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处理借款合同的纠纷要提供什么证据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处理借款合同的纠纷要提供什么证据 一、处理借款合同的纠纷要提供什么证据
因债权债务纠纷起诉至法院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
(一)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
(二)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
(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五)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
二、处理借款纠纷应注意什么
(一)准确列明借款合同当事人
1、借款同时有保证人的保证人是共同被告;
2、行为人以他人名义借款的,借款人知道行为人同时也知道借款人的,应以行为人和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3、 “私贷公用”情况下当事人的确定。实践中有些地方出现“私贷公用”的情况,所谓“私借公用”是有的“公”即企业,由于已经有逾期贷款未还等原因而不能贷款,于是便由个人或私营企业以自己名义代为贷款,所贷款项由企业使用。这就是所谓“私贷公用”。私贷公用以合同法的规定,应该属于委托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出借人为原告没有异议。
4、借款单位或者担保单位发生了变化,如合并、分立、改制、破产等,原告起诉谁,包括与该企业有关系的单位如上级主管部门或母公司,即列为被告。最高法院副院长李国光在关于当前民事审判的有关问题《关于企业歇业、被撤并或吊销营业执照后的诉讼主体的确认问题》中认为:第一,诉讼主体的确认。企业在歇业、被撤并或吊销营业执照后,是否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参加诉讼,应当根据不同情形,区别对待,以确认诉讼主体。应当注意的是,无论在企业歇业、被撤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情形中如果存在多个清算主体的,均应成为共同清算主体。第二,清算主体的认定。由于将企业因歇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情形中的清算主体确定为诉讼主体,因此对于不同性质的企业如何确定其清算主体就成为诉讼程序的关键。
(二)认真审查借款合同的效力
借款合同的效力直接关系到借贷关系是否受到人民法院的保护。因此在审理借款合同纠纷时,应该认真审查借款合同的效力。
(三)认真审查担保的效力
在大多数借款合同中,都有担保的存在,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在主债务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能保证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收回。但在实践中,有的是业务不熟,有的是人情作怪,有的是行政命令,往往出现担保无效的情况。
(四)正确审查债权行使时间
债权人行使债权的时间,就是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时间。一般来说这个问题比较简单,也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的由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时间。约定的履行债务的时间到了,债权人就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而做为债务人也就可以向债权人履行偿还义务了。如果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到来后行使权利,就是合法。
还应该了解如何解决借款合同纠纷。另外与其等纠纷发生后解决纠纷不如一开始就采取一些措施来预防纠纷的发生,具体有哪些措施可以问问专业的律师,当然也可以在发生纠纷后求助于律师。



·个人办理无抵押贷款条件是什么?
      个人办理无抵押贷款条件是什么? 现在不少年轻人工作后没有什么积蓄,在有大额消费的时候,会向银行贷款。针对这种情况,很多银行都推出无抵押贷款,不要求借款人有抵押物。那么,个人办理无抵押贷款有哪些条件?无抵押贷款申请相对简单,只要有稳定工作,没有不良记录就行,下面我们通过本文做个了...


·如果不配合加班可以罚款吗
      不可以,如果不加班被扣工资可以申请仲裁,公司不能强制加班。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


·不动产设立抵押权担保债权必须登记吗
      不动产设立抵押权担保债权必须登记吗 一、不动产设立抵押权担保债权必须登记吗? 不动产设立抵押权担保债权的必须进行抵押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


·根据法律规定有合同无借条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有合同无借条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有合同无借条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确实存在着借款的关系,之后去法院进行起诉即可。当事人如果没有欠条,想拿回借款的话,必须先想办法把的借贷合同关系固定下来。其方法包括:由对方补写欠条或者还款计划;对对方承认你们之间存在借贷合同关系谈话进行...


·离婚拖欠抚养费一次性全部支付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的婚姻法中有明确的规定,离婚以后,如果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一方,另一方应该为孩子支付抚养费。如果遇到,另一方以各种理由拒绝给孩子支付抚养费的这种情况,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很多人觉得如果有法院强制执行的话,可以一次性将孩子的抚养费垫付清楚。那么离婚拖欠抚养费一次性全部支付的规定...


·借款无偿使用合同范本包括哪些条款?
       一、借款无偿使用合同范本包括哪些条款? 借款无偿使用合同 出借人(甲方)身份证号 借款人(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是在平等、自愿、友好地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了以下协议: 1、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 元整。 2、借款期限为 _____年,从____...


·一、父母离婚母亲欠债子女是否有义务偿还?
      一、父母离婚母亲欠债子女是否有义务偿还? 一般情况下,母亲所欠的债务子女是没有义务偿还的。 1、如果成年子女和父母一同生活,则父母欠下的债用家庭共同财产归还; 2、如果父母死亡,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则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还款义务; 3、如果父母死亡子女又没有继承财产,则...


·如何进行债权债务确认?
      如何进行债权债务确认? 一、如何进行债权债务确认? 原告一般会提交有被告本人签字、单位盖章或单位工作人员签字的借条、借据、欠条、收货条、收货收据、出库单、入库单、结算清单等证据,被告认可的,即视为原告的主张合法有据,如果被告否认,法官会要求被告提交申请,进行字迹、公章真伪的司法...


·因为疫情暂时不能还款会影响征信吗
      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不会影响征信记录。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为此,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且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和...


·有借条起诉对方不应诉怎么办
      有借条起诉对方不应诉的处理方法: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应当按期开庭,对到庭的原告诉讼请求、双方的诉辩理由以及已经提交的证据及其他诉讼材料进行审理后,可以依法缺席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离婚期间虚构债务对方假收传票是否违法
      离婚期间虚构债务对方假收传票是否违法?属于违法行为,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的时候,如果一方虚构共同债务让双方共同承担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