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医保报销比例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现在医疗保险不仅可以在城镇报销,在农村也可以报销,并且农村医保是有自己的报销比例的,但是很多人还不是很清楚农村医保报销比例具体是多少,今天我们给您详细说说农村医保报销比例具体是怎么样的。


农村医保报销比例

1、门诊补偿:

(1)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 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 报销比例:

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1) 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4、哪些不属报销范围

(1) 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 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 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 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 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有关农村医保报销比例的信息基本上就是这样,大部分的农村报销都是按这个比例来,部分地区有自己的规定,那就按自己当地规定来计算,如果想用医保来报销,那么就需要一直给医保缴费,保证自己的医保是属于一种激活的状态,希望可以帮到您。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医疗损害诉讼时效中断情形有哪些?
      医疗损害诉讼时效中断情形有哪些? 一、医疗损害诉讼时效中断情形 (1)权利人起诉。向法院提起诉讼是权利人主张权利的最有效、最典型的方式,起诉是诉讼时效中断的一个重要原因,不仅向法院起诉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向卫生行政部门等医疗事故处理机关申请也能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 (2)...


·涉嫌非法行医罪刑拘多长时间
      涉嫌非法行医罪刑拘多长时间在行为人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时候,可能会根据实际的情况对其进行刑拘,而这个刑拘其实也就是我们说的刑事拘留。那么要是涉嫌非法行医罪刑拘多长时间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涉嫌非法行医罪刑拘多长时间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


·医疗过错误诊案例如何分析?
      医疗过错误诊案例如何分析? 一、医疗过错误诊案例 2012年5月11日,患者张某因“发现盆腔包块”入住某医院,入院查体:下腹部扪及包块约 20cm大小,上界达脐平,两侧达盆壁,无压痛。结合外院超声检查,初步诊断:盆腔占位。5月14日在全麻下行左侧附件切除+右输卵管系膜囊肿剥除+...


·医疗纠纷申请鉴定怎么进行?
      医疗纠纷申请鉴定怎么进行? 一、医疗纠纷申请鉴定怎么进行? 1、病员家属要求追究医疗责任时,首先向医疗单位的医务处(科)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书面申请,由医疗单位医疗事故处理小组进行讨论,并出具书面结论。 2、病员或其家属对医疗单位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相应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


·员工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吗?
      员工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从该条规定中我们可以明确的看出,用人单位有权与医疗期满但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


·最新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最新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1、医疗费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构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核算,凭据支付,但不包含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的确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根本医疗费用支付。更多:医疗费核算具体标准 2、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自个因误工...


·医疗事故起诉流程是什么?
      医疗事故起诉流程是什么? 医疗事故是指医院或者医生在为病人进行治疗的时候对病人的身体情况判断失误,对病人采取的治疗措施不是非常准确。导致病患在治疗以后身体方面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损伤甚至是死亡的情况。医疗事故一直是我国非常热门的社会话题之一,因为医疗事故的频繁发生,所以导致医院与患...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旦发生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医院是必然要进行赔偿的,因此,提前了解医疗事故死亡赔偿的标准,有助于你在索要赔偿时更好地维护你的权益。下面,我们为你整理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向谁申请?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向谁申请?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或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作为医患双方协商解...


·医疗纠纷赔偿类目有哪些?
      医疗纠纷赔偿类目有哪些?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中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


·医疗事故的诉讼时效如何规定的
      医疗事故的诉讼时效如何规定的医疗事故诉讼纠纷根据纠纷案由的不同,有不同的诉讼时效的规定,根据最新的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的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和寄存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