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定金2万,违约应该赔偿多少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合同定金2万,违约应该赔偿多少??????? 在商品房的买卖中,我们经常会遇见签署定金合同的情形,房产开发商为了让买方顺利签署买卖合同,一般情况下会让买方缴纳相关的定金,如果买方返悔,则可以根据定金罚则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合同定金2万,违约应该赔偿多少?我们针对这个问题,给您做了以下相关分析。一、合同定金2万,违约应该赔偿多少根据我们定金罚则(即《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的,承担双倍赔偿的责任。但2万定金是否超出超出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二十,还要视具体情况而言。如果超出了该具体规定,则超出部分无效,不能双倍赔偿。如果没超出百分之二十,则对方返还四万。二、定金违约赔偿规定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民法典》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
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民法典》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值得一提的是,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或称意向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契约,不具备房屋预售契约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则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发展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若发展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以上内容就是我们针对“合同定金2万,违约应该赔偿多少”这个问题,给您做的相关分析。定金的签署实际上是为了后面买卖合同顺利履行。如果买方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另外一方就可以完全依据定金罚则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在此,我们也要提醒您,签署合同的时候要看清楚定金和订金,两者区别很大的。


·合同默认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以下要件。(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反...


·一方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方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一方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在下述情形下可以解除合同: 1、当事人的约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也可以经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但当事人约定或协商解...


·合同中没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情形要怎么处理?
      合同中没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情形要怎么处理?合同中没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情形可以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来处理,《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因此,违约金的适用是以双方当事人达成合...


·合同权利不能转让的情形是什么
      合同权利不能转让的情形是什么合同转让本质是一种交易行为,从鼓励交易,搞活经济的角度出发,应当允许大多数的合同权利可以被转让。但是并非所有合同债权都可以被转让。基于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社会合同相对性的考虑,下列合同债权不得转让:(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有些合同是基于当事人...


·刑事案件辩护委托合同的范本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辩护委托合同的范本是什么甲方(委托方): 联系电话:乙方(受托方): 辽宁住邦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0411-39801345甲方因 涉嫌 一案,聘请乙方的律师为辩护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乙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律师法》的规定,接受甲方的委托,...


·一、协议离婚是否先签合同再办离婚证?
      一、协议离婚是否先签合同再办离婚证?协议离婚,必须先签离婚合同,后办离婚证。因为办理离婚证,必须向婚姻登记中心提交离婚协议书。相关知识:签订协议是两个以上当事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双方或多方民事行为。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在起诉前签订离婚协议书,但由于事后一方认为并非 ...


·解除合同协议书一定要有吗
      解除合同协议书一定要有吗解除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解除了,不再履行合同的相关条例。解除合同协议书的签订使给合同的解除受法律的保护。所以,解除合同协议书一定要有,而且解除合同协议书的签订也是具有相关效益的,下面我们来看下解除合同协议书的签订的意义。为您进一步解决“解除合同协...


·买卖合同保修附随义务什么情况下生效
       一、买卖合同保修附随义务什么情况下生效 附随义务是指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亦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主要是人身和财产利益,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所承担的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 虽然我国《合同法》...


·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合同应该如何办?
      当事人死亡后合同是否继续有效,应当区别对待。首先,从维护交易便利和确保交易安全的角度来看,单纯的财产合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死亡不应影响合同的效力。《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未分割租赁物所有权的变更,不影响与前一次租赁相同的效果。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的...


·出版合同未签署日期有效吗?
      出版合同未签署日期有效吗? 一、出版合同未签署日期有效吗? 有效。合同的签定时间不属于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它合同仍然有效成立。 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


·遗赠扶养协议是附条件的合同
      遗赠扶养协议是附条件的合同吗?遗赠扶养协议不是附条件的合同,遗赠扶养协议与附条件赠与的主要区别有:1、在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中,条件的履行与否完全取决于赠与人与相对人的意愿,相对人即使不履行条件的内容,法律也不能强制执行,相反,在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从签订协议的那一刻起,就承担被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