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股权转让如何避税 一、公司股权转让如何避税 根据《企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公司股权转让如何避税

一、公司股权转让如何避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实施细则中解释为: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二、中小企业股权变更涉及哪些税收?


1、印花税

股权转让需要征收印花税,其税目为:产权转移书据,税率为0.05%,缴税主体为股权交易双方,公司不缴税。

如果出现公司代缴税金,需要将其从公司账务中剔除。

2、个人所得税(股权出让方为个人的情况)。

股权转让所得,按照税法规定,出让方应将投资溢价部分按照“资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缴纳主体为股权出让方。股权受让方以及公司不缴税。

如果出现公司代缴税金,需要将其从公司账务剔除。

如果股权出让方为法人单位,股权出让时不涉及所得税税金,其所得合并到法人单位收入计算应税所得。

3、增值税

股权转让目前所得不涉及增值税。

三、股权转让时,税金如何计算?

1、印花税

由于目前注册资金属于认缴制,因此在股权变更时,往往出现股权实际转让金额与认缴金额差额较大的情况。

印花税是对合约总额进行计征的,而不是实际交易额。股权转让合同,必须体现股权出让方在公司认缴总额、实缴金额以及股权转让金额。印花税以三者金额最大项作为计税基础,而不是一定是某个金额。

但此约定,在不同的地市,甚至同一税务管理局的不同专管员的认知都不同,存在征收乱象。

2、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基础是“股权增值金额”(=实际转让价格--实际投资金额-股权转让合理税费)。

简单理解,股权出让方原始投入为:100万元,转让价格为120万元,那么出让方股权增值了20万,印花税交了600元(以120万为税基征收),就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39880元。

如果转让价格低于初始投入,相当于出让方没有从资产转让收益中获益,因此不存在个人所得税。

在实际工作中,税务机关会以出让方转让股份所占公司净资产价值为标准来确定股权转让价格是否合理,如果转让价格低于其股权对应净资产,税务机关可以重新核定成交价格,以此来确定所转让股权公允增值,从而确定其是否应缴个人所得税。核定的最基本的标准就是: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当然,特殊情况下股权转让,低价也会被允许。

上述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一文中有详细规定。

四、股权转让应该注意的问题:

中小企业在股权转让过程中犯得最大的错误有以下几个:

1、公司账面有未分配利润时,直接转让;

股权转让中出现股权增值时,出让股东要根据增值净额缴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但是其股权对应的未分配利润还是留存在公司里,将来,公司股东进行分配或者股权再转让时,仍需按照“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就出现了双重税负。

建议,在公司账面“所有者权益”大于“实收资本”时,如果股东需要进行股权转让,先分配账面利润,然后再进行股权转让;

2、股权转让出现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时,企业财务人员将缴纳税金计入公司费用。此类支出,列支公司支出,存在企业所得税税收风险;代个人支付税款而列支公司支出,存在个人所得税风险。

综上所述,关于公司股权转让如何避税,我们要注意,在进行避税的时候,股权持有收益和股权转让收益进行转化从是实现避税的前提条件和基础。另外,我们在股权变更的时候,主要是需要缴纳税费是包括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以及印花税等。


·外商股权投资企业是什么?
      外商股权投资企业是什么?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行各业也都在不断的快速变化。有很多国内的大老板想要去国外做生意,而国外的企业家也争相恐后的来国内投资,因此就会有很多的外商股权投资企业。那么你知道外商股权投资企业是什么吗? 外商股权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股份公司是指依本规...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内容是什么?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内容是什么? 在市场经济中,证券和股票是两种重要的企业融资途径。因此,各个公司和资金需求者都十分重视此两种业务的扩展。在这之前,需要对该类融资进行必要的了解。可是,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内容是什么?我们请您看一看下面的讲解。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内容是什...


·如何找到好的企业法律顾问?
      如何找到好的企业法律顾问? 1. 顾问律师的专业程度。 顾问律师对公司法的了解程度和这方面的从业经验会直接影响到对企业的服务,如果顾问机构给安排的律师都没有涉及到这块知识,那么可能效果并不是特别好。 2. 团队式的法律服务。 一个团队的处理能力很多时候会比个人律师处理问题...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能够自己写吗?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能够自己写吗? 一、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能否由自己填写 1、公司变更是指公司设立登记事项中某一项或某几项的改变。公司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组织形式、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的...


·注册资本不变公司吸收新股东入股账务如何处理
      注册资本不变公司吸收新股东入股账务如何处理 一、注册资本不变公司吸收新股东入股账务如何处理 一般处理方法是:新老股东自己内部签一份入股协议,约定好股份比例和分红比例。而对外,新股东投入的钱只是作为流动资金使用,而不是计入资本公积科目。这资金打哪个账户都行,直接接受现金也行。 ...


·小企业融资方式类型有哪些?
       一、小企业融资方式类型有哪些? 小企业融资方式类型有:一、内源融资方式:内源融资不需要实际对外支付利息或者股息,不会由于资金来源于企业内部不会发生融资费用,使得内源融资的成本要远远低于外源融资。二、外源融资方式:1、直接融资方式。2、间接融资方式。 二、外源融资方式 ...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件的修改有哪些?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件的修改有哪些?在2014年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最终版改革方案出来之前,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是经过几次修改的,那么新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件作了哪些修改?放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是意味着基层人民也能办公司吗?将在下午为您作具体阐述。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


·民法总则企业法人包括哪些?
      民法总则企业法人包括哪些?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我国法律对民事主体分为了自然人和法人。在最新颁布的《民法典》中,对法人按照营利性法人、非营利性法人和特别法人进行分类,其中营利性法人指的就是企业法人,这也是最重要的一种法人形式。那么企业法人包...


·一、公司一致说没钱不给做职业病鉴定合法吗?
      一、公司一致说没钱不给做职业病鉴定合法吗? 公司一致说没钱不给做职业病鉴定显然是不合法的,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给予职业病鉴定,也可自行鉴定,而后向有人单申请补偿。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构成要件具体规定是什么?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构成要件具体规定是什么?1、犯罪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不正当、不公平的关联交易,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


·公司偷税漏税100万金额大吗?
      公司偷税漏税100万金额大吗?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