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可以出租的房子有哪些情况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不可以出租的房子有哪些情况一、不可以出租的房子有哪些情况1、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4)权属有争议的;(5)属于违法建筑的;(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2、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属于违法建筑的;(2)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3)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4)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二、房屋出租有什么注意事项1、当在签订租房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留意合同里面的房租到期时间,还有就是交租日期、交租方式、每月租金等,还要备注清楚,若是租客提前终止合同该如何赔偿等。由于要准备一些家具给房客,那么合同里面也要备注清楚家具的明细表、损坏责任、如何赔偿等。2、合同里面还要备注好上次的水电、煤气、物管、光纤电话费等,这样便于后续与房客结算,有很好的依据。并且还要记录好房客入住后所发生的如水、电、电话、煤等费用,在房客付费后,房东好将付款凭证收集保存在自己身边。3、房屋出租前应当对房屋进行必要的整理和修饰,这样使房屋美观、整洁,并准备几件必用的家具,给房客家的感觉。还要对房客的有关信息,如工作单位、身份证等情况也应了解准确。4、记得要经常和房客保持联系,可以间隔一段时间到租赁房屋内看看,这样能够了解房屋的居住情况,也可对房屋内设施的使用有所了解,这样也会比较放心些,也可以及时为房客提供服务。



·厂房征收补偿的内容是什么?
      厂房征收补偿的内容是什么? 一、厂房征收补偿的内容是什么? 在法律实践中,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三部分: 一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 二是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


·郑州离婚房产怎么过户?
      由于近年来离婚率的正在不断上升,而财产分割也随之成为双方纠纷的焦点,一旦离婚后财产分割要显得合情合理。那么郑州离婚房产怎么过户的?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办理流程中有哪些要点?下面我们来为你解答。 一、离婚办理房产过户需要办理手续如下: 郑州离婚房产过户流程需要办理析产登记。夫妻离婚...


·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
      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 进行商品房买卖的,由于涉及到的房产金额较大,因此实践中也比较容易发生纠纷。对此,我国最高法制定了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方面的司法解释,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该司法解释的全部内容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房子过户后发现有产权纠纷怎么办处理?
      房子过户后发现有产权纠纷怎么办处理?房子过户后发现有产权纠纷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判决处理,可以提交有关房产交易的证据,由法院判决。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


·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怎样征收房产税
      少有人对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有比较深入的了解。什么是房产税,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的?这些问题是很多人都不了解的,交出去的钱总要知道用以做什么吧,今天我们为您具体介绍下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什么是房产税首先,在了解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什么是房...


·一、如何写房屋买卖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一、如何写房屋买卖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房屋买卖协议里面会约定要一些权利和义务,但也要注意协议的内容需要进行严谨的书写避免买卖纠纷。 出 卖 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买 受 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预售商品房如何转让
      预售商品房如何转让 一、预售商品房如何转让 预售商品房再转让的前提条件,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经有关主管部门办理了有关于续后,在预售商品房尚未实际交付前,预购方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转让他人,办理了转让手续的,认定转让合同有效。转让预售商品房的,首先《商品房预售合同》...


·对于拆迁房算婚后财产吗?
      对于拆迁房算婚后财产吗? 一、 对于拆迁房算婚后财产吗? 拆迁房并不一定属于婚后财产,如果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拆迁安置的房产仍然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具体区分情况还有: 1、安置房或补偿款虽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但其实是个人房屋产权的权利转换形式,就是说由于原有个人...


·个人购房退税退的是什么税?
      个人购房退税退的是什么税? 一、个人购房退税退的是什么税? 个人购房退税退的依旧是房产方面的税收。房产税退税条件: (1)本地居民在购房1年内出售唯一住房的,已征收的房产税,退还。 (2)本地居住证满3年,并在上海工作生活的,已征收的房产税退还。 (3)对于本地人,您的...


·40年产权的房子能买吗
      40年产权的房子并不是小产权房也不是违章建筑,是可以正常购买的。这里所说的40年产权是指土地使用年限。这里所说的产权是指土地使用年限,即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40年。一般情况下40年产权为商业、旅游、娱乐用地,这类房子的住户的水电费将按照商业的标准,比普通居民用电用水价格要高。依据《...


·购房者要满足的退房条件有哪些
      近几年,房地产销售市场繁荣发展,商品房销售量持续升高。但与此同时,由于买卖过程中的一些不规范操作以及开发商在资金、工程进度等方面的问题,导致退房事件时有发生。那么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购房者要满足的退房条件有哪些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购房者要满足的退房条件有哪些 1、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