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事故发生后一年交强险还赔偿吗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事故发生后一年交强险还赔偿吗 一、事故发生后一年交强险还赔偿吗
根据现行民法第136条的相关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但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我国法律目前未对交通事故受害人向保险公司请求交强险赔偿的诉讼时效规定,所以对受害人行使该项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应该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的规定,也就是说,时效为二年。
二、交强险到底能赔多少钱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三、交强险赔偿范围是怎样?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注意: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交强险的索赔事先,我国法律中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而一般情况下也就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的规定,索赔的时效为二年。因此要是事故发生仅仅一年的话,那么此时只要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



·新房交房多久能办房产证
      需要根据实际的具体情况而定。通常情况下,在顺利签署购房合同后,开发商会协助提供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这个时间视开发商的不同会有所差异,但通常在10个工作日内可以完成;在材料准备齐全的情况下,去房管局登记备案办理房产证需要走一系列流程,通常15个工作日内可以完成。由于是全款买房,不牵...


·现如今交通事故频发,大多数都是因为过错方不遵守交通规则引起的
      现如今交通事故频发,大多数都是因为过错方不遵守交通规则引起的,这其中最为普遍的就是闯红灯。那么闯红灯造成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如何判定呢?如何进行赔偿呢?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供您了解。一、责任划分1、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规则(试行)》(下称规则)之规定,行人擅闯红灯...


·安徽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安徽省的道路交通规划现在纳入了我国长江经济发展区的规划中,这样的规划有利于安徽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带动安徽一大批劳动力,增加了就业率。但是这样的规划在一定程度上还是有着一定的弊端,比如交通事故的频发发生,如何有效的防范安徽省交通事故成为了安慰的工作重心,那么,安徽道路交通事故赔偿...


·车辆修好后还能鉴定吗
      车辆修好后还能鉴定吗 一、车辆修好后还能鉴定吗 车辆修好后还能鉴定,车辆定损可以根据4s店修复证据为准。 车辆出险后,保险公司、4S店与车主对车子定损及赔偿金额无法达成统一意见,需要有个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来对车辆定损。 物价局定损的程序每个省份的做法都不一样,但是也不会相差太多。...


·替人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名有法律效益吗
      替人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名有法律效益吗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为依照交通法规和其它规定对肇事者作出正确恰当的处分,同时也为以后事故损害赔偿处理打下基础,提供依据;对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从中吸取有益的教训,为研究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制...


·使用者交回土地使用权营业税是否需要缴纳?
      使用者交回土地使用权营业税是否需要缴纳?在现代工农业高速持续发展的今天,为了确保土地使用权不阻碍相关产业的变革,需要对土地进行集约化管理。在此过程中,土地使用权的回收也就变得不可避免。那使用者交回土地使用权营业税是否需要缴纳?文中会对此内容详细介绍。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


·一、交通事故重伤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重伤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先由...


·一、交通事故侵权责任方不垫付医疗费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侵权责任方不垫付医疗费怎么办?1.以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事后再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赔偿;2.如果参加保险了,可以把相关的手续以及交警的处理意见先拿到保险公司去,让保险公司提前支付医疗费;3.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解决伤者的医疗费问题。医...


·股份公司法人变更需要提交那些资料?
      股份公司法人变更需要提交那些资料? 现今股份制公司都有一个经济法人,此法人须是股东里的代表。由于公司长远发展需要进行内部变动更改法人信息或者公司并购了需要更改法人,那么股份公司法人变更需要提交哪些资料呢?股东有哪些特征呢?下文我们为您收集整理。 一、股份公司法人变更需提交的材料 ...


·在车祸诉讼中要提供哪些证据
      在车祸诉讼中要提供哪些证据 一、在车祸诉讼中要提供哪些证据 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在起诉时,对自己主张的赔偿项目、数额,应提交下列证据: 1、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应提交《伤残鉴定报告》;在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未作伤残鉴定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应提交书面申请,要求人...


·偷开机动车司法解释
      偷开机动车司法解释现在出门见到的多数都是机动车,随着经济日益发达机动车成为了我们生活应该有的必需品,所以也会发生很多关于偷窃机动车的事件发生。又例如会出现好多起偷开机动车的事件发生,那么偷开机动车的根据我国归档有一定的司法解释的。根据我国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