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债券利率实际利率如何计算?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公司债券利率实际利率如何计算?一、债券利率
债券利率又称债息率,债券利率分为票面利率,市场利率和实际利率三种,通常年利率用百分数表示。其形式有单利、复利及贴现方式等多种。
(一)票面利率
债券利息与债券票面价值的比率,公式为利息/票面价值。
(二)实际利率
分母上加上了买价与票面价的差额,公式为利息/【市场价+(买价-票面价)】。
二、公司债券利率实际利率如何计算?
在实际利率法下,债券投资的每期应计利息收入等于债券的每期初帐面价值乘以实际利率。由于债券的帐面价值随着债券溢折价的分摊而减少或增加,因此,所计算出的应计利息收入随之逐期增加。每期利息收入和按票面计率计算的应计利息收入的差额,即为每期溢折价的摊销数。
采用实际利率法在计算实际利率时,如为分期付息债券,应当根据下列公式计算:
债券面值+债券溢价(或减去债券折价)=债券到期应收本金的贴现值+各期收取的债券利息的贴现值 并采用“插入法”计算得出。
下面以持有至到期投资为例进行说明。
甲公司属于工业企业,20×0年1月1日,支付价款1000万元购入某公司5年期债券,面值1250万元,票面年利率4.72%,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且利息不是以复利计算。甲公司将购入的债券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首先计算实际利率,(59×5+1250)/(1+R)^5=1000,得出R=9.09%,此时不编制“实际利率法摊销表”。
(一)20×0年1月1日,购入债券,分录如下: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1250
贷:银行存款1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250;
(二)20×0年12月31日,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时,“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1250-250=1 000,分录如下: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1 250×4.72%=59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借贷差额=31.9
贷:投资收益1 000 ×9.09%=90.9;
(三)20×1年12月31日,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时,“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借方余额=1250,“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借方余额=59,“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贷方余额=250-31.9=218.1,因此,其账面价值=1250+59-218.1=1 090.9
实际上账面价值可以根据“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总账余额得到,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1 250×4.72%=59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借贷差额=40.16
贷:投资收益1 090.9×9.09%=99.16;
以后各期以此类推。
公司债券利率实际利率如何计算?通过了解可知,其利率的计算主要与债券的买价和票面价有关,具体的计算公式我们在文中已有介绍,您可以了解一下。另外,为了能够让您更清楚的了解,我们特意整理了一个案例,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通常情况下,将挪用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较大”即数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那么就构成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如果将挪用的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挪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可以构成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对于挪用公款罪的基本犯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无力支付收款人怎么办?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无力支付收款人怎么办?一、双方调解 首先要积极和对方联系,了解是由什么原因造成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无力支付的。了解清楚后,如果双方有可以共同认同的临时解决办法就私下解决。但如果对方是故意或无力支付的,就可以转入法律诉讼程序。 二、法律途径 可以让公司要求银行出具退票理...


·民事借款纠纷可不可以判刑?
      民事借款纠纷可不可以判刑民间借贷纠纷属于民事案件,不会涉及坐牢的问题,但如果民间借贷经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当事人无理由拒绝履行判决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可能涉嫌拒绝履行判决、裁定刑事犯罪,一经定罪,有可能会坐牢。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


·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还要履行责任吗?
      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还要履行责任吗?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依法向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的,保证责任消灭。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依法向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的,保证责任消灭。保证责任消灭后,债权人书面通知保证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


·金融贷款诈骗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金融贷款诈骗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很多人在资金短缺的时候都会找银行或者其它金融机构进行贷款,如果按期偿还贷款金额以及相关利息的话,是不会给贷款人的信用带来损害的。但是有些人由于无力偿还或者故意不愿偿还,达到一定金额数目的,则构成了金融诈骗犯罪。本文我们就带您讨论一下有关金融贷款...


·一、疫情银行贷款还不上怎么办?
      一、疫情银行贷款还不上怎么办?可以申请延迟还款,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


·离婚后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合理吗
      离婚后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合理吗离婚时,夫妻双方要对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债务进行分割。共同债务的分割与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是差不多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些特例出现。那么离婚后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合理吗?债务的分割原则又是怎样的呢?请阅读下文。一、离婚后共同债务由一方...


·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有何不同?
      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有何不同? 民间借贷是指由民间自发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可以发展成为非法集资。民间借贷是受法律保护的,但非法集资却是违法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许多人对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有何不同存在着很大的疑惑,下面我们就在下文中为您提供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两...


·借款担保人的责任都有哪些
      借款担保人的责任都有哪些我们知道,在借款活动中,担保人并不是那么好当的,其除了要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以外,还要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时候承担一定的担保责任。那在法律上,借款担保人的责任都有哪些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借款担保人具体有哪些责任 借款担保人...


·没有他项权利证银行给放款吗?
      没有他项权利证银行给放款吗一般来说,银行只有拿到房屋他权证后才会审批放款。(一)、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二)、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


·违法发放贷款罪辩护词
      法律中规定违法发放贷款的行为必须要造成了严重的损失,那么才会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此时我们建议最好还是委托律师来帮助进行辩护。而律师在进行辩护的时候一般都会向法院提交辩护词,那么违法发放贷款罪辩护词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