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萧山机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年萧山机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杭州在我国已经算是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而该城市也有越来越多的新项目开始建设,这必然就会涉及到土地的征收,进而需要对房屋进行拆迁。杭州萧山地区的人们对于萧山机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都会比较关注,我们将通过以下的内容详细说明该地区的拆迁补偿标准。

萧山机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对征收范围内的非住宅房屋原则上采取货币补偿方式。

一、住宅房屋货币补偿

1.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应书面承诺自行解决居住问题。在被征收住宅房屋按评估价格给予补偿的基础上,再按评估价格的20%给予货币补贴。

2.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不足48平方米的(萧山区规划区范围内另有住房的,一并计算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格按照48平方米建筑面积给予货币补偿,并在此基础上另行按房屋评估价格的20%给予货币补贴。

3.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中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期限内签约、搬迁、腾空并移交房屋的,另行给予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格30%的奖励。

二、住宅房屋产权调换

1.保底安置:被征收人有权要求征收人提供不小于被征收房屋原建筑面积的安置用房。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不足48平方米的(萧山区规划区范围内另有住房的,一并计算建筑面积),安置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48平方米。被征收房屋与安置房屋48平方米之间互不结算产权调换的差价。

2.扩面方法:安置扩面面积原则上不超过原房屋建筑面积25平方米。扩面面积在25平方米以内的(含25平方米),按安置房成本价结算; 25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安置房市场评估价进行结算。 高层安置的每户可再增加原建筑面积10%的安置面积,不足5平方米的按5平方米计算,该部分面积的价格按安置房成本价结算。

三、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情况等给予适当补偿(最高不超过房屋评估价的10%),选择产权调换的按住宅予以安置。

四、非住宅房屋征收原则上采取货币补偿安置方式。

1.生产性用房货币化安置

(1)房屋。被拆迁房屋及附属设施等按萧山区房屋重置价格的标准,由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单位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率进行评估补偿。

(2)设备。设备可以搬迁的,按该设备评估价的10%一次性补偿;无法搬迁的,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率进行补偿。

(3)土地。按照《萧山区国有土地级差地租标准》、《萧山区征地补偿区片综合价标准》和相关的国家用地规税费标准的规定进行评估补偿。

(4)货币化安置补助和奖励

①临时安置补助费。补助标准按照区政府公布的规定标准执行,补助面积以房产证或其他合法凭证为准,补助时间按6 个月计算。

②停产补助费。按照前三年平均应纳税所得额的30%补偿(以财税部门认定的报表为准)。

③职工生活安置补助费。参加养老保险人员按450 元/人·月的标准补助,补助时间按6 个月计算。未参加养老保险人员按600 元/人一次性补助。

④货币化安置鼓励奖。按合法批准土地评估价的20%进行奖励。

2.商业性用房货币化安置

(1)商业性用房是指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商业用房。

(2)商业性用房的征收补偿,由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单位采用市场比较法,经房屋征收部门会同财政和国土部门审核,结合该房屋具体区位、建筑结构、建筑面积、成新、层次、装修等因素评估确定。其它附属设施等构筑物按萧山区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率予以补偿。

(3)设备可以搬迁的,按该设备评估价的10%一次性补偿;无法搬迁的,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率进行补偿。房屋在拆迁过程中会涉及到许多项目的补偿,而房屋的补偿价格也会根据房屋的具体位置、建筑面积、装修情况等决定,还会受各城市经济水平所影响。





·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的规定 1、积极改变 此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出台,一方面确定了新的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另一方面从法律上给予了民众一种积极的声音。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要征收,价格谁来定?怎么定?这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给多了征收...


·有关涉外离婚房产的分配原则
      随着中国的现代化,中国人逐步走出了国门,和外国人的交流也多了起来,跨国婚姻也屡见不鲜。然而由于巨大文化和习惯差异,涉外婚姻离婚的不占少数。由于双方所处国的法律存在差异,这也导致房产的分配存在困难,本文网站我们将向您详细介绍有关涉外离婚房产的分配原则,希望对您有所裨益。 一、涉外...


·二手房居间合同有法律效应吗?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您在平时的购房活动中,无论是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旧房,都有可能选择中介商渠道购买,毕竟中介商拥有更多的房源信息。那么在购买二手房时与中介商签署的二手房居间合同有法律效应吗?接下来,请看我们为您整理的材料。 一、二手房居间合同有法律效应吗 二手房居间合同具有法律效应。 二、居间合...


·北京大兴回迁房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北京大兴回迁房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关于房屋买卖而引发的各种各样的纠纷,其实近年来我国法院也处理了不少。尤其对于我国普通公民来说,购买房子是付出了非常多的心血的,因此,在购房的时候,对于房屋的产权性质问题一定要搞清楚,否则自己的合法利益将会遭受到巨大的损失。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北京...


·商业门面房租赁合同
      现在很多人做小生意的都是选择租赁门面房作为自己的场所,毕竟购买一间商业门面房还是比较贵的,不是人人都能负担的起。而在租赁的时候,就需要当事人之间签订一份商业门面房租赁合同。下面,我们为您提供相关合同范本,供各位进行参考。 商业门面房租赁合同 ? ? ? ? 出租方: (以下简...


·在我国北京申请自住型商品房的流程是什么?
      在我国北京申请自住型商品房的流程是什么 自住型商品房比一般的商品房的价格要低,而且北京市发改委已经明确规定,未来北京将更多的推出一些自住型商品房,以帮助解决北京市公民的相关住房问题。自住型商品房也和其他的保障性住房一样,外籍人员也可以申请。不过肯定首先当事人就需要知道在我国北京...


·以往的住房是需要购买才能享受周边的一切配套,今年7月广州市政
      以往的住房是需要购买才能享受周边的一切配套,今年7月广州市政府发布了加快房屋租赁市场的通知,提到了租售同权,租房人享有和买房人一样的基本公共服务。这样也一来可以缓解人们的买房热情,租房人的权利体系也得到了认可。那跟我们一起来了解租售同权地区试点城市有哪些以及租售同权到底有没有用吧...


·《民法典》物权编关于房产所有权如何规定?
      《民法典》物权编关于房产所有权如何规定? 现实生活中,总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纠纷,但是随着法律逐渐完善,总会有法律对相关问题进行规范,保障问题的有效解决。那么,《民法典》的物权编关于房产所有权是如何规定的呢?今天,本站我们为您收集和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一)房屋所有权,...


·备案网签无房证明可以开吗?
      备案网签无房证明可以开吗?备案网签无房证明可以到所在地房管局、建设管理委员会开据。如果首次置业人群购房人要享受首套房贷款折扣利率优惠、普通住房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都需要开具无房证明。公积金贷款在执行“认房不认贷”以后,如果换房人群想买房,也需要这张证明才能享受到首套房待遇。购房人...


·住廉租房的如何继承老人房产
      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管理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廉租房政策保障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如果有房产继承的话,补贴或者实物房源就会被收回。另外各地都有相应的限购政策,一般情况下不退出廉租住房是不能够进行房产继承过户备案登记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第四条各地要进一步完善...


·离婚后房产分割是怎样的,怎么对离婚房产进行分割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往往会对其中的财产问题产生纠纷,而这其中要数房产的价值最大,因此纠纷点往往也是围绕房产展开的,到底夫妻离婚后的房产该如何分割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的 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就是婚前财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