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一、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1、看分居时间。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2、看婚前是否对精神病有所隐瞒。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3、看是否有犯罪行为。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4、看有无禁止性结婚的疾病。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二、能够证明对方有过错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1、重婚、与他人同居的证明。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离婚证据。

    

      2、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明。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明。提交居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三、离婚过程子女抚养方面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一)抚养费的证明。提交双方的收入证明。

    

      (二)抚养权的归属证明。根据孩子的年龄和具体情况,提交有利于争取抚养权的而相关证据:

    

      1、对于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情况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母生活的相关离婚证据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例如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是母方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对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未成年的子女,有一下情形可以争取抚养权的证明理由: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子女单独随己方父母共同生活多年,己方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

    

      四、离婚过程中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证据的收集技巧

    

      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存款、公司股份、股票、车子、债权、住房公积金等。如果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证据,更应该掌握收集证据的技巧,技巧分类如下:

    

      1、双方有财产约定:提交协议书;

    

      2、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提交银行帐号;

    

      3、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

    

      4、有机动车:提交车辆行驶证;

    

      5、有房产:提交房产证、购房合同、交款发票;

    

      6、在公司拥有股权: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

    

      7、有债权债务的:借据、相关的佐证证据。


·一、领完结婚证彩礼还要退回吗?
      一、领完结婚证彩礼还要退回吗?领了结婚证一般是不会退彩礼的,但是如果夫妻没有共同生活或是对方因为给彩礼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就需要退还。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离婚协议书如何生效
      大部分的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就具有了法律效力,而夫妻离婚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并不受《合同法》的调整,同时即使当事人都签字了,那么也是不能及时生效的。那到底离婚协议书如何生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协议书如何生效 要知道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时间,首先要知道离婚协议书何时...


·一方不同意夫妻离婚怎么办?
      夫妻一方有出轨行为时,会直接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受到伤害的一方往往会提出离婚,希望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结束婚姻生活。这时,出轨一方可能不同意离婚,并承诺悔改,想继续生活下去。那么一方不同意夫妻离婚怎么办?下面我们给您做个简单介绍。 一、一方不同意夫妻离婚怎么办? 到人民法院...


·起诉离婚有援助律师吗,起诉离婚律师费多少
      对于弱势群体的保护,我国法律是可以提供法律援助的。现在社会因为很多原因,夫妻双方会选择离婚。一般离婚在协议不下的情况下,就会采取向法院诉讼,一般诉讼都是需要请律师的,很多人对于律师的费用,往往望而却步。那么,起诉离婚有援助律师吗起诉离婚律师费多少?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具体...


·一、重婚罪如何申请公诉?
      一、重婚罪如何申请公诉? 由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公诉,性质恶劣 影响极坏 请看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婚姻法》第四十五条 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


·两人同居没有结婚证财产分割有什么规定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分割
      两人同居没有结婚证财产分割有什么规定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分割,割历来是当事方争议的焦点,也是法院判案的难点。相关的法律依据只有一个相近的司法解释,就是《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


·家庭纠纷互相打架致轻微伤如何处理?
      家庭纠纷互相打架致轻微伤如何处理? 一、家庭纠纷互相打架致轻微伤如何处理? 1、家庭纠纷互相打架致轻微伤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来进行一定的民事方面的赔偿。中国刑法对"轻微伤害”的行为,不处罚; 2、"轻微伤害”处罚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


·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有罪吗
      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有罪吗 一、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有罪吗 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不是违法行为,属于过错行为。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


·小孩一岁多了离婚判给谁?
      小孩一岁多了离婚判给谁? 很多人感情来的快,矛盾来的也快,感觉前不久刚刚结婚,接着就要准备离婚的事情了。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是一个重要的问题,经常会有双方争夺抚养权的情况出现。有的人离婚的时候孩子才一岁多,那么这个时候孩子应该跟谁生活呢?孩子抚养权会判给谁呢?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


·国家赔偿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实践中,国家赔偿主要是以支付赔偿金的方式进行,因此很多人在申请了国家赔偿后,就想要知道国家赔偿计算方式是怎样的,这样可以让自己也计算一下最终能够获得多少赔偿。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1)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造成公...


·起诉无效婚姻的证据有哪些?
      起诉无效婚姻的证据有哪些?(一)以重婚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要材料为结婚证和双方的身份证,以及能够证明该婚姻属于重婚的证据等等。(二)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要提供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和其他能证明夫妻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等。(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