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诉讼中当事人不出庭如何处理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离婚诉讼中当事人主要就是原告与被告,其实也就是具有夫妻关系的男女。通常都是因为无法达成协议离婚,从而才会进行诉讼离婚的。但要是此时,一方当事人或双方都不出庭的话,那么此时该如何处理呢?我们为您整理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一、原告不出庭怎么办

1、诉讼代理人代为出庭
一般有以下情况,原告可以不出庭:(1)原告不能表达意志;(2)原告因身患重病、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无法出庭,并提交了书面意见。
2、按自动撤诉处理
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作为撤诉处理。而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
3、被告反诉,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1、被告经传唤不出庭,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如果是关于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被告。2、被告下落不明,公告送达传唤通知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程序来完成对被告的通知义务,公告送达60日的公告期一满,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亦可缺席判决。公告送达适用条件:(1)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2)没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但法院已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都无法将诉讼文书送达受送人的。
相关法条链接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离婚诉讼中当事人不出庭的,具体要看究竟是哪一方不出庭,并且此时案件进展到了一个什么程度,针对不同的情况,此时的处理方式是不一样的。有的可能会按原告撤诉处理,有的则会进行缺席判决。以上就是我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整理出来的内容,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离婚不要孩子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一、离婚不要孩子可以不给抚养费吗?不可以,抚养孩子是双方的义务,《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


·已婚与人非法同居财产分割应该怎样办理由于非法同居
      已婚与人非法同居财产分割应该怎样办理由于非法同居关系本身就是自始无效的,所以非法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也是不同于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的分割的。(一)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


·口头传唤需要通知家属吗?
      口头传唤需要通知家属吗?公安机关传唤违法嫌疑人时,其家属在场的,应当当场将传唤原因和处所口头告知其家属,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被传唤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的情形的,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关于传唤的时效问题,需要注意区分刑事传唤和治安传唤两种情况:《...


·离婚律师费的收费方式
      离婚律师费的收费方式 (1)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费用。 比如,某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五千元起价。也就是说,不论案件争议金额再小,甚至没有争议共同财产,起价的收费额就是五千。如果争议财产超过了五十万元,超出部分还要加收一定比例。 (2)交一定的基本...


·协议离婚不配合探视权应该怎么办?
      探视权指的是离婚之后,不和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拥有行使探望孩子的权利。但是实际上,很多夫妻离婚之后探望权的形式并不是特别的顺利。因此很多人都想知道协议离婚不配合探视权应该怎么办?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协议离婚不配合探视权应该怎么办?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离婚后双方的子女只能够有一人进行抚养
      离婚后双方的子女只能够有一人进行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并具有探视的权力。那探视一方的时间有没有要求呢,相关又有哪些要求呢。下面我们就离婚后探视权时间规定都有哪些要求,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离婚不可避免的使一个家庭分裂,在离婚时,小孩的抚养权是争议的焦点,在离婚以后,没有取...


·国家赔偿金作出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国家赔偿金作出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


·争夺抚养权要什么证据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该归谁历来是争议的焦点。提交有关证据有利于抚养权的争夺,那争夺抚养权要什么证据?抚养权关乎自己能否与子女直接生活在一起,因此我们对抚养权的争夺中得问题多加注意,那争夺抚养权应注意什么问题?我们马上为您一一解答。 一、争夺抚养权要什么证据 孩子抚养权,目前离...


·协议离婚后能毁约吗
      协议离婚其实就是夫妻想要结束婚姻关系,而两人就相关事项进行协商之后办理离婚手续。在这个过程中,需要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其实也就是签订一份合约。那么夫妻协议离婚后能毁约吗?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内容介绍,供您进行相关的参考。 一、协议离婚后能毁约吗 不可以,因为已经登记离婚,发生了效...


·离婚孩子抚养费多长时间
      虽然我国已经全面开放了二胎,但仍有很多家庭受经济因素而不敢生育二胎,也就是说家里只有一个孩子,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双方离婚,而孩子也尚未成年的话,那么注定只能由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了。通常离婚孩子抚养费多长时间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多长时...


·一方因犯罪所负的赔偿之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侵权行为是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的人身或财产而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法律的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损害行为。犯罪行为是指危害社会,依法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侵权行为必定会产生侵权行为之债,行为人须就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刑法规定对刑事诉讼中的犯罪行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