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私生子可以分家产吗?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私生子也就是我们说的非婚生子女,很多人认为私生子是见不得光的,而在父母去世的时候,也就不能实际的分得相应的家产。那从法律角度来讲,私生子可以分家产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私生子可以分家产吗私生子可以分家产吗?这得首先看看“家产”是什么意思。所谓的“家产”,就是家里的财产,这是老百姓一种笼统的说法。实际上,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任何财产都必须有个所有权,也就是说,财产是归谁所有的。在知道了财产的所有权归谁以后,才能知道谁有权处置财产。从名称上而言,家产的所有权属于整个家庭所有。但实际上,当发生特定的事件以后,家产可能就需要分家析产。现在来看看“私生子可以分家产吗”这个问题。实际上,私生子分家产的本意并不是说私生子分整个家产,而是在家产被分家析产以后,能不能分特定家庭成员的财产。说白了,私生子可不可以分家产的本质在于,私生子能不能继承其父母的财产?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歧视和剥夺。这里的非婚生子女就是私生子,就是男女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生育的子女。既然法律规定了私生子有和婚生子女一样的权利,那么婚生子女享有的继承权,私生子也同样享有。因此,私生子可以分家产。二、私生子怎么分家产?私生子分家产的本质就是私生子继承其父母的财产权的问题。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因此,私生子怎么分家产?答案当然也不外乎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一)私生子怎么分家产?通过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指立遗嘱人在遗嘱中明确写明,在其死亡后财产由谁予以继承。也就是说,私生子的父母可以在遗嘱中写明,在其死亡之后,哪些财产由私生子继承。遗嘱继承是立遗嘱人意志的合法表达。因此,只要遗嘱中明确写明私生子有权继承那些财产、分哪些家产,那么其他任何人都无权干涉和阻碍。甚至,哪怕立遗嘱人在遗嘱中把属于自己的全部家产都由私生子继承,这也是无可厚非的、合法的。(二)私生子怎么分家产?通过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指在死亡人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死亡人的财产按照法律的规定予以继承。按照目前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在法定继承下,配偶、子女和父母处于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地位。也就是说,死亡人的财产由配偶、子女和父母平均继承。法律明确规定,这里的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还包括非婚生子女,也就是所谓的私生子。因此,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私生子是可以分家产的,任何人无权剥夺其继承权。总之,私生子享有法定的继承权,任何人不得剥夺和歧视。实际上,私生子是无辜的,他们仅仅因为父母没有缔结婚姻关系而遭到了一些人的歧视。但是,法律是公平的,私生子与其父母有着血浓于水的关系,这是无法否认的。因此,私生子是可以分家产的,既可以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也可以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



·夫妻一方为精神病如何起诉离婚因一方患有精神病而提
      夫妻一方为精神病如何起诉离婚因一方患有精神病而提起离婚诉讼主要有三种情形:(1)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婚后久治不愈的;(2)一方婚前患过精神病,但患者和亲属隐瞒其精神病史,婚后共同生活中又复发的;(3)一方在婚后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另一方要求离婚的。对于因夫妻一方患...


·一、兰考起诉离婚要多久?
      一、兰考起诉离婚要多久?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婚前财产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曾在1993年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


·分家析产纠纷怎样处理
      分家析产纠纷要是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时,一般应提交如下证据:(1)户口本、身份证、证或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2)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以担保贷款为...


·关于婚前财产是怎么规定的
      一、关于婚前财产是怎么规定的? 婚前财产是结婚前一方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取得的婚前财产归其所有,除非书面约定,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民法典》规定婚前财产属夫妻之一方所有;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


·离婚后小孩抚养权归女方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时抚养权归女方的情形有哪些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女方生活:(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夫妻中的一方起诉离婚准备什么材料
      不管是在怎样的民事纠纷中,对于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一方,此时若需要启动诉讼程序,让案件得到受理的话,自然就要按规定来操作的,此时就离不开证据的提供。在起诉离婚中同意如此,那夫妻中的一方起诉离婚准备什么材料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1)...


·国家刑事赔偿前先确认违法行为吗?
      国家刑事赔偿前先确认违法行为吗? 一、国家刑事赔偿前先确认违法行为吗? 按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国家赔偿,不需要先确认违法,只需要符合国家赔偿的情形的,就可以要求国家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


·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后悔可以重新分吗
      一、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后悔可以重新分吗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下列情况下即使离婚后仍然可以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2、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3、确属离婚时未涉及...


·结婚登记托人代办可以吗
      生活中,在我们无法亲自前往办理某件事情的时候,很多人会选择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不过需要注意,并不是任何事都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那么结婚登记托人代办可以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结婚登记托人代办可以吗 结婚登记不可以托人代办。《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


·办理离婚的法律途径有哪些
      男女在缔结婚姻关系的时候,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然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也是需要办理相应的手续的。对此,我国规定了一些办理离婚的法律途径,那究竟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离婚?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办理离婚的法律途径有哪些 夫妻离婚的法律途径有两种:一种途径是协议离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