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反抵押给担保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反抵押给担保公司应具备的条件是哪些

一、反抵押给担保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一是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二是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三是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四是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

担保适用的原则、方法、标的物、担保物种类适用于反担保。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保证、抵押、质押。

反担保是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的一种措施,其本质和担保并无差别。

二、反担保具体的方式

1、房产抵押反担保

房产抵押反担保是被担保人或第三人即抵押人以其依法取得房地产证、有完全处分权的房产抵押给保证人的一种反担保方式。房产抵押应依法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2、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反担保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反担保指被担保人或第三人以其取得相应权利证书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抵押给保证人的一种反担保方式。土地使用权抵押应依法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3、机器设备抵押反担保

机器设备抵押反担保设备抵押反担保是指被担保人或第三人以其合法所有的设备依法抵押给保证人的一种反担保方式。抵押设备必须权属清晰,有较高价值,易变现,购进的发票等票据齐全且与设备型号相符。一般设备抵押应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海关监管设备应经海关批准后抵押给特定的抵押权人并办理相应的抵押登记。

4、自然人保证反担保

自然人保证反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一种反担保方式。自然人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及连带责任保证,用于反担保的自然人保证限于连带责任保证。作为反担保的保证人应是具有清偿债务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主要为被担保人的主要股东、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者或其他与被担保人有密切关系的个人。

5、股权质押反担保

股权质押反担保是指被担保人以企业的股权依法质押给保证人的一种反担保方式。股权质押应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质押登记。

6、存单质押反担保

存单质押反担保是被担保人或第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存单质押给保证人的一种反担保方式。存单质押应在存单所在银行办理核押手续。

7、存货质押及仓单质押反担保

存货质押及仓单质押反担保是被担保人或第三人将其合法所有的存货或仓单依法质押给保证人一种反担保方式。

8、专利权质押反担保

专利权质押是指被担保人或第三人将其合法所有的专利权质押给保证人一种反担保方式。专利权质押应依法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质押登记。

9、商标权质押反担保

商标权质押反担保是指借款或第三人将其合法所有的商标权质押给保证人一种反担保方式。商标权抵押应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

10、企业保证反担保

企业保证反担保是指被担保人的关联企业和为保证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债务时,按照约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一种反担保方式。作为保证人的反担保企业应经审核并具有较好的债务清偿能力。

11、出口退税款帐户监管及质押反担保

出口退税款帐户监管及质押反担保是指出口企业即被担保人与保证人、银行就出口退税款帐户签定监管协议并且将退税账户中的出口退税款质押给保证人的一种反担保方式。

12、应收帐款帐户监管及质押反担保

应收帐款帐户监管及质押反担保是被担保人与保证人、银行就应收款帐户签定监管协议并且将应收款账户中的款项质押给保证人的一种反担保方式。

13、特许经营权收费帐户监管及质押反担保

特许经营权收费帐户监管及质押反担保是被担保人与保证人、银行就特许经营收费帐户签定监管协议并且将账户中的款项质押给保证人的一种反担保方式。特许经营权收费帐户监管及其质押反担保应获得特许经营权相关主管部门的确认。

14、林权抵押反担保

林权抵押反担保是被担保人或第三人将其合法取得的可用于抵押的林地使用权,抵押给保证人的一种反担保方式。林权抵押需到当地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15、股权零价格转让/回购反担保

股权零价格转让/回购反担保是被担保人在担保期间,将其股东持有的部分股权以零价格转让给保证人的一种反担保方式。保证人担保责任解除后,将以零价格将股权转回被担保人原股东方。股权零价格转让/回购反担保的目的在于进入被担保人的股东会,影响其决策机制,防止被担保人出现侵害保证人权益的行为。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反抵押给担保公司应具备的条件的具体内容。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反担保的前提条件是担保人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从而债务人才能以抵押的形式进行反担保,反担保应采用书面的形式。反担保的方式可以有房产抵押、土地所有权抵押、机器设备抵押等等。


·公司法为股东担保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公司法为股东担保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在当今这个社会,公司法是规定公司运营以及跟公司相关的一些事项的法律。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公司法规定的内容有许多,其中,就包括为公司股东担保的规定,但是实际上许多人都不知道这条规定,比如说公司法为股东担保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


·公司违约合同如何赔偿?
      公司违约合同如何赔偿? 一、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要求有哪些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要求有哪些 一、什么是私募基金 在中国金融市场中常说的“私募基金”,往往是指相对于受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人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而言,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其方式基本有两种, 1、基于签订...


·公司法关联关系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法关联关系是如何规定的?在我国公司法规定当中规定了关联关系的相关事宜,但是关联关系这一名词概念对于不知道其中的人来说都是很陌生的,那么到底什么是公司法当中的关联关系,公司法关联关系是如何规定的呢,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关联关联关系的界定 虽然我...


·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申请书怎么写?
      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申请书怎么写?公司进行股权结构治理的时候,往往会将一部分股权进行转让,股权转让会引起法人变更。在股权转让手续结束后,公司会到工商部门办理法人变更登记。这时需要携带股权转让合同、公司营业执照和变更登记申请表。那么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申请书怎么写?下面我们一起通过...


·在分公司参保和总公司签订合同可以吗?
      在分公司参保和总公司签订合同可以吗?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缴纳社保这样合法。当然,为了保证统一,最好和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只是在经营范围和资格上存在限制,但其并没有限制不能雇佣劳动者,因此,分公司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有效的条件(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主体合格,...


·基金公司倒闭钱能赎回来吗
      基金公司倒闭钱能赎回来吗? 一、什么是基金公司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公司),是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从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企业法人。公司董事会是基金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基金公司发起人是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


·成立集团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成立集团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一、全国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控股子公司; 2、母公司与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二、省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1、母公司的注册资...


·注册外资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注册外资公司流程是怎样的?一、注册外资公司流程大致是什么? 1、首先到工商局核准公司名称; 2、审核合同、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商务委,如有前置许可项目,需先前置审批); 3、营业执照(工商局) 4、刻制印章(公安局)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质量技术监督局) 6、外汇登记(外汇管...


·合肥私募基金公司的作用是怎样的
      合肥私募基金公司的作用是怎样的 一、合肥私募基金公司的作用 ?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作为专业投资管理机构,是实现集合投资,专家理财功能的核心。它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起设立、管理运营和到期清算中都要肩负重要作用。从整体上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定位体现在几个方面:...


·国有企业改制私企方式有哪些
      国有企业改制私企方式有哪些 在我国,有一种企业的分类,便是将企业可以分为私营企业和国有企业。但是,在我国的发展过程中,国家采取了一些政策,以促进国有企业改制,解决国有企业面临的困难以及弊端。在这一情况下,就有国有企业改制成为私企的现象。那么,如果国有企业改制私企,可以有哪些方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