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权转让连带债务各方该如何纳税?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股权转让连带债务各方该如何纳税? 一、公司股权转让新股东需要承担之前的债务吗?
公司的债务与股东个人无关,应由公司以公司财产承担,所有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股权转让债务的风险 在股权转让合同中,受让方最关心的应该是目标公司的负债问题。在实践中,股份出让方的债务以资产担保之债居多,同时还存在未决的诉讼和仲裁纠纷,以及知识产权侵权、产品质量侵权责任,以及可能或即将发生的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之间的劳资纠纷等。对于上述既有负债或潜在债务,股份出让方有的是知道的或应当知道的,有的是不知道或无法预计何时发生的。因此,处理原则和办法也是不同的。 因此,在股权转让中,面临的债务承担法律风险主要体现为三个个方面:
1、既有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 受让人需要全面了解既有债务的数额,是否设定了担保,利率以违约责任,债权人有无限制权利要求等,此类债务是否为不良债务等
2、隐性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
3、隐瞒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 对于出让方故意隐瞒真相,没有真实、全面、及时地向受让方批露既有负债或潜在负债的,属于违反信息批露义务的行为,违反了出让方有关公司债务的陈述与保证义务。当发生债务追索时,将严重影响受让方的股份转让合同的利益和预期的收益。如果您需要更专业的解答,请进入首页进行在线律师免费咨询,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电话。
二、股权转让连带债务各方该如何纳税?
股权转让分为公司股权转让和个人股权转让,以下分别分析两种股权转让的税费种类。
1、公司转让股权涉及以下税种: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
2、个人股东转让股权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三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据此,转让股权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3、如果连带债务,按照企业所得税精神,这部分应付未付算作其他收入应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由此看来,关于股权转让中的问题是比较复杂的,最好是通过律师来进行。公司股权转让,新股东是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而关于“股权转让连带债务各方该如何纳税”这一问题,如果是公司股权转让,仍然需要将这部分债务视作应付未付按照25%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任何疑问,请您咨询的在线律师,我们的律师将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详细解答。



·贷款还清多长时间拿他项权证?怎么办理?
      您贷款买房的时候银行都会压他项权利证,直到贷款还清之后才予以归还,那么他项权利证该如何注销呢?需要什么手续和资料?办理流程是什么呢?本站网的我们为您整理了贷款还清多长时间拿他项权证的内容供您了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注销前提:需要去房管局办理注销抵押手续,需要携带结清证明,注销...


·兄弟欠钱不还该怎么办理
      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区别有哪些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而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遗赠扶养协议采用合同形式,而遗赠的意思表示采用遗嘱形式。2.遗赠扶养协议是死后生效行为与生前生效行为的结合,而遗赠属于死后生效的行为。3.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必须是有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集体组织,而遗...


·负担了债务能不能冲抵抚养费
      我们知道,离婚后不仅要分割财产和债务,还要解决双方子女的抚养问题。对子女的抚养是法律规定的义务,离婚后一方必须给抚养方一定的抚养费。但是,有时候夫妻有共同债务的时候,一方如果多负担债务的话,负担的债务能不能冲抵抚养费呢?下面就让我们向您介绍一下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


·供货商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
      供货商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 一、债权人 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在罗马法中,债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债权、债务不得转让。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交换关系的复杂,债权债务逐渐可以转让,允许第三人享受债...


·找不到借款人时可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首先需要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都根据债务人的情况确定,但是找不到借款人时可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呢?这事儿可难倒了债权人。在处理债务纠纷的时候,如果需要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解决的话,则首先就要搞清楚此时应该向哪里的法院提起诉讼才行。接下来,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


·公司债券利息收入税率怎么算?
      公司债券利息收入税率怎么算国债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其他债券的利息收入,企业收入的记入应纳税总额按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一般是25%)纳税,个人收入的按20%计算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说:平常人们所说的企业债券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目...


·欠银行贷款还不上会坐牢吗
      欠银行贷款还不上会坐牢吗如果是欠银行贷款不还,仅是民事纠纷,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坐牢的。如果银行提起诉讼胜诉之后,当事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银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另外债务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


·拖欠货款纠纷案例处理
      拖欠货款纠纷案例处理大多数的情况下拖欠货款纠纷案例一般是发生在自己的朋友和公司的同事之间的,在贷款给对方的时候都是你想的反正是自己的朋友身边的人不用担心,但是难免会发生对方就是没钱拖欠您的贷款的时候了,其实对于这种纠纷您还是有很多方式处理的。拖欠货款纠纷案例处理方式(1)和解。和...


·与商业银行长期次级债务的借入期限相关的一些问题
      当前,我国处于经济飞速发展的重要时期,经济多元化对于投资者、经济相关的从业者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尤其对于银行从业者来说,尽可能多地储备一些经济方面的常识,就显得尤为重要了。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普及一些与“长期次级债务的借入期限”相关的一些常识:次级债务在相当多的国家中,已经成为...


·一、疫情银行贷款还不上怎么办?
      一、疫情银行贷款还不上怎么办?可以申请延迟还款,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


·夫妻之间对债务的处理规定是怎么样的?
      夫妻之间对债务的处理规定是怎么样的?《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指出,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2、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3、夫妻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