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第三者承担离婚赔偿责任吗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不少人的婚姻都是因为有第三者的插足从而导致破裂的,既然爱情已经没有了,此时很多当事人就会在离婚的时候要求离婚损害赔偿。但毕竟是因为有他人的插足让自己离婚的,此时可以要求第三者承担离婚赔偿责任吗?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第三者承担离婚赔偿责任吗

《婚姻法》规定:“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那么,第三者是否应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呢?目前还没有让第三者承担离婚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

离婚及离婚过错赔偿是婚姻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解决的是配偶之间身份关系的法律问题。而“第三者”插足而导致双方离婚的,更多情况下以社会道德来调整。

对于第三者的行为应当根据其社会危害性,区别情况来处理。如果第三者实施的违法行为,侵害合法配偶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并且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者一方可以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之诉;如果第三者的行为构成刑法规定的重婚罪,就应当依法追究第三者的刑事责任。

现今社会上第三者插足离婚的现象已经屡见不鲜了,第三者插足离婚需要有证据证明,这必然免不了涉及到第三者插足离婚证据问题,对于当事人收集到的各种第三者插足的离婚证据效力如何,这关系着法院的判决结果。本文为您介绍的是第三者插足离婚证据效力问题。

二、婚外情责任怎么追究

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于因第三者介入而造成的离婚纠纷一贯较为重视,1984年8月30日通过的《最高任命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第(3)项就明确规定:“因第三者介入而造成的离婚纠纷,首先要分清是非责任,对有过错一方和第三者,应给与批评教育,或建议有关组织严肃处理。有过错一方提出离婚的,如原来夫妻关系融洽,感情尚未破裂,对方谅解,应着重做调解和好的工作,即使调解无效,也可以判决不准离婚。

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勉强维持夫妻关系不仅使双方长期痛苦,还可能是矛盾激化的,则应回同有关方面,做好思想工作和防范工作,调解离婚无效,应判决离婚。无过错一方提出离婚的,经调解和好无效时,一般应准予离婚。”

我们要注意的是,从上述司法解释到如今的《婚姻法》都没有明确规定因第三者介入导致的离婚案件中第三者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之所以如此规定,一方面考虑到有些第三者对于另一方有婚姻的事实并不知情,甚至第三者有时也是“受害者”,在此情况下追究他们的责任就不合情理;另一方面,婚姻的维系更多是婚姻当事者的义务,而婚姻中的矛盾在所难免,婚姻当事人因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积极的调解夫妻关系。

婚外恋是当今社会中的一个较普遍现象,大多数人对婚外恋持否定和反对态度。婚外恋现象在中国的现实生活中是复杂的,不能采取简单的处理方式,关键是提高婚姻的质量。尽管婚姻质量有待提高,但是爱情婚姻仍是主流。

同时,《婚姻法》也明确规定,人们完全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解除不幸的婚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外恋不但会破坏他人的婚姻家庭关系,而且也是损害自己配偶利益和对配偶人格价值不尊重的行为,这是道德和情理所不允许的。当夫妻生活出现矛盾时,需要正视并正确地予以处理。在婚姻关系未解除之前,忠诚是婚姻关系的基本要求。

在有小三插足的情况下,虽然婚姻的破裂也有小三的原因,但此时只能要求有小三的一方进行离婚损害赔偿。换言之,不能要求第三者承担离婚赔偿责任。至于婚外情的责任该怎么追究,我们也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时候需要做“亲子鉴定”?
      确认或否认存在亲子关系都可能需要进行亲子鉴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作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


·监护权终止是什么享有子女监护权的人必须具有监护能力
      监护权终止是什么享有子女监护权的人必须具有监护能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条规定,认定监护人监护能力,应当根据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因素确定。因此,如果享有子女监护权的父母...


·非法集资事实婚姻都是违法行为吗?
      非法集资事实婚姻都是违法行为吗?1、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一种犯罪活动,(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


·女方有家庭暴力男方可以要回抚养权吗?
      女方有家庭暴力男方可以要回抚养权吗?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已经生育了子女的,在离婚时势必要对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作出处理。子女的抚养权可以由夫妻双方共同商议,也可以起诉至法院,请法院作出裁决。那对于已经确定抚养权的情况,女方有家庭暴力男方可以要回抚养权吗?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方法包括什么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方法包括什么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用如下方法:(1)实物分割。即财物可以分割的情况下,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或者拍卖,夫妻...


·一、夫妻离婚财产如何约定?
      一、夫妻离婚财产如何约定? 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


·同居析产子女抚养纠纷如何解决?
      同居析产子女抚养纠纷如何解决?同居期间所生子女,虽不是基于合法婚姻关系所生,但子女无过错。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


·现在我们身边也有很多有孩子离了婚的家庭
      现在我们身边也有很多有孩子离了婚的家庭,那么孩子的归属一直有争议,所以人们也就关注一个问题申请变更监护人的判决书在国家法律中有何规定。我国民法通则中对此事有着明确的规定。下面我就为您整理了申请变更监护人的判决书有关资料。 公民(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


·一、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诉讼状中应载明哪些内容?
      一、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诉讼状中应载明哪些内容? (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二)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


·构成重婚罪一定要坐牢吗
      一、构成重婚罪一定要坐牢吗可能不用坐牢的情况——受害人保持沉默重婚案件属于自诉案件,当事人可以直接到法院去起诉。但重婚案件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如果被害人没有刑事自诉的,也可以由公安机关刑事侦查后,由检察院法院提起公诉。但是在司法实践中,重婚罪一般都是不告不理的,且多数重婚...


·重婚宣判第二段婚姻无效规定是什么?
      重婚宣判第二段婚姻无效规定是什么? 一、重婚宣判第二段婚姻无效规定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二、重婚罪的类型是什么?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