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人格否认的效力是怎样的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公司人格否认的效力是怎样的 一、公司人格否认的效力
公司法人制度的法律设计,充分考虑到公司出资人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平衡问题,并于事先规定公司必须具有独立财产,要求股东必须履行出资义务,必须通过正当程序行使自己的权利。在此前提下,法律保障股东的有限责任的特权和利用公司法人制度实现自己正当的利益目标等。公司人格否认并非立法预设而是一种事后的司法救济,是针对公司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的事后规制手段,主要运用于司法判例中,法院运用公权力,对失衡的公司利益关系进行事后的强制调整。通过追究公司人格滥用者的法律责任,对因公司人格滥用而无法在传统的公司法人制度框架内获得合法权益者给予法律救济,使运用公司形式从事经营的投资者通过判例规则预测自己的行为后果。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原则,既可以制裁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从事诈欺、过渡控制、巧取豪夺等不法行为牟取私利,又可以使因此而受到损害的债权人获得补偿。
二、公司人格否认是具有侵权性质的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包括违约责任、侵权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等,根据公司股东与债权人之间没有合同关系且行为的违法性,公司人格否认所涉及的民事责任应当是一种侵权责任。公司人格否认的适用是基于公司股东的侵权行为,根据滥用公司人格并导致损害债权人利益,从而否定公司的法人资格,允许债权人向公司股东直接追索责任。公司独立人格否认的结果,是将公司责任追及到股东,由股东承担无限责任。否认公司人格在于使因公司独立人格滥用而受到的损害能够得到相应的补偿,符合具有补偿性质的民事责任的特征。因此,公司人格否认所涉及的法律责任为具有侵权性质的民事责任。
三、公司人格否认适用于特定案件
公司人格否认不是对公司法人制度的否定,而是对公司法人制度的必要补充。公司人格否认不同于法人被解散或者被撤销,法人被解散或者被撤销是法人资格的绝对消灭,而公司独立人格否认则是在消除滥用法人行为后又恢复其法人功能,公司独立人格依然为法律所承认。公司人格否认规则只适用于特定的案件、特定的法律关系和特定的当事人。公司人格否认只是解决特定的法律关系中的个案,是一种司法救济手段,而不是普遍原则。公司人格否认原则在承认公司具有独立人格的前提下,在特定法律关系中个别、相对、暂时地否认,而不是全面、彻底、永久地否认公司法人资格,使公司背后的控制股东直接承担公司的责任。公司人格否认规则的效力不涉及公司的其他法律关系,不影响公司作为一个独立实体合法的继续存在。
四、公司人格否认适用于特定事由
公司独立人格否认是针对特定事由而适用的司法原则,特定事由并不是泛指所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正义原则的行为,而是具体指滥用公司独立人格规避法律义务、逃避合同义务、欺诈第三人、虚假出资滥设公司、公司与股东混同、母公司对子公司过度操纵,控制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作为其实现非法目的的工具,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债权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当上述特定事由出现时,债权人可以越过公司直接要求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五、公司人格否认是由控制股东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人格否认的结果是将公司的责任追及到股东,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公司股东都得承受这一法律后果,只有实施了滥用公司人格行为的股东才是承担这一法律后果的责任主体。承担责任的股东是在公司占有支配地位、能够控制公司重大事务的股东。滥用公司人格的当事人,只能是公司法律关系中的具有实质控制能力的股东,股东并不一定必须持有公司多数股份。
对于公司人格否认的效力,只适用于极少数的特定法律关系案件中,它并不具有普遍性,同时公司人格否定具有侵权性质的民事责任,公司人格否定是由相关的控制股东承担民事责任。对于公司滥用人格的行为,使得债权人的利益受到了一定的损害,所以我国实施了公司人格否定的制度,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在进行缴纳五险一金的时候,一般是个人缴纳一部分,企业缴纳一部
      在进行缴纳五险一金的时候,一般是个人缴纳一部分,企业缴纳一部分,而且,每一种保险的缴纳的比例也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我们要注意区分。那么,五险一金包括什么呢?五险一金一金有什么用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五险一金一金有什么用 1、个人缴得越多,单位为你...


·合肥私募基金公司的作用是怎样的
      合肥私募基金公司的作用是怎样的 一、合肥私募基金公司的作用 ?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作为专业投资管理机构,是实现集合投资,专家理财功能的核心。它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起设立、管理运营和到期清算中都要肩负重要作用。从整体上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定位体现在几个方面:...


·上市公司增资扩股方式主要有哪些
      上市公司增资扩股方式主要有哪些 公司如果想要融资上市的话,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的。我国公司法和国际金融体系当中都有着明确的规定,公司的市场份额和资产达到了一定的规模以后才允许公司进行上市。因此很多公司如果想要上市的话,那么增资扩股将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上市公...


·我国对企业融资的法律监管有哪些
      我国对企业融资的法律监管有哪些?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资金就是企业的生命,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就必须进行融资。融资涉及一国的金融安全,因而世界各国都对其进行监管。那么,我国对企业融资的法律监管有哪些呢?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企业融资? 企...


·根据新公司法股东提起权利有哪些?
      股东是企业投资入股的人,并且会有一定的股份,是董事会的一员,股份越大,权力越大。但是在新公司法出台后,对股东的权利又作出了新的解释,其实,不管怎样,身为股东,就要对公司负责,在公司的大事件中,起到带头作用,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根据新公司法股东提起权利有哪些? 一、公司设立方面...


·物资物流公司融资办法是什么?
      物资物流公司融资办法是什么?目前,物流公司非常的多。而物流公司成立之初,若是创办人自己的资金不够,那就需要进行融资。融资方面,也存在着许多法律相关的知识。那么,物资物流公司融资办法都有些什么呢?接下来就和我们一起来看看相关信息吧! 物流企业常见的融资方式。 一、企业支出与供应链金...


·按规定公司法怎么约定分红的?
      按规定公司法怎么约定分红的? 股东既是公司的所有者、更是公司的投资人,因此,股东的投资行为目的很明确,就是要获取投资利益,对于公司的经营管理和重大事项,一般由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高管层商定和运营,除了涉及公司生死存亡的大事以外,股东一般不参与经营决策,股东的义务是出资,权利就...


·冒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构成什么罪
      冒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构成什么罪冒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情况在实践中并不少,有些从中谋取到暴利的有可能还因此犯了合同诈骗罪。下面我们就来谈谈冒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构成的罪名及其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一、冒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构成什么罪如果冒用公司名义签订了合同,并从中非法获取利益的话,可...


·公司法人得权力主要有哪些
      公司法人得权力主要有哪些一般来说,公司中的公司法人和其他职工是不一样的。在企业经营的时候,其实公司法人和企业的命运也是息息相关的,在日常生活中也是如此,对于劳动者来说,肯定和公司法人行使的权利也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公司法人得权权力主要有哪些的问题。 一、公司法人得权...


·公司对外签订租赁合同中的注意事项?
      公司对外签订租赁合同中的注意事项? 一、审查要点 (一)对出租主体的审查 对出租主体的审查,除审核出租人的主体资格外,还应审查出租人是否有权出租标的物,可以查验对方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房地产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能够证明权利合法来源的其他有效证...


·企业增资时注册资本要改变吗
      企业增资时注册资本要改变吗 一、企业增资时注册资本要改变吗? 企业增资时当然要变更注册资本,公司增资流程: 一)签署股东协议书等法律文件; 二)到原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办理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 1、 由公司加盖公章的申请报告; 2、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