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减资审验程序是什么?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公司减资审验程序是什么? 一、公司减资
1、减资是指企业为弥补亏损,调整资本而减少企业资本的行为。 企业减资需获股东大会的特别批准。
2、企业减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1)一次性偿付累积债务。由于多年经营亏损累积,即使以后若干年,企业的利润也无法弥补,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减资,用以弥补累积的亏损。
(2)调整过多的资本。公司成立初期需巨额资金,步入正轨后,资金则有可能过剩,因此亦需减资。
(3)增派股息。 由于股息是根据资本利润额进行分派的,所以减少资本就能增加股息。同时,还可与“一次性偿付累积债务”结合,一扫亏损,尽早恢复分红。
(4)公司合并。这通常是在公司资产平衡时进行。
(5)分离部分。将公司中某些部门分离独立时,资产也随之分离,这对企业来说也是减资。减资有形式上的和实质性的两种。形式上的减资是指仅在账本上减少资本,而公司财产不减,比如公司购回一定比例的流通股票,降低面额,将一笔资金归还股东等。因经营状况不佳而需弥补亏损的减资是实质性减资,大部分减资属于这种情况。
二、公司减资的验审程序
股东大会作出减资的决议,并相应对章程进行修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同时,对于减资,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1、股东会决议其内容大致有:
(1) 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2) 减资后的股东权益、债权人利益的安排。
(3) 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
(4) 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
2、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05年新《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款)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05年新《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二款)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4、办理减资登记手续。自登记之日起,减资生效。
三、公司减资的方法和材料
(一)方法
减资的方法有两种:
1、减少出资总额,同时改变原出资比例。
公司通常采用回购的方式来减少出资或者股份。但应当注意的是,根据《公司法》第143条规定,通过回购方式减少资本,应当在回购后10日内将所回购的股份注销。
减资还可以以返还出资的方式减资,或者以免除出资义务的方式减资,或者以销除股权或者股份的方式减资。
2、以不改变出资比例为前提,减少各股东出资。
减资后,各股东出资比例保持不变。有两种做法:发还,对已缴足的出资,将其一部分返还给股东;合并,在公司亏损时,依出资比例减少每一股东出资,以抵消应弥补的资本亏损。
(二)材料
公司减资所需资料清单 :
1、公告45天以后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2、前期验资报告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新章程、新股东会决议、旧章程
5、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有法人股,需要法人股营业执照复印件
6、报纸原件以及复印件
7、减资前银行对账单
8、最近一期验资报告
备注:复件材料都需加盖公司公章
以上就是对公司减资审验程序的介绍了。总的看来,公司减资的验审程序主要包括两个步骤:股东大会决议和减资登记。其中,股东大会是为了形成内部决定,防止股东权益受损。进行变更登记是为了进行公示,防止损害第三人利益。公司减资的验审流程还是比较复杂的,若是您不知道如何办理,聘请律师全程代您办理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公司法人否认制内容是怎么样的?
      公司法人否认制内容是怎么样的? 相信很多人对于一个公司或者是企业的法人以及负责人的理解有点错误,有些人认为这二者是等同的,法人就是公司的负责人,但是其实二者并不是等同的,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法人它是一个组织,团体,而负责人是一个自然人。那么公司法人否认制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公司法...


·企业获得拆迁补偿前提条件是什么?
      企业获得拆迁补偿前提条件是什么? 在拆迁问题上,一些企业主又害怕拆迁,拆迁后确实影响企业的正常的生产,关键时候可能决定一个企业的前途命运,有的一些企业主有希望拆迁,通过拆迁能够获得一笔比较客观的拆迁款,通过这笔拆迁款能够盘活一个企业或者给企业带来更大的发展。那么企业能不能得到补...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组建程序是什么样的?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组建程序是什么样的? (一)设立条件及步骤 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企业的设立条件及程序基本遵循《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关于做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等文件的要求。需要注意的是,各个地方在设立条件及程序方面有着不太一样的要求。 1、...


·公司法中公司法人要干什么
      公司法中公司法人要干什么?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与自然人不同,是种无生命的社会组织体,法人的实质,是一定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企业法人是具有国家规定的独立财产,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组织章程和固定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


·公司解除合同什么情况下支付赔偿金,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怎么计算
      公司解除合同什么情况下支付赔偿金,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怎么计算 一、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即: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患职业...


·公司办五险一金需要什么证件
      职工需要提供的证件有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1寸白底照片、个人信息登记表。如果在其他单位曾经缴纳过社保的职工填写社保增员表就可以了。单位需要提供的证件有: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资基金管理手册、当年任意一个月工资发放明细、职工劳动合同书、法人代表...


·公司法人股东名称变更都需要什么材料 按照公司法当中的规定
      公司法人股东名称变更都需要什么材料 按照公司法当中的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变更,公司的名称变更等这些都属于重大事项,肯定各位股东都是要参加的,并且具体发生法律效力是依法到我国的工商局进行变更以后才可以的。一般同一个公司不可能同时要变更公司的股东名称或者法人的,下面我们...


·理财公司离职多久不承担责任
      要看离职员工是否参与,如果参与了,无论是否离职,都需要承担责任。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


·发现装修公司转包怎么办
      转包是违法的,可以要求承包单位改正或者报告建设单位要求其改正;对于拒不改正的,应当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查处。承包单位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


·公司法合伙人股权变更有什么规定?
       公司法合伙人股权变更,公司法股权变更的规定,当事人申请,依法审查后进行的行政许可行为,申请人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申请资料,文件应当合法,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与行政许可无关的技术资料,登记机关负责审查事项的合法性和真伪。 一、新公司法股权变更的规定 公司股权的变更登记是...


·现今企业加班申请时间段怎么写
      一,企业加班申请时间段怎么写1,申请人、工号、申请日期、所属部门;2,申请加班的时间段(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精确到小时分钟;3,申请加班的合理原因(重点内容,需要详细介绍加班内容);4,加班总共小时数量;5,直属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审批;6,交行政人事部考勤人员签字,行政人事经理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