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人死亡 继承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债吗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债权人死亡 继承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债吗?案情:债权人死亡继承人向债务人追债并起诉到法院 2008年11月7日,被告陈某、邓某夫妻因经营生意需要向陈某全借款11万元;2010年4月20日,两被告再次向陈某全借款5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债权人陈某全于2013年9月9日因意外身亡,此后的半年时间来,林某某、严某美、陈某荣、陈某玲作为陈某全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陈某全遗留下来的借条,多次向陈某、邓某夫妻追索欠款,陈某、邓某仅还款2000元,尚欠借款15.8万元未归还,林某某、严某美、陈某荣、陈某玲便将陈某、邓某夫妻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陈某、邓某共同归还四原告借款本金15.8万元。结果:法院支持继承人要求债务人还款的诉讼请求并调解结案 两被告在收到法院送达的相关法律文书后,主动找到承办法官,称:四原告是陈某全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无异议,其借陈某全借款16万元是事实,但是,已经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归还了1.05万元,通过现金支付方式归还了3.2万元,合计已还款4.25万元,仅尚欠借款11.75万元未还。鉴于与陈某全生前是称兄道弟的关系,同意归还尚欠的借款。希望在法院的主持下,能与四原告协商解决。主办法官经过认真细致阅卷后,查明债权人陈某全死亡后,四原告确实为陈某全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债权并取得向被告主张债权的权利,随即在开庭前召集双方当事人到庭进行调解,主办法官在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辩理后,要求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态度,和气协商解决本案纠纷。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四原告对两被告已归还的借款4.25万元予以认可,同时,鉴于目前两被告的经济困难,同意两被告分期归还尚欠的借款11.75万元;两被告亦深知四原告失去亲人之痛,所借款项理应归还,故自愿限在2015年6月1日前归还四原告借款本金4万元;在2016年6月1日前归还四原告借款本金4万元;在2017年6月1日前归还四原告借款本金3.75万元。至此,一起继承人状告债务人的纠纷经法官耐心调解圆满画上了句号。评析: 债务应当清偿。在该案中,被告陈某、邓某借陈某全借款16万元是事实,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被告对于此笔借款予以承认。被告对该笔借款依法应当予以偿还。债权人陈某全去世后,该案四位原告均系债权人陈某全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均与债权人存在法定继承关系,对该笔债权依法可以继承,因此对四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的诉讼请求,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该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提出已经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归还了1.05万元,通过现金支付方式归还了3.2万元,合计已还款4.25万元,四原告认可,所以法官根据相关事实,成功调解了结了此案,双方握手言和,此案收到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由此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如果债权人死亡继承人 可以向债务人追债吗?这个问题已经有了一个很明确的答案。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所以说如果债权人死亡后继承人还是可以凭借法律要回属于自己的合法资金。



·欠债不还的人怎么对付
      欠债不还的人怎么对付 (一)利用行政干预手段协助讨债 所谓利用行政干预手段帮助实现讨债,是指债权人在讨债过程中,经过自己的努力工作,取得了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情与支持,通过债务人的上级领导机关对债务人进行说明教育,劝其尽快履行债务。 需要提醒债权人注意一点,讨债人在讨债过程...


·夫妻欠另一方的钱还毁掉借条
      夫妻欠另一方的钱还毁掉借条夫妻欠另一方钱的,该借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撕掉借条要分情况讨论:1.夫妻撕毁自己的借条,出借方有一式两份的借条啊或借条复印件的,仍可以证明借条的存在,辅佐借款给付时的痕迹,可以证明借贷的存在。2.夫妻撕毁对方的借条,并主张这说明借的钱已经还清。另一方可以...


·诉讼讨债要什么证据,诉讼讨债要哪些证据
      诉讼讨债要什么证据,诉讼讨债要哪些证据欠款发生后,在借款协议中约定的还款日期到期时,债务人应该按期还款,如果债务人到期不偿还债务,债权人就要积极讨债,以维护自身的合法债权。在讨债时,诉讼是非常有效的手段之一。那么,债权人如果要诉讼讨债要什么证据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


·借款担保人的责任都有哪些
      借款担保人的责任都有哪些我们知道,在借款活动中,担保人并不是那么好当的,其除了要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以外,还要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时候承担一定的担保责任。那在法律上,借款担保人的责任都有哪些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借款担保人具体有哪些责任 借款担保人...


·公司注销债权债务转让 一、公司注销债权债务转让协议怎么写
      公司注销债权债务转让 一、公司注销债权债务转让协议怎么写 公司注销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省____市签订: A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


·过期的债权的抗辩权是如何行使的?
      过期的债权的抗辩权是如何行使的?很多人觉得别人欠了我的钱我想什么时候要回来都可以,因为我是债权人,可以随时行使权利,但是有时又碍于面子不去催要欠款,等到若干年之后想要通过起诉追回自己的欠款的时候却被告知对方行使了时效抗辩权抗辩债权时效已过,那像这种过期的债权的抗辩权是如何行使的呢...


·只有一方签字的借款合同生效么?
      只有一方签字的借款合同生效么? 一、只有一方签字,借款合同生效么? 如果合同一方签字后,另外一方长时间没有签字,该合同是无效的。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借款合同,双方协商后必须签字确认,然后才能有效。如果是单位合同,...


·没有抵押可以找担保公司可以贷款吗?
      没有抵押可以找担保公司可以贷款吗? 一、没有抵押担保公司贷款定义 无抵押贷款是不以具体某项资产作为担保的借款负债形式,即不用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担保而发放的贷款。无抵押贷款又称无担保贷款,或者是信用贷款。无抵押贷款不需要任何抵 押物,只需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住址证明等资料(具...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构成四要素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我国在政府财政支出中 特别设立民政事业费一项,包括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以便帮助人民群众战胜自然灾害,解决生活中的具体困难。这对于安定群众生活,以及恢复再生产能力,将困难和灾害限制在最小的...


·犯了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既遂怎么判刑?
      犯了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既遂怎么判刑?犯了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之一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


·2023年公司债券承销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债券承销协议的内容是什么公司发行债券是为了能够快速筹措资金并扩大公司规模,但是公司发行的大量债券靠公司自己的力量是很难在第一时间就销售出去的,此时公司就会与专门的机构签订承销协议以保证债券能尽快销出去。那么,公司债券承销协议的内容是什么呢? 一、公司债券承销协议内容 1、当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