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的代位权构成要件是什么?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债的代位权构成要件是什么,有什么特征? 一、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构成要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着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对其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已经到期;
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权人代位权的范围应当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二、代位权的法律特征
1、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的到期债权的权利,因此,它不是代理权。
2、代位权是债权人的法定的权利,它的产生、行使条件和程序都来源于法律的规定。
3、代位权主要针对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消极行为。
4、代位权并非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的请求权,其在债务人的履行期到来之前也可以为保全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而行使。所以说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一种保全人的法定权利的一种制度。
三、代位权诉讼的条件
代位权诉讼起诉书中明确说明,所谓的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抚养、继承等关系产生的请求权,以及劳动报酬、退休金、人身损害赔偿等请求权。代位权诉讼起诉书需要满足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券合法
2、债务人的债券已到期
3、债务人的债券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券
四、代位权的管辖
对于代位权诉讼的管辖问题,《合同法解释》第14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之前,债务人与次债务人已经签订有管辖协议,应当如何加以协调之问题。代位权诉讼管辖权这主要是指受理代位权诉讼的法院(即被告住所地法院)与协议管辖的法院不一致时的情况,如果二者是一致的,则不存在需要加以协调的问题。
五、债权人请求权的效力
1、对债权人的效力。
代位权的行使对债权人的效力主要有两方面:其一,债权人因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有权要求债务人予以支付。其二,债权人有权从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处直接受领所履行之债。当然,上述债权人的权利以法院确认其代位权成立为前提。
2、对债务人的效力。
代位权行使的直接效果应归属于债务人。一旦法院通过裁判允许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则债务人不能就其被债权人代位行使的权利作出处分,也不得妨碍债权人行使代位权。
3、对债务人的债务人的效力。
债权人代债务人行使权利,一般不会影响债务人的债务人的权利和利益。因为即使不行使代位权,他们也要履行其应尽的义务。在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后,次债务人对债务人所享有的一切抗辩权,如同时履行抗辩权等均可以对抗债权人。尤其应当指出,在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情况下,次债务人不能以债权人与其无法律关系为由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而必须应债权人的请求及时向债权人作出履行。
债的代位权,更确切地说,是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我国法律中保全制度的一部分。它是债权人的保护伞,只有在规定情况下,债权人才能行使该权利,其效力更是及于三种人。而关于代位权,自然会涉及它的法律特征、诉讼问题以及管辖问题,我们已经在以上内容中作出整理。



·写借条后实际出借人不一致怎么处理?
      写借条后实际出借人不一致怎么处理?这种情况,债务人应当要求重新借条,在持有人最终与实际出借人相一致的情况下,只要借款人无合理异议,法院可以推定借条持有人为实际出借人,而无须深人到借条持有人与实际出借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当中进行审查。但若借款人有合理异议,或借条确存在种种异常,法院应当...


·按照最新刑法规定变造公司债券罪怎么构成的
      按照最新刑法规定变造公司债券罪怎么构成的(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相同,亦为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股票,是由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


·借新还旧的借条是不合法有效?
      借新还旧的借条是不合法有效?借新还旧的借条如果是双方当事人都协商一致予以同意的情况之下,是属于合法有效的。“借新还旧”合同的法律效力是具有的。那么一般而言,合同有效应该具备的以下四个要件有:第一,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第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第三,合同形式符合法律的规...


·申请个人无抵押贷款条件?
      申请个人无抵押贷款条件有哪些 一、申请个人无抵押贷款条件有哪些 无抵押贷款,又称无担保贷款,或者是信用贷款。不需要任何抵押物,只需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住址证明等材料、向银行申请的贷款,银行根据的是个人的信用情况来发放贷款,利率一般稍高于抵押贷款,客户可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来选择...


·商业汇票的付款人是谁,办理有哪些
      商业汇票的付款人是谁,办理有哪些注意事项?商业汇票,在企业间经济交往中是比较常见的,而且具有很大的便利性。商业汇票的签发可是付款人,也可以是收款人,但是只有经过承兑之后,商业汇票才具有法律效力,不然是体现不出商业汇票的作用的。对于很多用商业汇票的人来讲,了解商业汇票的付款人是比较...


·借款如果没有借条诉讼期效是多久?
      借款如果没有借条诉讼期效是多久?没有借条的借款诉讼时效,当视为没有约定还款期限,诉讼时效最长是20年。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这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


·清理债权债务过程中有哪些问题
      清理债权债务过程中有哪些问题 (一)债权债务问题,不是单纯的对方拖欠和资金流紧张的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问题。 对于债权回收难度大、周期长、坏帐率高的问题,很多企业都费尽心思采取各种办法来处理,但是很多陷入一个滚雪球式的怪圈,那就是越清理越多,越清理越难。原因何在,关键在于没有...


·债权债务转移协议书该如何写 大家都知道,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
      债权债务转移协议书该如何写 您都知道,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当事人协商一致,再签订了债权债务转移协议书,就可以使债权债务发生转移。但是,你知道债权债务转移协议书该如何写吗?我们提供了一篇范本,供你作为参考。 债权债务转移协议书范本 债务受让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


·新刑诉法未成年条款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当然是对我国的刑事审判程序的一些要求,不同于其他公民的刑事审判过程,对于未成年人同样的在新刑事诉讼法当中去有所关照的。刑事案件对未成年人还是教育要高于惩罚的,整个讯问审判过程都要考虑到对方的身份是未成年人的,如果未成年人陷入到了刑事案件当中,其家属也应该适当的去了解一下...


·正规借条的写法是什么,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正规借条的写法是什么,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正所谓亲兄弟明算账,不管是朋友也好,亲人也好,借钱都需要写一个借条才算是正规的。写借条不管是对于哪一方来说,都算是一个保障,都更加安心。那么正规借条的写法是什么?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下面,就让来详细介绍一下吧! 一、正规借条的写法是...


·打个条借条私人放款借条一定有效吗
      打个条借条私人放款借条一定有效吗 一、打个条借条私人放款借条一定有效吗? 有出借行为借条也不一定有效,有以下情形的借条就是无效的: 1、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法院查明,出借人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