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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租赁的房屋都有哪些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租房在一定程度上与买房是差不多的,此时法律中也是规定了一些房屋是不能进行租赁的,而要是不小心租赁到这类房屋的话,那么承租人的利益就有遭受损害的风险。那究竟法律中规定不可以租赁的房屋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分析解答。
一、不可以租赁的房屋都有哪些
1、未经综合验收、新建的房屋不能出租。有的开发商或房屋所有人急功近利,甚至将未经综合验收部门验收的房屋出租给承租人,这样做一是违反国家法规,二是对承租方的安全造成威胁。
2、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不能出租。产权证是房屋的权属证件,没有产权证就无法证明房屋的法律关系,从而就没租赁的法律基矗产权证是建立租赁关系的第一条件。
3、没有房屋证件的房屋也不能出租。虽然产权证是建立租赁的关系第一要件,但它不是唯一要件。要使租赁关系合理合法,出租人要持房产所有证件及其它有关房地产证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证件,只有获得了租赁证,出租行为才合法,出租手续才完备。
4、未经原租人的书面同意,承租不得擅自将所有房屋在转租出去。如果未获得原租人的同意,承租人私下将房屋转租出去,会引起法律纠纷,原承租人会因侵权而被原出租方起诉,并被罚款。
5、属于违章建筑不能出租。有的单位或个人未得到规化部门批准,私自建起房屋并出租,对于这类房屋,不但规划部门要对其罚款,强令其限期拆除,而且房管部门因其无产权证和租赁证而进行处罚。
二、租房物业交验过程须注意哪些
1、内部设施是否按要求配备
大多承租人因为疲于更换承租房的麻烦,经常是除生活必备品外没有任何属于自己的家具电器,故在应对这批人群的时候,作为出租方的业主往往会提供一些包括床、桌椅、电视、冰箱、热水器、洗衣机在内的家具家电。一方面可以满足承租人的需要使房屋出租速度加快,另一方面在租金价格上也会比空房高出不少,但这会使租赁双方在日后的租赁过程中产生或多或少的问题,所以在租赁过程中物业交验就变得非常得重要,继而督促租赁双方对内部设施进行详细的检查。
2、安全隐患房门钥匙归谁管
从通常的租赁惯例看,大多数业主为了避讳因房屋失窃等带来的麻烦,多会将房门钥匙全部交给承租人保管和使用。但这仍然不够打消承租人的一些顾虑,所以目前最为流行的一种做法就是由承租人将房门的门锁更换(防盗门内的木门),再由业主在房租内扣除花费金额。这样对于租赁双方是个一举两得的办法。
3、门窗设施是否正常使用
对于门窗方面的检查特别适合在那些建筑年代为1980年左右甚至更老的房屋,当然包括平房。这些房屋的门窗长年使用,在螺丝松动、玻璃牢固等方面多多少少会出现问题,尤其是楼房对外的玻璃要仔细检查,有必要时轻轻推推玻璃看有没有松动坠落的可能,这时可不要嫌麻烦,免得日后后悔。
在租赁房屋的过程中,承租人也是要加倍小心的。对于法律明确规定不能租赁的房屋,就最好不要去租,不要因为价格便宜就经受不起诱惑,这样在日后自身的利益是很有可能会受到不必要的损害的。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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