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最新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最新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一、土地使用年限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土地使用权年期算法
1、实质
土地使用权年期是指土地交易中契约约定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土地使用权年期的长短,直接影响可利用土地并获相应土地收益的年限。如果土地的年收益确定以后,土地的使用期限越长,土地的总收益越多,土地利用效益也越高,土地的价格也会因此提高。因此,通过土地使用权年期修正,可以消除由于使用期限不同所造成的价格上的差别。
2、修正方法
(1)计算使用年期修正系数,年期修正系数按下式计算:
K=1-1/(1+r)m /[1-1/(1+r)n]
式中:K——将比较案例年期修正到待估宗地使用年期的年期修正系数;
r——土地还原率;
m——待估宗地的使用权年期;
n——比较案例的使用权年期。
(2)利用年期修正系数对交易案例地价进行年期修正,即有:
年期修正后地价=比较案例价格×K
案例:若选择的比较案例成交地价每平方米为500元,对应使用权年期为30年,而待估宗地出让年期为20年,该市土地还原率为8%,则年期修正如下:
年期修正后的地价=500×1-1/(1+8%)20/[1-1/(1+8%)30]=436.06元/m
综上所述,最新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但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由于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土地开发商开始计算的,故而置业者的实际土地使用年限可能不足70年。具体的土地使用剩余年限需要各位置业者在购房时详细咨询房地产,并将其剩余使用年限写入合同。



·购买楼房时一定要有楼房的土地使用证吗?
      购买楼房时一定要有楼房的土地使用证吗?在城市中心,我们会看到许多商品房,这些商品房的业主都会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这两种凭证是对业主合法拥有该处房屋的证明。但在城市的郊区或者二三线城市,我们还可以看到许多楼房的存在,这些楼房可能是较久以前个人自建的,有些楼房并没有土地使用证。...


·蒲城重泉水库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蒲城重泉水库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由于大部分的城市都在不断的进行整体规划,很对地方都在造房子或者是修路,可是这些都会征用到土地,但是土地的所有权都是属于公民或者是企业的产权,所以在动用每一块土地的时候都要对其有所补偿的,那么蒲城重泉水库征地补偿标准又会是用什么补偿的方法。 一、蒲城重...


·国家征用林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征用林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国家征用林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没有关于征占用林地的统一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以山西省为例,《山西省征用、占用林地补偿费收取和森林植被恢复费使...


·甘肃2023高速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甘肃高速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各地的市政府在规划修建高速公路的时候,肯定是要结合施工图纸,然后再制定征地补偿细则的。有可能在修建高速公路的过程当中,不可避免的需要占用当地公民的农田或者土地使用权等。所以如果自己的居住区是属于甘肃省政府规划修建高速公路的范围之内的话,公民就需要了解一...


·土地使用买卖合同的范本内容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买卖合同的范本内容是怎样的? 土地无论是对于国家来说,还是对于农民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对于国家来说是整体利益的发展,对于个人来说是自己自身经济利益的提高。因此,土地使用权也是可以进行买卖的。对此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土地使用买卖合同的范本内容是怎样的? 一、土...


·征地补偿款在区政府什么时候发放
      一直以来人们关于征地的热议话题其实就是各地频频发生的高额的征地补偿款了,这也足可见,我国现如今土地资源的价值是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翻了好几倍的,一般征地补偿款当然也是逐层发放的,比如说要拆迁本区域内的土地了,那征地补偿款肯定是先发到区政府的。然而民众最关心的仍然是征地补偿款在区政府...


·征地补偿地类认定部门是谁?
      征地补偿地类认定部门是谁?征地部门发布征地补偿标准的时候,会根据土地使用类型进行划分,不同的等级对应的补偿款不同。因此,在征地过程中,对土地类型进行认定就显得十分关键,这关系到补偿款的多少。那么,征地补偿地类认定部门是谁?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一、征地补偿地类认定的部...


·商铺土地使用到期后怎么办?
      一般而言,大多数人都是住商品房,您也都了解商品房的产权年限是70年,然而对于位于商品房下的商铺的土地使用期是多久?商铺土地使用到期后怎么办此类问题?大部分人对这此了解甚少,下面我们就这些问题为您做一下介绍。 一、 商铺土地使用期有多久? 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


·土地确权意味着什么
      我国房屋的确权一般是指办理不动产权证,土地确权意味着: 首先是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 其次,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为...


·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理土地证
      购房合同丢失了是可以补办的。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需要签订四份购房合同:开发商两份,房管部门备案一份,购房者一份,但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所有的购房合同原件需要交由贷款银行备案。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完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凭证,因此,要妥善保...


·河南省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钱一平方?
      河南省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钱一平方? 土地的征收,是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向被征地者支付补偿金的,由于我国各地的基本民情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经济发展水平也不仅相同,故而各地的征地补偿金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的,河南省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钱一平方呢? 一、河南省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钱一平方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