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抵押p2p房产的风险因素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抵押p2p房产的风险因素 一、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抵押p2p房产,照样有较高的坏账率。
众所周知,银行对房产抵押贷款的认可度极高,如果借款客户信用没问题,房产没问题,在银行获得贷款,是相对较容易的。在银行的房产抵押借款成本,也就是8%-10%左右。另外银行还有消费贷款,有房产的也很容易能申请到,成本也很低。试想哪类客户有房产,不去找成本很低的银行贷款,而是去找P2P平台借款,要承受25%-30%以上的成本。一般有两种情况:房产有瑕疵;借款人有问题。目前小贷公司出现不良贷款最多的,就是房产抵押类贷款。这类贷款,因为有房产抵押,很容易让风控人员放松审核。因此P2P平台的房产抵押贷款,风险并不低,有着较高的坏账率。
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抵押p2p房产贷款存在着房产多次抵押的风险。
目前很多平台,允许借款人进行二次抵押。有的甚至允许三次抵押。二次抵押是对已设有抵押权的房产再次设定抵押权,二次房抵同样有效,但需要房屋目前的估计值大于原评估值,只对大于原评估值的部分进行抵押借款,但二抵押无法享受优先受偿权。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无优先受偿权,意味着在出现坏账时,只能眼睁睁看着抵押的房产被别的债权人收走,P2P平台面临极高的风险。
三、房产抵押贷款面临着一些法律风险。
P2P平台出现坏账,在抵押的房产处置的时候,里面有不少坑。在现实生活中,还有大约30-40%的抵押贷款诉讼最终因各种原因(如先刑后民、抵押不过租赁、产权纠纷、弱势群体居住、维稳等)最后无法执行。
比如如果被抵押的房产是借款人的唯一一套住房的,不容易收回房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明确“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比如“买卖不破租赁”,在去收房时,居住者拿出一份20年期限的租赁合同。《担保法》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的受让人继续有效”。
四、P2P平台处置房产变现的成本非常高。
司法处置抵押的房地产的,通常总费用约占全部拍卖所得的20%-43%之间,再计算大概一到两年的资金成本,损失很大。事实上,在中国当前的司法环境下,一个违约的房产抵押贷款,从起诉到能拿到房产变现的过程,一般没有一至两年是不可能完成的,而且其中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拍卖费众多,国家计征的各项税费(司法处置房地产视同房地产销售,税费按二手房买卖交易计征)占比最大,是优先扣除的。简单列举一下处置成本,按50-100万元的案值平均计算一个大概成本:
司法方面:诉讼费约占1%(阶梯计算)、保全费每件5000元、执行费约1%(阶梯计算)、拍卖费约5%以下、评估费约2.5‰(阶梯计算);
税收方面:企业销售住宅与非住宅,需要承担印花税万分之五、营业税及附加5.6%、土地增值税约5%(差别征收)、企业所得税25%;个人销售非住宅的,除个人所得税为20%外,其它与企业销售一致。个人销售住宅的税费约6.6%(差别征收)。不良贷款抵押的房产如果不能直接到购买人的名下,为了保全资产防范出现其它风险,一般抵押权会先将房产落户在自已名下,再行处置变现时,又是一轮税收。
五、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抵押p2p房产,通常是多个投资人对一个借款人。
这会产生诸多问题。P2P平台网络借贷与一般线下的借款还不一样,通常面临着多个投资人对一个借款人、诉讼主体不清晰、跨地域、中间环节过多、P2P平台倒闭无法举证及执行、诉讼成本过高等诸多难点。
六、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抵押p2p房产,面临着房地产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及部分地区市场大跌的风险。
随着经济下行,而房价越涨越高,以及目前一些地方房产供应量巨量增加,房产市场的风险越来越大。如近年鄂尔多斯、温州等地房地产崩盘等。因此, P2P平台的房产抵押贷款,还面临着房产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及部分地区市场大跌的风险。
P2P房产抵押贷款是通过借款人将自己名下的房产直接抵押到投资人名下来获取贷款的一种抵押贷款模式。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抵押p2p房产虽然优势明显,但是液存在比较高的风险因素,需要投资者檫亮眼睛,避免财产受到损失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在实践中,买卖房屋都是要签合同的,农村房屋买卖也不例外。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呢?对于这个问题需要结合合同的内容去具体分析。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土地的使用权不得用于非农建设其立法本意旨在维持农业用地的数量,...


·新婚姻法房屋继承登记条件有哪些?
      如今离婚已经不是什么稀奇事情,离婚对于夫妻双方在相互关系的解除,不仅是生活感情上,还有法律上的关系解除。在此过程中就会出现很多问题纠纷,特别是关于房屋财产处理,继承房产问题是需要亟待解决的纠纷,那新婚姻法房屋继承登记条件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继承房产有哪些条件 继承房产需...


·兄弟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
      兄弟农村屋子合同买卖合同无效,这种情况的出现,往往是因为农村大多是一个封闭式的熟悉群体,经常在内部进行交易往来。但是此类事件最重要的是,因为农村土地的特殊性,所以合同会出现无效条款。下面我们将具体情况进行整理。 1、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情形 (1)出卖人和买受人均是同一村的村民...


·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处理?
      一、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处理?收集证据,要回押金。租房押金是房东和租客进行协商,实行押一付三,即要押一个月的租金的形式来保护房东房屋设施无损毁的方法。在租赁关系消除且房东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房东应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给租客。租房押金不退,租客可以找房东协商解决,如协商...


·办理房产过户是否属于附随义务?
      办理房产过户是否属于附随义务?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是房地产公司的附随义务。对于存在附随义务的,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后,那么法院就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对于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也是在买卖合同当中的附随义务,那么也就可以强制执行。附随义务,只要法院作出判决,法院就可以强制执行,比如现在办理房屋过...


·现在无论是购买期房还是现房,其实开发商都是会先与购房者签订认
      现在无论是购买期房还是现房,其实开发商都是会先与购房者签订认购书的,其实这也是双方利益考虑,避免出现一方反悔的情况,损害到对方利益。但是现实中购买期房与购房现房不同,也就意味着此时签订认购书不同,那究竟购买期房要怎样签订认购书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购买期房怎样签...


·房屋抵押银行贷款有什么条件
      房屋抵押银行贷款有什么条件 一、房屋抵押银行贷款有什么条件 1、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产抵押;房产共有人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商品房认购书是买房合同吗
      购房者在买房时,很多开发商都会要求其签订商品房认购书,该认购书的内容并不是很详细,但不少没经验的购房者仍会错以为自己签的就是购房合同。那么,商品房认购书是买房合同吗?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商品房认购书是买房合同吗 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的买卖双方当事人在签订正...


·对大部分人来讲,购房是一件大事,不管是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房,都
      对大部分人来讲,购房是一件大事,不管是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房,都得喝对方签署买卖合同。而签署购房合同是买房过程中重要的一步,需要谨慎对待,否则一旦合同条款不全,对购房者来说是一种潜在的风险。那么买房签订合同程序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 一、买房签订合同程序是什...


·租房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租房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一、租房合同的违约金多少合适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


·“一房二卖”情形下,即使后手实际取得了房屋,法院也可认定买卖合同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就《关于为促进消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和《关于为稳定就业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答记者问 妥善处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依法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效力,严格保护依法成立生效的房屋买卖合同,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居住消费健康发展,助力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