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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更改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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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书很显然是夫妻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时候需要实际签订的,不过要注意的时,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上面签字后并不是马上就生效,而是需要办理了备案登记才会生效。那么在此之前,当事人是否可以更改离婚协议书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是否可以更改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具有法律约束力。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一经双方合意,没有正当理由,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都不可擅自变更。

离婚协议书是在监誓人的监誓下,双方签字或按手印一旦形成,就具备法律效力,是不可以随意更改的。

如果想要更改协议,只有两种办法:

1、到公证机关对新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

2、向法院申请变更离婚协议。

对于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也是可以进行更改。

二、离婚后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因此,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无法履行的,可向法院起诉,待法院审理后,才可依据法院的裁判申请执行。

三、关于离婚协议是不能向法院申请执行的。

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法律对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有着严格的要求。

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仅限于以下几类:

1、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

2、裁机构的裁决;

3、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4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据行政法规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决定。

凡不在前述列举范围内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都无权介入执行。

综上可知,法律中允许当事人更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但此时的更改也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而不是随意的进行更改。其中要是离婚协议书尚未生效的话,那么进行内容的更改当然是无可厚非的。不过一旦生效的话,其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就是不能随意要求更改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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