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扣减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吗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本身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好的工资数额,那么在支付的时候就应当足额发放。但实践中,却经常出现用人单位扣减员工工资的情况。从法律角度来看,单位扣减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单位扣减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吗
我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克扣劳动者工资,是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没有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报酬的行为。除法定允许代扣工资的情况外,用人单位一律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合法的扣减工资
一般说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不属于上述情况,用人单位不得代扣劳动者工资。
根据有关劳动法规,在如下情况下,允许用人单位减发劳动者工资: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代扣代缴劳动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如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职工病假只能享受病假工资,这种情况下可以减发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如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中,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可以予以罚款处分(但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扣除金额标准)。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同时,法律对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工资的数额作了限制性规定:用人单位对职工违纪罚款的金额,一般不得超过本人月工资标准的20%;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我们发现其实很多用人单位都有扣减工资的行为,但对这样的行为,在实践中还是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处理的,因为其中一些属于合法的行为,而有一些则属于违法的。既然属于违法,那么此时员工就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要求单位补足扣减的工资。



·劳动关系转移需要什么材料
      在现代的社会,地区之间的联系变的更加的密切,有的时候因为工作的情况发生变化或者其他的因素就会导致要转移劳动关系多的,比如说去公司设计的分公司等等。虽然现在劳动关系的转移的情况比较多见,但是很多人对于劳动关系转移需要什么材料依旧不了解。 一、劳动关系转移所需资料有哪些? 将员工的...


·工程结算未扣延期违约金的不利条件有吗?
      工程结算未扣延期违约金的不利条件有吗?肯定是有的;当事人在适用《建设工程示范文本》时,对通用第35条违约条款具体处理时,没有按要求在专用条款中对逾期竣工的违约金做具体约定,造成合同对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对此种情况的处理,应当适用相关法律的规定。第七章违约责任对此有一系列...


·上海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是什么
      上海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是什么 虽说一般情况下的休假我们是根据企业制定的规则进行的,但企业制定的休假规则也是根据国家休假规定或者地方休假规定进行制定的,所以在企业制定的规则之外,我们还可以享受到一些带薪休假的假期,其中职工年假就是最基本的带薪休假假期,那在上海企业职工带薪年...


·劳动合同没有写工作时间有郊吗?
      劳动合同没有写工作时间有郊吗? 劳动合同中没有写明工作时间仅仅属于书写不当,还是有效的,但是还没有上升到违法的程度,因为没有约定还可以法定,法律规定就是每周上班时间不能超过40小时。如果用人单位让劳动者每周上班时间超过40小时,就应按超过时间向劳动者发放加班工资。 签定劳动合...


·公司因为绩效制度辞退员工有补偿吗?
      公司因为绩效制度辞退员工有补偿吗? 一、公司因为绩效制度辞退员工有补偿吗? 公司因为绩效制度辞退员工不一定有补偿的,因为如果绩效己经写成制度了,就说员工违反了公司的制度,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不予给予经济补偿。如果没有写明制度,可以提前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主要的原...


·工程质量标准怎么填写?
      工程质量标准怎么填写?   工程质量工程建立质量标准是检验一项工程是否符合安全使用,且常规合理的首要条件。在如今众多的建设项目中,很多建设工程的成品在使用中出现了差错,轻则项目重新实施,重则造成人员自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失,所以合理的工程质量建立标准应该是每一个负责人需要重视的。对...


·沈阳市工伤认定在哪,具体流程是什么?
      在我国,如果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人身伤害的话,是可以获取工伤赔偿的,当然,前提是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结果也是获取赔偿多少的一个依据。工伤认定一定要及时,不是说你想什么时候办就什么时候办的,这其中有一个详细的流程。那么沈阳市工伤认定在哪,具体程序又是什么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


·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
      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 一、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1、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有那种
      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有那种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 当适用的法律法规确有错误时,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主要是指: (一)适用已失效或尚未生效的法律法规的; (二)援引法条错误的; (三)违反法律关于苏激励的规定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 依据《...


·对工伤认定不认可怎么办
      对工伤认定不认可怎么办 一、对工伤认定不认可怎么办 如果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或者不认可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说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


·职场当中除了要竞争员工个人的实力外
      职场当中除了要竞争员工个人的实力外,其实现在的工作完全是对员工情商,智商,工作能力,甚至是学识等综合的考验,在职场这一江湖当中已经形成了很多特有的江湖规矩,就是那些第一次步入社会参加工作的职场菜鸟容易踩到职场雷区。比如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理由填写的这么一个问题,就难倒了有些想要离职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