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范本怎样写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范本怎样写

农村土地问题既涉及国家大政方针,又关系农民生计,土地一般为国有、集体所有,是不允许进行买卖出让的。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许多农村家庭的下一代已不再务农,那其土地是否就此丧失了作用?当然不是,农村土地可以流转。我们就借着本文,为农民朋友们提供一份农村土地流转合同范本。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范本怎样写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范本》

甲方(出让方):   乡镇  村  组(户主姓名)     乙方(受让方):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 转包 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山地、鱼塘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的用途 乙方只能将流转的土地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土地流转时限 从 __年 __月__日至__ 年__ 月 __日止。

四、土地流转数量及费用 甲方将第六条所列土地 亩、鱼池 亩、 山地 亩流转给乙方经营,土地流转费以现金人民币贰拾壹万元计算。

五、付费方式及时间 土地流转费以现金凡是支付。土地流转费分六次支付,第一次在2012 年春节之前付陆万。以后每年春节前付X 万,直至付清贰拾壹万。

六、流转土地类型、面积和质量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①按合同约定收取土地流转费;

②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流转土地;

③合同到期或解除后,监督乙方对需要还耕的流转土地还耕恢复,收回流转土地。

2、义务:

①协助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流转的土地,帮助协调本村组内与其他农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

②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占用流转给乙方的土地。

八、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权利:

①在流转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管理权、产品处臵权和收益权;

②流转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造成经济损失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2、义务:

①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

②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

③合同期内要保护好流转的土地,不得损毁流转土地;

④合同到期或解除后,若造成流转土地损毁,必须负责 流转土地复耕;

⑤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因事故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国家和集体征占用土地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流转的土地:

①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②荒芜土地的,不按约定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

③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3、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占用流转给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十一、合同纠纷处理

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在双方协商不成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政策执行,由甲方所在地乡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或农业局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进行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约定

1、在合同期内国家有关惠农政策(如各种补贴),由 __方享有。

2、在合同期内流转土地应交纳的水费和生产统筹费用等由__ 方承担。


3、在合同期内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将土地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4、在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继续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受让。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乙方、甲方所在太泊村、甲方所在彭泽县棉花原种场土地承包管理部门(鉴证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流转土地座落方位简易图;

2、甲方身份证复印件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

3、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 方: (签章)     联系电话:     乙 方: (签章) 联系电话:

鉴证方: (签章)     鉴证经办人: (签章)     年 月 日

上文提供了一份较为规范的农村土地流转合同范本,供广大农民朋友参考。简而言之,农村土地流转就是将土地的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将农民手中限制的土地交由他人打理经营、产生更好的价值,这对于个人及国家都是有利的,但需要在事前进行妥善约定、规定权责,签订规范的合同就是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步骤,值得您重视。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失地农民补偿标准政策如何
      失地农民补偿标准政策如何 自古以来,我国就是将土地看得非常重要。农民的每一亩地都凝聚了许多心血,然而有时候由于种种原因,国家不得不收回农民的土地。这时候,失地农民补偿标准最新政策如何?最大化保障农民权益成了迫在眉睫的事。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关于失地农民补偿标准的政策,可以参...


·最新辽宁省海城市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辽宁省海城市征地补偿标准最新辽宁省海城市征地补偿标准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我们就将辽宁省海城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辽宁省海城市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海州管理...


·土地使用权证书怎么办理
      土地使用权证书怎么办理 如今我国各种各样的法律制度已经越来越健全,在生活当中,如果您有什么纠纷的话,必须有着相应的依据来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对土地使用过程当中,您也必须去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这样自己对土地的合法使用权利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土地使用权证...


·对方均无土地承包证纠纷该怎么解决?
      对方均无土地承包证纠纷该怎么解决? 土地承包是一个广为人熟知的话题了,特别是缺少法律意识的农民来说,若没有专业人士的指导,经常处处碰壁,可谓是步步艰辛。那么,对方均无土地承包证纠纷该怎么解决?下文是关于土地承包纠纷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一、土地承包证纠纷的解决方式 ...


·国有土地使用产权年限是多久?
      国有土地使用产权年限是多久?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土地使用权变更方式和流程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变更方式和流程是怎样的? 现代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下,企业需要依靠土地维持经营运转,一般来讲,土地属于国家公有,企业只能获得土地使用权,当企业将土地使用权从农民或个体户等手中转移时,法律对这一方面规定也较为严格,那么土地使用权变更方式有哪些?有哪些具体的流程呢?下面我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
      无论是哪,都是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可是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人并不是一直能拥有这个权利的,比如拥有人生病而死,或者自动退出此权利,那么就需要有一个人来继承该权利,法律规定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有些是部分继承,有些是全部继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对于家...


·江西省各县区的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调整的?
      江西省各县区的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调整的?按照国家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对征地补偿标准定期调整,最少两到三年调整一次,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江西省严格贯彻中央精神,根据最新的土地年产值、物价水平、农村人均收支水平等因素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了提高。那么江西省各县区的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调整的...


·国有企业是指由国家控制或地方政府投资的企业,相比于私企具有一
      国有企业是指由国家控制或地方政府投资的企业,相比于私企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不少求职者在选择国有企业时都会将该国有企业的薪酬福利标准作为参考,那么现如今国有企业薪酬福利标准是什么样的?我们整理了一下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企业的薪酬管理,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所有权与经营...


·公司土地使用权归属怎么写?
      公司土地使用权归属怎么写?现如今,随着就业难度的不断增大,很多毕业生选择自己进行创业,成立属于自己的工作室或者是公司。但是对于一家公司来说,有很多的问题需要处理,比如说土地使用权归属的问题,那么下面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公司土地使用权归属怎么写这个问题,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土...


·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继承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继承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普遍对于继承这个词语都比较敏感,这是由于继承会涉及到权益的事项。在我们的日常生活里,很多人东西都可以继承,但是通常会有人疑惑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能不能够继承,也就是说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继承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