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因交通事故受伤,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损伤已经造成残疾的,当事人应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因交通事故受伤,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损伤已经造成残疾的,当事人应在法定时间内提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那具体来说通常在什么时候提出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呢?现在,就让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具体分析吧。

一、什么时候提出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因交通事故受伤,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损伤已经造成残疾的,可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作伤残鉴定。公安机关接到伤残鉴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鉴定出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鉴定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伤残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第3.2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何时为治疗终结?《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第2.7规定,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经验性做法是腿部伤害3个月,头部伤害的6个月后到鉴定部门咨询具体的鉴定时机。

二、交通事故伤残怎么鉴定

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3、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4、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5、评定书。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

6、不同的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对象出具多份鉴定结论,若各鉴定机构均具有法定鉴定资格时,应依据鉴定机构级别的高低,一般应采信高一级别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排除那些级别较低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作为交通事故纠纷的重要证据,其得出的伤残等级直接影响交通事故赔偿的数额,所以要引起足够的重视,但这代表着交通事故赔偿又推进一步。实践中,一定要注意提出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间,要是超过了规定的时间而无法进行伤残鉴定的话,对伤者来讲是很不利的。


·只撞车对方索要误工费是否合理如果仅财产损失
      只撞车对方索要误工费是否合理如果仅财产损失,一般无法主张误工费,可要求财产损失赔偿及交通费等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特点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误工几个月?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误工几个月?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误工五个月左右。 1、非持续性的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 从侵...


·人被车撞后经过交警的责任认定
      人被车撞后经过交警的责任认定,判定为车主全责,与行人没有任何关系。这个时候伤者就可以要求肇事司机赔偿自己的损失,不仅仅是医药费,还有误工费等等经济赔偿。那么,人被车撞了对方全责误工费怎么算?首先需要根据员工的收入情况以及伤情进行赔偿,需要咨询专业律师,具体请看下文。 人被车撞...


·欠债不还扣车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欠债不还扣车是否属于违法行为一、欠债不还扣车是否属于违法行为扣欠款人的车不构成犯罪,但是属于违法行为。如果连车带人一起扣留,就构成犯罪了,欠款属于财产,车属于不动产,也是财产,扣财产催讨财产,不属于严重违法,不构成犯罪。但是是一种违法的讨借行为。如果双方不理智,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


·车辆划痕险算出险次数吗
      车辆划痕险算出险次数吗 影响第二年保费吗一、划痕险算出险次数吗划痕险算出险次数可以从两方面进行考虑:1、在划痕险的理赔方面是不算出险次数的。也就是说出现多次划痕险理赔,到了理赔次数上限,保险公司也不会不给赔偿。所以说,划痕险在赔付方面是不算出险次数的。2、划痕险有赔付金额的限制,...


·校车超员处罚规定是什么?
      校车超员处罚规定是什么?制化的不断增高,法律体现在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生活中我们会在车辆的外部看到车辆有规定该车最大载人的数量也就是不要超载,一直以来校车安全是一个社会关注的问题,超载很容易出现安全事故,因此一旦发现就要受到法律制裁,那校车超员处罚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是全部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是全部赔偿吗?交通事故医疗费不是全部赔偿,用除了医疗费用的话,因为交通事故所导致的住院费用,全部可以要求赔偿。交通事故医药费赔偿标准是: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车祸中锁骨骨折不算工伤能评残吗
      车祸中锁骨骨折不算工伤能评残吗?车祸中锁骨骨折不算工伤也能评残,可以申请人身损害伤残鉴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


·一、工伤和交通事故在一起如何赔偿?
      一、工伤和交通事故在一起如何赔偿? 可以按照双重赔偿的原则来处理,但在因第三人愿意造成职工人身伤害的情况下,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在工伤保险赔偿是应当扣除侵权人根据相关规定已经赔偿的同等项目的费用。例如,在发生工伤事故和交通事故责任竞合的情况下,工伤医疗费受害方只能向一方索要,不...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如何确定?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


·签订劳动合同必须交社保么?
      签订劳动合同必须交社保么?社会保险必须要办理。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