殴打等的,造成受害人人身财产受到伤害的,受害人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那么关于国家赔偿期限两个月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有关...


·一方离婚之后拒绝付抚养费会坐牢吗
      有的人在离婚的时候明明说好了是由自己承担孩子的抚养费,但实际离婚之后却拒绝支付孩子抚养费,这样的情况下,不仅是对孩子利益的损害,同时也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因此我国是不允许这样的情况出现。那现实中一方离婚之后拒绝付抚养费会坐牢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拒绝付抚养费会坐牢...


·女子离婚不要抚养权可以吗?
      女子离婚不要抚养权可以吗?女子离婚不要抚养权也是可以的,女方可以在离婚时和男方协议分割属于两位的共有财产和债务,女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具体支付额度和支付办法需要双方当事人自行协议解决,原则上是女方需要支付月收入的20%--30%。女方在离婚后有探视子女的权利,男方需要配合协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