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作用?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主要工作是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了解案情发生过程,核实犯罪证据,根据案情的实际情况有权申请取保候审,以保证委托人的法定权益 。 





一、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提供辩护。


    委托人签署《委托协议》、《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给承办律师开据信函,由律师交办案机关。 





二、与检察院公诉科联系


    1、承办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及时与公诉机关取得联系,向其提交《授权委 托书》、律师事务所信函,并出示律师执业证。


    2、辩护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三、会见和通信 


(一)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无需经过检察机关批准, 可以随时会见。 


(二)辩护律师可以与犯罪嫌疑人进行通信,但内容应与本案有关。


(三)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以向其了解以下有关案件的情况:


1、犯罪嫌疑人的自然情况; 


2、是否参与以及怎样参与所涉嫌的案件;


3、涉及定罪量刑的主要事实和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





四、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一)承办律师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代为申请取保候审。


(二)申请取保候审的,向检察院提交申请书。





五、代理申诉和控告


1、律师了解案情后,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涉嫌罪名不当、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所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况的,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要求予以纠正。


2、律师发现侦查机关有侵犯犯罪嫌疑人人身权利、诉讼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或者发现有管辖不当、非法搜查、扣押及其他违反法律规定情况的,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www.njLawyer.cn。





六、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


1、辩护律师可以向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2、辩护律师可以向其他证人或者单位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3、辩护律师在调查、收集案件材料时,可以录音、录像。


4、辩护律师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收集、调取证据南京律师网





七、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


1、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关于本案的辩护、代理意见。


2、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被超期羁押的,辩护律师有权要求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3、犯罪嫌疑人人身权利受到侵害或人格受到侮辱的,辩护律师有权代理其提出控告。


4、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不服,要求申诉的,辩护律师可以在被不起诉人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代为提起申诉www.njLawyer.cn


5、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被害人不服的,代理律师可以在被害人收到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代为申诉。申诉被驳回后,可以代理其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代理其向人民法院起诉。。


·死刑和死缓有什么样的区别?
      死刑和死缓有什么样的区别死缓是死刑的一种变通形式,不属于单独的刑罚种类,这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适用条件、审判程序和刑罚执行方式的不同。1、在适用条件方面,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一般指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坏的情形,死缓...


·诈骗罪金额如何认定,具体标准是什么?
      对于一些财产类的刑事犯罪,法律规定在定罪处罚的时候,一定要结合实际的犯罪金额。那么您知道对于诈骗犯罪来讲,定罪金额具体是多少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诈骗罪金额如何认定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


·拿菜刀砍人没砍到判刑吗
      拿菜刀砍人没砍到判刑吗 一、拿菜刀砍人没砍到判刑吗? 拿菜刀砍人没砍到也要被判刑,因为属于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的处罚问题,在于两个方面: 1、以既遂犯的处罚为参照; 2、适当从宽处罚,即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由于犯...


·强奸罪量刑有什么标准?
      强奸罪的量刑标准《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


·职务侵占罪及挪用资金罪量刑是多久
      职务侵占罪及挪用资金罪量刑是多久1、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犯有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


·刑法修正案九反贪的修改有什么影响?
      近些年,法律对反贪惩罚做出了很大的改变,由此可见,国家对于贪污、受贿犯罪方面给予的重视,试图以此警醒那些试图犯罪的人。相信很多人一定都还不了解法律的规定,接下来,就由我们为您介绍,刑法修正案九反贪的修改有什么影响?请您往下阅读。 《刑法修正案(九)》反贪修改的影响 《刑法修正案...


·在群里诽谤别人是否构成诽谤罪?
      微信群是一个联系人与人之间情感的聊天方式,很多人也喜欢在微信群里聊天,但是有些人聊天是具有目的性的,往往带有人身攻击,有时会诽谤别人,那么在群里诽谤别人是否构成诽谤罪?我们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在遭受诽谤后如何维权?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在群里诽谤别人是否构成诽谤罪? 1、...


·犯罪嫌疑人因赌博批捕了多久到法院
      一、犯罪嫌疑人因赌博批捕了多久到法院? 批准逮捕后一般情况会在3个月内起诉到法院开庭审理(侦查2月审查起诉1个月),案情复杂延长的话就说不准了,但最多不应该超过12个月。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一般为2个月,但是案情复杂,经过批准可以延长最长7...


·之前被监视居住如何抵刑期?
      监视居住如何抵刑期《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二、监视居住是由谁决定的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决定监视居住,应当向其本人宣布,并由被告人在监视居住决定书上签名。...


·数罪并罚的判决条件有哪些
      通常在一人犯数罪,侵犯了多个法益的情况下,那么才会进行数罪并罚。当然这仅仅是我们普通人的理解,其实法律中对数罪并罚的判决作出了严格的条件限制。也就是说要想对罪犯进行数罪并罚,那就必须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那到底数罪并罚的判决条件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罪与...


·精神病要不要负刑事责任
      精神病要不要负刑事责任不同情况下承担不同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一、二、三款明确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后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 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