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结案管理规定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我们平常意义上所说的交通事故一般是指道路交通事故,而水上交通事故,顾名思义就是指发生在水上的交通事故。水上交通事故有一套自有的调查处理规定,为了使您对水上交通事故的处理更加的了解,我们将为您提供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结案管理规定的内容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水上交通事故调查结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工作效率和质量,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海事机构的事故调查结案管理工作,污染事故的调查结案除外。

第三条 调查结案是指负责事故调查的海事机构完成事故调查,经申请上级批复后(如须申请),以正式文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第二章 结案管辖

第四条 水上交通事故调查结案按照事故调查分级管辖的要求,实行“谁调查、谁结案”原则。

第五条 分支海事局(处)和基层海事处调查处理的一般等级以上事故,应报上一级海事机构申请结案,小事故自行结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部直属海事局和省级地方海事机构负责调查的事故自行结案。

第六条 上级海事机构指定调查的水上交通事故,由被指定的海事机构按第五条规定结案。同级海事机构委托调查的水上交通事故,由委托海事机构按第五条规定结案。

第七条 各级海事机构根据本规定,按其职责范围制定相应的水上交通事故调查结案管理实施办法,并报上级海事机构备案。

第三章 结案程序

第八条 自海事机构获悉事故发生之日起,应在3个月内申请事故调查结案。因涉及沉船打捞、事故定损等影响事故原因调查或事故等级确定的,经上级海事机构同意后,可延长3个月。

在上述规定期限内仍然难以查明事故原因或确定事故等级的,按可能的原因分析及估计的事故损失上报申请结案。事故原因查明和事故损失确定后要重新申请结案。

第九条 负责事故调查的海事机构申请结案时需填写《水上交通事故调查结案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水上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及必要的其他附件。若调查组成员对调查报告有不同意见,或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应一并上报。

第十条 上级海事机构应对《水上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中描述的事故经过、事故原因、责任判定等进行审查,填写《水上交通事故调查结案批复表》(见附件2)。如认为事实清楚,原因分析和责任判定准确的,批复同意结案;不同意结案的,要说明原因,要求修改后再次申请结案。

第十一条 事故调查结案审批部门应在收到结案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批复。

结案批复后,若发现重要证据需要重新调查的,原调查机构应向上级海事机构说明情况,并在重新调查结束后重新申请调查结案。

第十二条 事故调查结案单位应保存好事故调查相关案卷材料。

第十三条 负责事故调查结案的海事机构应将事故调查报告以正式文件报结案批复的海事机构备案。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组织调查的特大事故的调查结案工作,按照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由地方人民政府组织调查的事故,按照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规定进行结案。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结案管理规定,相信您对于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结案规定都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了。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得知,水上交通事故处理完成之后,会以正式文件的形式进行调查结案,调查的期限为三个月,如有特殊原因,可申请适当延长。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要交税吗?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要交税吗(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


·一、交通事故中第三人赔偿问题规定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中第三人赔偿问题规定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中第三人赔偿问题规定是由第三人按照责任比例来进行赔偿。第三人如果不存在着过错,那么不需要进行赔偿。具体的赔偿的范围也包括有医疗费用,误工费用的其他的费用。《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释解读及案例》第十七条 【解释条款】 第十七条,...


·一、交通事故肺部搓伤够重伤吗?
      一、交通事故肺部搓伤够重伤吗? 交通事故肺部搓伤够重伤,肺挫伤为常见的肺实质损伤,多为迅猛钝性伤所致。注意休息和不能剧烈活动。一般两个月左右可以痊愈。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 (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怎么承担
      机动车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对事故的处理离不开责任的承担,但由于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多种多用,因此在实际遇到事故的时候,很多人就搞不清楚这个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怎么承担。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


·两个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两个摩托车交通事故纠纷并不少见,但摩托车的定义模糊使得大多数人对及摩托车交通事故的定义并不清晰,遭遇摩托车交通事故纠纷的应对知识也相对薄弱,本文将为您详细解释摩托车交通事故的定义及处理流程 一、摩托车事故纠纷属于机动车事故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和非机动...


·一、杭州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谁出?
      一、杭州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谁出?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勘验、翻译、评估等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第二十九条规定...


·我国的校车超员多少入刑依据是什么?
      我国的校车超员多少入刑依据是什么?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广您长朋友已经逐渐没有来接送孩子上下学的时间。而未来解决孩子上下学的安全问题,国家推动的各学校校车事业的发展。但在实际中往往会出现超员的问题。那我国的校车超员多少入刑依据是什么?还请您随我们一起了解下详细内容。 一、校车信息...


·注册资本不缴交印花税是怎样处罚的
       一、注册资本不缴交印花税是怎样处罚的 注册资本不缴交印花税的处罚是会要求补交税金,并处罚1-3倍罚款,金额巨大及情节严重的,会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


·买卖合同货物交付前损坏风险谁承担?
      买卖合同货物交付前损坏风险谁承担?一般情况下,由出卖人承担的,但是法律规定了几种标的物交付之前买受人承担风险的情形。具体情形如下:1、《合同法》第143条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2、《合同法》第...


·司机酒驾死亡交强险赔偿吗
      虽然我们经常能够在马路上看见相关的警示标语,但是有些人可能还会忽视这种存在,而导致走上伤亡的后果,那么有些人可能想知道司机酒驾死亡交强险赔偿吗,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关规定,酒驾甚至醉驾致人死亡的,可能会有一定的赔偿,但是具体情况还是要来具体分析了,具体看下文。 一、司机酒驾死亡交强险...


·商品房交易的陷阱都有哪些
      商品房交易的陷阱都有哪些 一、商品房交易的陷阱都有哪些 1、“售楼书”陷阱 售楼书是开发商所做的宣传广告,购房者大都是先被售楼书中所描绘的完美户型、美妙的环境、先进的配套设施及高水准的物业管理等所吸引。可入住后却发现广告中的“美丽的承诺”没了踪迹,本该是绿油油草地的地方变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