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欠债不还起诉以后法院的流程是什么?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欠债不还起诉以后法院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欠债不还起诉以后法院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一、起诉:准备2份起诉状

二、受理: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三、审理前的准备:

1、审理前的工作:

(1)在5日内送达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被告15日内提出答辩,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2)告知原被告的诉讼权利和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3)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人民法院自行收集证据的范围)

(4)当事人的追加。

四、开庭审理:

1、时间:答辩期届满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后进行

2、程序:开庭3日前用传票通知当事人,用通知书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

3 确定开庭日期:开庭前3日发布公告,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开庭的时间、地点。

开庭审理 :

(1)准备开庭: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

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审判长核对当事人

宣布案由以及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

口头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2)法庭调查:当事人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可以要求法院重新调查证据、鉴定或勘验,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当事人陈述: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的顺序进行

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归纳本案争议的焦点和法庭调查的重点,并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如果不能出庭,经法庭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语言,由法庭宣读;受诉法院委托外地法院代为询问证人

的笔录应当在法庭上宣读)

经审判长许可,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有权向证人发问,证人应当如实作答

当庭出示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 当庭宣读鉴定结论 鉴定人向法庭宣读鉴定的方法和经过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经法

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发问

法庭审判人员或者勘验人员当庭宣布勘验笔录,拍摄的照片或绘制的图表,应向当事人出示,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

向勘验人发问

法庭调查结束前,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应当就法庭调查认定的事实和当事人争议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分别寻问当事人

、第三人、诉讼代理人是否还有意作最后陈述。

不能当庭认证的证据,可以休庭合议后再予以认定

合议之后认为需要继续举证或者进行鉴定、勘验工作的,可以在下次开庭质证后认定;如果认为此次法庭调查,未能查

清案件有关情况,法庭可以决定第二次开庭

法庭决定再次开庭的,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对本次开庭情况进行小结,指出庭审已经确认的证据,并指明下次开庭调查

的重点。如果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必要的证据已经齐备,即可宣布终结法庭调查,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3)法庭辩论

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辩论

审判长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征求各方最后意见

(4)评议:

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

进入评议时进行评议,实行少数服从数的原则

评议的情况应当如实制作笔录。评议笔录不准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查阅、复制

评议毕,审判长宣布继续开庭 当庭公开宣布判决结果,10日内向当事人发送判决书;或定期宣判,在宣判后立即发

给判决书。要告知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限、上诉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以上便是欠债不还起诉以后法院的流程是什么样的,当然想要提起诉讼还需要有足够的证据,如借条、打款记录等等,因为如果没有这些那么即使起诉到法院也是不一定会拿到借出去的钱的。所以在把钱借出去的时候还是需要结合借款人的品性以及与您的关系来确定是否能够借的,从而避免出现被借钱不还的情况。


·欠钱不还去哪告
      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权管辖。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


·借款人能要求延长借款的期限吗
      在借款活动中,债务人到期不能还款的情况也是常有的,而对于这种情况,债权人一般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选择不同的解决方案,比如:允不允许对方延期还款。那从法律的角度看,作为借款人能要求延长借款的期限吗?简而言之,借款人能擅自延期还款么?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讲述。 一、借款人能要求延...


·企业追收账款的方法有哪些
      企业追收账款的方法有哪些 一、企业追收账款的方法有哪些 1、如果有买卖合同,那么债权方有证据可以证明与客户公司之间存在销售或者供货等法律关系。如果没有买卖合同,客户下的订单、债权方的发货单等证据也可以证明存在事实的买卖合同关系。 2、如果有签收的书面凭证,那么债权方有证据可以证...


·支付宝借钱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支付宝借钱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支付宝借钱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微信记录、支付宝转账记录等新形式的证据还是存在较大风险,所以不建议仅凭微信联系,就草率把钱借出去。同时借款还要注意以下方面: (一)尽量通过转账少用现金,因为转账凭证是证明借款或还款时间、金额最直接最有力的证据。 (二...


·无法抵消的债务有哪些 不能抵消的债务有哪些
      在法律上,有些债务是不可以抵消的。那么,究竟无法抵消的债务有哪些呢?不能抵消就意味着当事人即便是作出了抵消的行为也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该抵消行为是没有法律作用的。那具体而言,不能抵消的债务有哪些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读。 一、无法抵消的债务有哪些 事人双方互负到期债务的...


·犯罪分子诈骗骗取银行贷款判刑多少年?
      犯罪分子诈骗骗取银行贷款判刑多少年?犯罪分子诈骗骗取银行贷款判刑的年限根据诈骗金额的不同是有着不同标准的,一般在十年或者无期徒刑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欠款合同时效是多久2023
      欠款合同时效是多久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诉讼时效的种类有:普通诉讼时效,即向人民法院请求民事保护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最长诉讼时效,是指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普通诉讼时效和特别诉讼时效的期间应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企业拆迁补偿款的处理
      企业拆迁补偿款的处理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种产业业发展迅速,城市也不断地扩大发展,进而就出现了拆迁,很多地方的拆迁补偿款也是相当的可观。对此很多人就会想自己家怎么不拆迁,这样就可以少奋斗好多年。下面就由我们解读企业拆迁补偿款的处理。  一、拆迁补偿的形式  城市改造房屋被...


·公司欠债被起诉最大股东会承担责任吗?
      公司欠债被起诉最大股东会承担责任吗?一般是不需要的,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


·信用卡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信用卡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信用卡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在认定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法院考量的因素主要是“信用卡消费是否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果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应当认为为共同债务; (二)其次是主张信用卡债务属于共同债务方的举证责任问题:有真实的消费...


·法律规定个人签约借条有效么
      法律规定个人签约借条有效么 一、法律规定个人签约借条有效么? 借条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有出借行为。 二、什么情形下借条无效? (一)明知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