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火车票预售期是多少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火车票预售期是多少天?一、火车票预售期据铁路部门最新消息,全国铁路将实施新的列车运行图,为配合运营图调整,2016年12月30日之后的火车票预售期由60天缩短至30天。近日,因铁路部门调整列车运行图,乘车日期在今年12月30日以后的火车票,互联网预售期将由目前的60天调整为30天。此次列车运行图的调整,是由于全国有多条新建成铁路将在年底开通运营。这其中包括了重庆市民非常期待的渝万客运专线。渝万客运专线目前正在加班加点地完成正式开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但铁路部门暂未透露具体的开通时间。此次火车票预售期调整后,从今日起,火车票预售期将从60天逐渐缩短至30天。二、火车票购票攻略窗口售票预售期比网络购票和电话订票迟2天,且所有渠道购票享用一个票库,不存在票源分配问题,因此部分热门车票在窗口排队购票的成功率较低。特别是在春运期间,热门列车车票几乎“秒抢”,旅客迟2天再去窗口排队则很可能买不到车票,但这种方式适合不熟悉电话订票、网络订票和购买临客等非热门车次的旅客。1、电脑购票订单确认后,要在45分钟内完成支付,过时将取消订单。单日取消三次订单的用户,系统将暂时冻结该用户订票的服务,次日恢复。一个身份证号只能买一张票,一次最多能买5张车票。2、手机APP购票通过智能手机下载APP软件也可以购买火车票,事实上这种方式也是网络售票的一种,旅客可以通过这一软件随时随地完成订票。3、电话订票提前查好到发车站行政区号,与网络购票预售期一样,电话订票的预售期也较窗口购票提前两天,换言之,即将延长至60天,旅客如果不具备上网条件,也可以使用电话购票的方式购买火车票。通过我们对火车票预售期是多少天这个问题的解答,您不光知道了火车票的预售期,也了解了一些关于购票的途径和一些小技巧,电脑购票,手机APP购票,电话购票等等。希望您根据上述一些信息来合理安排自己的行程。



·医保可以一次性补交吗
      只有针对退休职工,医保可以一次性补交。退休时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足年限的,按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补足不足年限。自补足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2001年4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按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累计年限计算,享受当期医疗保险待遇...


·交通事故诉讼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中很多当事人会因为最终的赔偿问题而产生纠纷,随着人们法院意识的提高,如今大部分人在遇到类似纠纷的时候基本都会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对交通事故诉讼的流程可能就不是很清楚,由此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很好的维护,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交通事故诉讼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诉讼...


·汽车年检时违章要处理吗?
      汽车年检时违章要处理吗?汽车年检时违章要处理,车违章不处理不能检车,必须对车辆的违章信息处理完毕后才可以年审。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明确指出: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


·交通肇事主要责任的情形包括哪些
      交通肇事主要责任的情形包括哪些众所周知,交警在对交通肇事进行处理的时候,首先需要根据现场勘验、检查的情况,对事故的责任做出相应认定,之后才能判断肇事者是否会构成刑事犯罪。而其中就有可能出现需要承担主要责任的时候,那法律中规定交通肇事主要责任的情形包括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


·一、交通事故一般赔偿哪些费用标准项目?
      一、交通事故一般赔偿哪些费用标准项目? 1、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


·离婚财产车辆如何写进夫妻财产分配协议?
      夫妻离婚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孩子和财产的分配问题,财产分为金钱财产与物质财产,当今社会汽车普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汽车归谁,怎样分配财产也成了大多数人疑惑的问题,特别是夫妻双方贷款买的车辆。离婚财产车辆如何写进夫妻财产分配协议?下面就给您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离婚时夫妻共有车辆...


·车祸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不算工伤了吗
      车祸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不算工伤了吗?车祸发生在上下班途中符合法定情形的就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2)...


·一、交通事故伤残我主责个人用赔么?
      一、交通事故伤残我主责个人用赔么? 是需要赔付的。主次责的赔付比例一般为三七开,即你承担70%的赔付责任,对方承担30%的赔付责任。如果你的车子买了全险含不计免赔,在承保额度内,那么这七成的赔付责任由承保方赔付。你这一方的损失(车损 人伤)的30%由次责方赔给你。 二、交通事...


·专利侵权诉讼提交的材料是什么?
      专利侵权诉讼提交的材料是什么? 一、专利侵权诉讼提交的材料是什么 1、专利权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专利权人为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公民的,其授权委托书需在中国公证处进行公证或在其所属国、所属地区进行公证后,再在中国进行认证。 2、民事诉讼状; 3、如果专利权人觉得有必要对...


·一、交通事故民事调解赔偿后还可以起诉吗?
      一、交通事故民事调解赔偿后还可以起诉吗?交通事故民事调解赔偿后就可以起诉了,交通事故达成调解书后,事故双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公安交管部门调解赔偿,不是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必经程序,也不是诉讼的前置程序。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靠双方自觉履行,其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或...


·机动车全责保险公司如何理赔?
      机动车全责保险公司如何理赔?机动车在保险期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员受伤的,需要由公安机关确定机动车承担的责任,然后按照责任承担事故的损失赔偿,在赔偿结束以后,按照保险合同条款中投保内容申请保险理赔。理赔时,首先是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交相关资料,保险理赔窗口受理审核,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