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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讨债的条件是什么?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有效讨债的条件是什么 一、有效讨债的条件是什么
1、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
借条、送货清单,收据,对账单、银行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需注意的是,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如果债务人是公司,则应盖有债务人的印章;如果债务人是个人,那么必须有债务人亲笔签名。
2、要有债务人的明确的资料。
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二、怎么通过法律途径讨债
1、选择管辖法院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在签订合同时,为防止日后发生争议纠纷,应争取并注明对自己有利的法院管辖案件;当然在即将提起诉讼前,注意在双方协商调解中补签相关协议,约定好法院管辖地。
2、申请财产保全
债权人可在向人民法院提出债务诉讼的同时递交一份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有关债务人的财产情况,以便于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它方法。以防债务人转移财产,造成债权人经济损失。但是这一方法的缺点在于,申请保全的所需的材料比较烦琐,要求有债务关系的明确有效的证明,还要尽量提供对方财产的相关材料,申请人还必须事先提供保全担保。
3、申请支付令或者公证还款协议
若债务人对其所欠债务并不否认,而只是一味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债权人则可聘请律师介入与债务人签订一个还款的协议并进行公证。对双方的债权债务进行确认,并根据自身债权债务的特点及对方的财产、经营情况,有针对性的草拟还款协议,在这个还款协议中要注意约定还款的具体方式和期限,还可以和对方约定如果到期不履行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就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有了这样的还款协议,还款期限届满债务人未清偿其所欠款项,债权人可以依据协议的条款直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免去大量烦琐的诉讼程序,节约时间和金钱。
4、要注意诉讼时效的规定。
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一般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当然在时效即将到期之时,债权人要及时追讨或及时向法院起诉。
实践中,如果您有遇到债务人不肯还债的情况,您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追讨欠款,或者是直接提起债权债务诉讼,或者是申请支付令等等。无论选择哪种方式来讨债,您最好是能够收集齐全相关的证据,做好万全的准备,避免对方赖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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