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减资审验程序是什么?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公司减资审验程序是什么? 一、公司减资
1、减资是指企业为弥补亏损,调整资本而减少企业资本的行为。 企业减资需获股东大会的特别批准。
2、企业减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1)一次性偿付累积债务。由于多年经营亏损累积,即使以后若干年,企业的利润也无法弥补,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减资,用以弥补累积的亏损。
(2)调整过多的资本。公司成立初期需巨额资金,步入正轨后,资金则有可能过剩,因此亦需减资。
(3)增派股息。 由于股息是根据资本利润额进行分派的,所以减少资本就能增加股息。同时,还可与“一次性偿付累积债务”结合,一扫亏损,尽早恢复分红。
(4)公司合并。这通常是在公司资产平衡时进行。
(5)分离部分。将公司中某些部门分离独立时,资产也随之分离,这对企业来说也是减资。减资有形式上的和实质性的两种。形式上的减资是指仅在账本上减少资本,而公司财产不减,比如公司购回一定比例的流通股票,降低面额,将一笔资金归还股东等。因经营状况不佳而需弥补亏损的减资是实质性减资,大部分减资属于这种情况。
二、公司减资的验审程序
股东大会作出减资的决议,并相应对章程进行修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同时,对于减资,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1、股东会决议其内容大致有:
(1) 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2) 减资后的股东权益、债权人利益的安排。
(3) 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
(4) 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
2、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05年新《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款)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05年新《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二款)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4、办理减资登记手续。自登记之日起,减资生效。
三、公司减资的方法和材料
(一)方法
减资的方法有两种:
1、减少出资总额,同时改变原出资比例。
公司通常采用回购的方式来减少出资或者股份。但应当注意的是,根据《公司法》第143条规定,通过回购方式减少资本,应当在回购后10日内将所回购的股份注销。
减资还可以以返还出资的方式减资,或者以免除出资义务的方式减资,或者以销除股权或者股份的方式减资。
2、以不改变出资比例为前提,减少各股东出资。
减资后,各股东出资比例保持不变。有两种做法:发还,对已缴足的出资,将其一部分返还给股东;合并,在公司亏损时,依出资比例减少每一股东出资,以抵消应弥补的资本亏损。
(二)材料
公司减资所需资料清单 :
1、公告45天以后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2、前期验资报告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新章程、新股东会决议、旧章程
5、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有法人股,需要法人股营业执照复印件
6、报纸原件以及复印件
7、减资前银行对账单
8、最近一期验资报告
备注:复件材料都需加盖公司公章
以上就是对公司减资审验程序的介绍了。总的看来,公司减资的验审程序主要包括两个步骤:股东大会决议和减资登记。其中,股东大会是为了形成内部决定,防止股东权益受损。进行变更登记是为了进行公示,防止损害第三人利益。公司减资的验审流程还是比较复杂的,若是您不知道如何办理,聘请律师全程代您办理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与法律责任
      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与法律责任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自己创业。那么就有必要了解法律对于注册公司的相关规定。比如如何注册公司、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与法律责任等问题。熟悉这些问题才能在创业之路上走得更加顺利。就对相关问题做了一些梳理,敬请阅读。一、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新《公司法》...


·变更公司法人的具体流程:  
      变更公司法人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


·注册公司法人监视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注册公司法人监视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目前,越来越多的公司出现在我们的视野里。注册一个公司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需要一个法人、股东以及监视,有的人只知道开公司却没有真正了解需要承担的责任也是很大的。注册公司法人监视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是很多的,公司的监事是对企业运行进行监督之人,是负...


·浙江省公司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浙江省公司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


·公司法转移资产需要承担什么后果 在日常生活当中,公司的经营
      公司法转移资产需要承担什么后果 在日常生活当中,公司的经营资产和其他固定资产,其他股东都有权利进行分配和享用。所以对于公司的资产管理,必须形成一定的管理体系才可以,否则对公司的资产可以进行随便转移和使用的话,公司将无法继续正常运营下去。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转移资产需要...


·分公司可以作为主体签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作为主体签合同吗?不作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有人认为:合同签订后尚未履行的,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另外,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


·法律规定公司上市条件是什么?
      法律规定公司上市条件是什么? 一、法律规定公司上市条件是什么? (一)、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 (二)、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且公司经营合法、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三)、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没有抽...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监事有风险吗?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监事有风险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监事有风险吗? 根据监事有无过错确定,有过错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监事的义务和责任: (1)遵守公司章程,执行监事会决议; (2)监事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股东大会同意外,不得泄漏公司秘密,不得擅自传达董事会、监事会会议...


·公司法规定书面股东会可以不召开直接做决定吗?
      公司法规定书面股东会可以不召开直接做决定吗? 我们都知道在一个公司里面如果需要做出一个决定的时候是必须要召开股东大会的,那么公司法规定书面股东会可以不召开直接做决定吗?如果股东是以书面的形式的话,只要是一致通过是不需要开股东大会的,下面就来听听本站我们的看法。 一、公司法规定...


·公司法对股东的年龄有无规定?
      公司法对股东的年龄有无规定?现行《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均未对自然人股东资格作出明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股东而成为投资设立公司的主体。在公司中对公司的股东年龄并没有特别的限制。但是,未成年人在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的时候,必须经过监护人同意。从这个...


·创业公司融资时间流程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很多上市公司、跨国企业都是从小公司发展上来的,这中间也经历了许多风风雨雨,很多时候并不是有一腔热血就能创业成功的,我们还需要很多资金和人才,但很多时候这些都是微小企业所缺乏的,融资过程不总是一帆风顺,接下来让我们告诉您创业公司融资时间和流程是怎样的? 一、创业公司融资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