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案件举证时需要注意哪些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离婚诉讼由夫妻中的一方依法启动,此时作为原告,在诉讼过程中就会承担最初的一个举证责任。而要是无法有效的进行举证的话,最终的判决结果就有可能对其不利。而举证也是需要注意其中一些问题的,具体来说,当事人在离婚案件举证时需要注意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案件举证时需要注意哪些

(一)当事人自然情况的证据:

1、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登记书、复婚证;

2、有代理人的,其代理人身份的证明和代理事项、权限、期限、形式的委托书。

(二)当事人婚姻基础方面的证据:

1、婚前相识、相恋经过的自述及知情人、介绍人等的证言;

2、有关物品、信件;

3、包办、买卖婚姻的证人证言;

4、婚后情况自述、邻居、知情人证言。

5、其他可以证明婚姻基础的证据。

(三)证明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且无和好可能的证据:

1、草率结婚,婚后仍未建立感情的陈述及相关知情人证人证言;

2、一方暴力侵犯另一方的证据及有关人员的证言;

3、证明一方婚前采取隐瞒情况等手段骗取婚的证据;

4、人民法院对一方的重婚认定法律文书,或一方被判长期徒刑的判决书;

5、一方有不忠实另一方或具有赌博、酗酒等恶习的证据

6、公安机关对一方失踪的证明,人民法院对一方失踪的判决书;

7、县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的诊断书;

8、双方婚后长期分居的证明;

9、其它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

(四)证明夫妻财产的相关证据:

1、双方各自财产的来源证据,财产取得时有关证人证言;

2、共同生活期间取得财产(如房屋产权等)的证据;

3、取得债权的证据

4、个人债务及家庭债务的证据。(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并各自承担所负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如果发生纠纷,夫妻一方中认为是其中一人的单独债务的,举证责任由主张的一方负担。)

(五)证明抚养子女能力的相关证据:

1、双方的经济收入证明;

2、双方教育水平的证明和生活环境优劣的证明及其他参考情况;

(六)其它原因的证明。

二、离婚诉讼中原告的举证责任

1、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失踪、死亡,一方不履行抚育、赡养义务,虐待、遗弃等等。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股票及其他投资等收入情况,并出具清单,清单中应注明存放的地点及方式等。

3、财产分割的理由,如其对家庭的贡献及作出的牺牲等。

4、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如双方实际承担能力等。

5、要求婚姻损害赔偿的证据等等。

如果举不出证据或证据不足等,应承担不利判决的后果。

由于夫妻之间的离婚案件情况不同,因此在对于当事人而言,在离婚案件举证时,需要实际注意的问题也是不一样的。当然,作为原告,要是无法进行有效举证的话,当然,法官做出的判决也就有可能对其不利。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 一、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 1、突出自己的工资收入或经济条件的优势。 2、突出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的环境等人文方面优势。 3、突出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给孩子陪伴。 4、证明孩子有长期与自己生活的习惯。 5、依法律规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我们都知道当父母离婚之后最重要的就是孩子抚养的问题
      我们都知道当父母离婚之后最重要的就是孩子抚养的问题,如果想要确定两个人谁是孩子的监护人,那么双方就要写一份监护人协议书,那父母离婚监护人协议书的内容主要写什么?监护人必须要保护被监护人的一切合法权益,还有管教孩子的教育、财产所有的事情,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我国《民法通...


·协议离婚超过一年财产还可以请求重新分割吗
      协议离婚超过一年财产还可以请求重新分割吗1、协议离婚超过一年就不能请求重新分割财产了,协议离婚的,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2、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离婚时,一方隐藏...


·离婚诉讼费用是多少?
      离婚诉讼费用是多少?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1、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


·夫妻起诉离婚要走什么程序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起诉,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审理后,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与协议离婚一样,此时也是有一定程序的。那到底夫妻起诉离婚要走什么程序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夫妻起诉离婚要走什么程序 ...


·夫妻同立遗嘱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夫妻同立遗嘱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一、夫妻同立遗嘱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 除此之外,遗嘱有效还有以下要求: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


·农村孩子的最低抚养费是多少
      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上面,我国是没有区分城市小孩和农村小孩,同时也是将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视同仁的。因而,要是父母分开或者离婚的话,同时需要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才行。那一般农村孩子的最低抚养费是多少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农村孩子的最低抚养费是多少 农村离婚子女抚养费...


·离婚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办?
      中国乃至世界都关注在意的话题就是孩子,孩子永远是人类的希望。很多人的婚姻并不美好不少的家庭最终会选择离婚。而离婚时,很多大人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关键的问题就出现了,双方都因离婚想要孩子的抚养权而产生了争执,这应该怎么办呢?就请您跟着我们一起来看看下面的介绍。 一、婚姻法第3...


·一、婚姻法里的重婚罪是无效婚姻吗?
      一、婚姻法里的重婚罪是无效婚姻吗? 重婚属于无效婚姻,《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婚姻法》第十条规定 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中华人民共和...


·一、夫妻离婚不分割财产吗?
      一、夫妻离婚不分割财产吗?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


·一、实际抚养人不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一、实际抚养人不需要支付抚养费吗?实际抚养人,是不需要支付抚养费的,因为已经承担了抚养义务。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