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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需提交资料的有哪些?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股权转让需提交资料的有哪些? 一、股权转让基本含义
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其中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该类案件审理的难点所在。
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所以,必须关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的适当履行问题。
股权就是指:投资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向合伙组织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向法人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以二者虽然都是股权,但两者之间仍有区别。
向法人投资者股权的内容主要有:股东有只以投资额为限承担民事责任的权利;股东有参与制定和修改法人章程的权利;股东有自己出任法人管理者或决定法人管理者人选的权利;有参与股东大会,决定法人重大事宜的权利;有从企业法人那里分取红利的权利;股东有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有在法人终止后收回剩余财产等权利。而这些权利都是源于股东向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向合伙组织投资者的股权,除不享有上述股权中的第一项外,其他相应的权利完全相同。股权和法人财产权和合伙组织财产权,均来源于投资财产的所有权。投资人向被投资人投资的目的是营利,是将财产交给被投资人经营和承担民事责任,而不是将财产拱手送给了被投资人。所以法人财产权和合伙组织的财产权是有限授权性质的权利。授予出的权利是被投资人财产权,没有授出的,保留在自己手中的权利和由此派生出的权利就是股权。两者都是不完整的所有权。被投资人的财产权主要体现投资财产所有权的外在形式,股权则主要代表投资财产所有权的核心内容。
二、股权转让需要资料:
1、公司原股东会关于同意转让股权的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必须明确:
3、公司新股东会决议
包括重新推举董事、监事人员(如董事发生变化须提供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如原董事会成员不变的也须说明原董事会组成人员不变)
4、公司章程修正案(涉及股东名称、股权比例的条款)
5、提供股权转让款交割证明(需通过公司转交)包括
(1) 公司向购入方股东出具收到转让款收据
(必须有公司财务专用章和财务主管印章或签字)
(2) 出售方向公司出具收到转让款的收条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新股东身份证原件;
7、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8、新股东身份证明,非当地户籍的需要暂住证,法人股东需要经工商局签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9、新法定代表人照片、简历(如需变更法定代表人)
10、工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股权转让手续还是很严格的,要求提供很多公司材料,例如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更新后的版本、以及转让款的收据,当然身份证原件以及营业执照原件是一定需要的,营业执照要收回去待审批完成后,会更换一个新的营业执照。不过您在实操中要根据办理地区的要求查漏补缺。以上就是“股权转让需提交资料”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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