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样证明夫妻已经分居两年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要是夫妻以感情不和而分居的,需要持续分居两年以上的时间,那么才能以分居方式离婚。但实践中,证明夫妻已经分居两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对此,我们收集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证明夫妻已经分居两年

1、分床不分房,法院难认定是分居
因为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大多数的夫妻还只拥有一个住处,或者无力负担长期在外单独租房居住,因此夫妻感情不和后,同房不同床,各自分灶吃饭。在一方提起诉讼离婚时,如果另外一方不承认分居事实,外加夫妻同居是纯属私人事务,他人很难为此作证,因此法院一般不予采信。
2、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有的夫妻因为就业、学习等的原因并不在一个地方生活,所以地理意义上的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上说的分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不过如果异地生活的夫妻相互间感情不和的,也可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但是必须要有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的书信等书证及其他证据来证明。
3、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二、夫妻分居期间的注意问题
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为避免日后无法对分居事实进行举证,或者对分居期间的财产及其他权利义务关系出现争议,最好在分居同时签订一份书面分居协议(必要时聘请律师进行见证)。对双方分居期间的收入等财产所得的归属,以及子女抚养和债权债务等问题明确做出约定。
1、分居期间的财产归属问题
夫妻分居期间,在法律上婚姻关系仍然存续,如果没有约定,双方的收入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夫妻单方申明分居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是无效的,必须得到对方的认可和承认,才能视为个人财产。
2、分居期间的债权债务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包括分居期间),可以书面约定一方所得的财产归其个人所有,一方的对外债务由借债人自行承担。同时,为了避免夫妻双方为逃避债务恶意作出不利于债权人的约定,法律规定,夫妻间的类似约定,必须明确告知债权人。只有夫妻一方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夫妻双方关于财产各自所有、债务由各自承担的约定,才能以此对抗对方的债权人。
3、分居期间的子女抚养问题
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即便夫妻离婚或分居,也不能免除一方对子女的抚养责任(除非子女已经成年,或者父母丧失抚养能力)。因此,分居期间单独承担子女抚养义务的一方,有权要求未承担抚养义务的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在看完了上文的内容后,相信您此时已经知道可以怎样证明夫妻已经分居两年了吧。这需要当事人实际提供证据来证明,就包括收集相关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等。但要是不清楚该如何收集的话,不妨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帮助。



·假离婚后的财产怎么分配?
      假离婚后的财产怎么分配? 一、假离婚后的财产怎么分配? 1、 办理假离婚后,夫妻双方未同居的。 此种情况下,发生财产纠纷的处理方式就比较简单。首先,办理了离婚登记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已经生效,除非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的,离婚协议生效后财产是无法请求重新分割的。 2、 办...


·一、无私生子证明可以起诉抚养问题吗?
      一、无私生子证明可以起诉抚养问题吗 私生子没有证据证明亲子关系不可以起诉,建议先去做一个亲子鉴定,否则法院不予立案。 私生子抚养权纠纷解决办法有哪些: (一)男女协商解决 解决私生子由谁抚养、私生子的抚养权归谁的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男女协商解决,因为通过协商解决私生子的抚养...


·我国婚姻法财产分割原则有什么根据《婚姻法》及最高
      我国婚姻法财产分割原则有什么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


·一、精神病现在分居起诉离婚可以吗?
      一、精神病现在分居起诉离婚可以吗?可以起诉离婚,中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时,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依诉讼程序以判决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称为裁判离婚。中国婚姻...


·家庭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是法律上所称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家庭财产。家庭共同财产的范围还包括父母、祖父母以至兄弟姐妹的财产。家庭关系解体时,家庭共同财产该怎么分割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家庭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可以提起离婚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提起离婚诉讼,其实就是指夫妻通过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实践中,采取这样一种方式离婚的夫妻也比较多,但我国法律中同时也规定了可以提起离婚诉讼的条件,那具体规定的条件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一起通过这篇文章的介绍,进行了解吧。 一、可以提起离婚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提起离婚诉讼应具...


·离婚判决一方拒不执行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判决一方拒不执行孩子抚养费怎么办当夫妻双方离婚,且离婚判决一方拒不执行孩子抚养,另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提出强制执行,若判决一方仍拒不执行且行为情节较为恶劣严重者,将会得到法律的制裁。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


·离婚财产分割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无法维持婚姻生活时,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决。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要落实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等问题。其中,离婚财产分割是最容易引发矛盾和纠纷的地方。那么离婚财产分割一方不同意怎么办?下面我们给您分析下这个问题。 一、离婚财产分割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


·一、事实婚姻处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怎么起诉?
      一、事实婚姻处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在诉讼状中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名称、住处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诉讼请示及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约定协议离婚可以不付抚养费吗
      我们发现有的夫妻在协议离婚中,明确约定了孩子由其中一方抚养,但另一方也不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有的人就认为这样的约定损害了孩子的利益,因此是无效的。那从法律角度来看,协议离婚可以不付抚养费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做详细解答。 一、协议离婚可以不付抚养费吗 离婚后,一方...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会判多长时间?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会判多长时间?《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