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情况下离婚能要求赔偿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导致夫妻离婚的原因往往有很多种,小三、家暴、遗弃也许是这些原因中最为残酷的。为了保护夫妻关系中弱势的一方,法律上规定可以在离婚时要求赔偿,那么在什么情况下离婚能要求赔偿呢?下面我们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结。
一、什么情况下离婚能要求赔偿
一般情况下,法院判处离婚的标准是“夫妻双方感情是否已经破裂”,也就是说,在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的前提下向法院申请离婚,法院都会受理。同时,如果是因为夫妻一方当事人实施了对另一方诸如通奸、姘居、重婚等侵害行为而导致的离婚,法律上认为过分、过错方应该给予无过错方一定的抚恤性赔偿。具体来说,以下情况下导致的离婚可以要求赔偿:
(一)夫妻一方与他人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这种有配偶的男女,在自己与配偶尚未解除婚姻关系或配偶尚未死亡的情况下,再同他人结婚的情况。这里既包括了与他人登记结婚,也包括虽未登记单却与他人以夫妻相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他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遗弃则是家庭成员中未履行应该承担的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行为。遗弃一般发生在老年、年幼、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身上。家庭暴力和家庭遗弃不仅会造成受害者身体或精神上的痛苦,更损害了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严重时甚至会造成死亡。
二、离婚赔偿金额最多是多少?
离婚赔偿金是指在离婚诉讼中,因为一方对于婚姻有过错从而导致离婚的情况,过错方应该给予无过错方民事赔偿的法律制度,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夫妻关系中的弱势一方。法律上并没有对离婚赔偿金作出具体的数目规定,在具体的判决中,法院一般会考虑过错方的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的损害程度,由此来确定离婚赔偿金的数额多少。也就是说,如果过错方的行为给无过错方带来的危害越大,那么无过错方所能够要求的赔偿金数目也就更多。这里所指的损害程度包含了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两个方面。
(一)物质损害赔偿
因过错方的过错行为导致无过错方所持财产的减少,无过错方可能失去的利益,如双方共同经营或者是可期待的利益以及人身伤害所支出的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等费用。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二)精神损害赔偿
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因素中,法院将会评估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愤怒、恐惧、焦虑、沮丧等;或因精神或感情受到损害而导致的身体患病情况。其次,法院也会考虑过错方实施过错的种类、动机、情节。需要根据实际相关细节来进行判断,合适的赔偿数目不仅是处罚犯错对方的一种法律手段,也能够安抚自己在婚姻中饱受伤残的心。但具体在计算赔偿数额的时候,暂时还没有统一的标准,只能根据一些具体的因素确定最终的赔偿数额。



·在我国未婚生子抚养权能公证不
      不管男女双方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没有结婚,我们想要说的是,如果不结婚的情况之下最好不要要孩子。因为未婚生子不仅自己会承受一定的社会压力,最重要的是对孩子也比较不负责任。但是未婚生子这种现象当今社会还比较多,很多未婚生子的男女青年存在的疑惑是在我国未婚生子抚养权能公证不? 一、在我国...


·表兄妹能结婚吗?
      表兄妹能结婚吗婚姻法禁止结婚的血亲有两类:(一)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1)同源于父母的兄...


·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现实中,离婚夫妻因财产分割问题产生的纠纷不在少数。此时解决纠纷的途径比较多,而其中最有效的可以说就是诉讼了。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诉讼,否则的话法院是不会受理的,这就是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时效。那到底这个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 诉讼时效的设定...


·去哪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采取的是夫妻之间的协议为主,对于协议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形,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有孩子探视权的一方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首先需要与对方协商,协商无果的,可以提前诉讼。在重新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后,应该去哪变更孩子抚养权? 一、去哪变更孩子抚养权? 第一种:如果...


·上海市女性退休年龄
      对于退休年龄问题,上海市女性较为关心的是,上海市女性退休年龄到底是50岁还是55岁,对企业职工,女工人和女干部的界定标准是什么?对于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宣布的关于延迟退休年龄方案中,又是如何规定的?还是让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法定退休年龄的现行法律规定 目前,在我国的《劳动法》中没...


·按照国家规定
      按照国家规定,用人单位须为其在职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并且于每月发放工资5日内,将单位缴存部分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部分,汇缴到管理中心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内。那么,银行五险一金汇缴比例是多少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下农业银行五险一金汇缴比例的相关内容。 一、什么是五险一金? “五...


·如何应对离婚诉讼
      如何应对离婚诉讼 一、上法院打“官司”之前,首先应做好准备工作。 主要体现在二个方面: 其一,诉讼证据的准备; 其二,家庭财产的保护。 对于绝大多数当事人来说,由于第一次诉讼,因此,没有收集、整理证据的意识。但法院审理案件,诉讼中心围绕“证据”进行,没有证据,...


·起诉离婚诉讼状范本是怎样的?
      在崇尚婚姻自由的今天,离婚也十分自由。目前,我国规定了多种离婚方式,包括协议离婚、起诉离婚等。在某些情况下,夫妻感情破裂严重或者就离婚事宜无法很好协商,会选择诉讼离婚,由一方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接下来我们为您提供2017起诉离婚诉讼状范本。 一、离婚起诉书里面需要写些什么...


·有婚外情离婚财产分割怎么进行
      不可否认,有外遇、有婚外情在当今社会几乎泛滥。夫妻在婚后应当彼此负有忠贞义务,如果有了婚外情、有了外遇,可能最终的结果就是离婚。而在有婚外情离婚的情况下,财产该怎么分割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与其他原因导致的离婚一样,有外遇导致离婚时财产的分割方式...


·夫妻分居的怎样才能离婚
      夫妻感情不和就会分居,分居的大多会离婚,但分居很难成为离婚的理由,那夫妻分居的怎样才能离婚?离婚时,以分居为理由的,需要提供证据,因此生活中需要收集相应证据,那分居的证据如何收集?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夫妻分居的怎样才能离婚 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


·婚姻无效的后果有哪些
      婚姻当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那么才能对当事人的利益作出相应的保障。而要是婚姻无效的话,就会对当事人产生一些不利的后果。那究竟婚姻无效的后果都有哪些呢?本文将对这个问题做详细解答。 1、婚姻被宣告后从何时起无效 依据《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