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纠纷,是建筑工程方面的常见的纠纷,是值得我们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纠纷,是建筑工程方面的常见的纠纷,是值得我们注意的。那么,建设工程内部承包纠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建设工程内部承包纠纷的注意事项
1、施工企业要从源头上加强对内部承包人(项目经理)的引进和选择,建立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内部承包人(项目经理)是施工企业内部重要的人力资源,对整个工程建设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施工企业应从人品、信誉、经济实力、施工能力和经营能力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内部承包人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需要的资质条件。而且,施工企业要与内部承包人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工资,办理社保缴纳,建立合法的劳动法律关系。
2、完善内部承包合同的内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司法实践中,我们常见的内部承包合同往往只是简单概括地约定了一些通用条款,一遇到实际具体问题,合同条款基本无法适用。鉴于此,建议内部承包合同要明确约定诸如工程价款的结算条件、违约责任、承包的最终责任划分、中途接管的法律后果、提供担保等问题。
3、施工企业要加强对内部承包人的资质管理,对工程项目在管理、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撑。在实行内部承包的管理过程中,切忌“一脚踹”,施工企业不能撒手不管,而是要加强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的监督,完善对项目资金的管理,这样才能确保工程项目保质保量有序推进。
二、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问题
1、劳动关系不存在导致内部承包合同无效
当事人之间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是内部承包合同有效的前提条件。法院在认定劳动关系时,会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社保缴纳情况、考勤记录等综合认定。当事人若不能提供签订劳动合同或支付过工资等能直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法院将不予支持劳动关系存在的主张,内部承包合同也因主体不适格,涉嫌违法分包、转包或挂靠而归于无效。
2、施工企业缺乏对内部承包人的资质管理导致内部承包合同无效
当事人虽然在内部承包合同中约定了双方内部承包的权利义务,但实际中并无证据能证明施工企业对内部承包人进行资质管理,即无证据证明施工企业在资金、技术、设备、人力等方面给予内部承包人相应的支持,故该部分事实不足以认定施工企业履行有效的内部承包合同中施工企业应尽的义务。因此,双方签订的内部承包合同实际系违法分包、转包或挂靠的性质,应认定无效。
3、名为内部承包实为违法分包、转包或挂靠,则合同无效,但可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的规定,虽然当事人之间的行为因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分包、转包或挂靠而无效,但承包人施工的工程已竣工并交付使用,承包人要求对方参照合同约定支付所欠工程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
4、发包人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发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的规定,如果内部承包合同无效,内部承包人作为实际施工人,可以发包人为被告,要求其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承担责任。
5、内部承包合同有效,内部承包人对外承担责任的,对本属于施工企业的责任可向其追偿
内部承包人将工程项目分包或转包给实际施工人,在向实际施工人支付工程款后,可以依据施工企业与内部承包人有效的内部承包合同的约定,要求施工企业对内部承包人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垫付的工程款承担相应的责任,法院应予以支持。
6、内部承包合同有效,实际施工人要求施工企业承担责任的,施工企业对外承担责任后,可向内部承包人追偿
内部承包的性质具有双重性,对外,内部承包人系代表施工企业履行职务行为,其法律后果应当直接由施工企业来承担;对内,由于承包的性质决定了工程最终的盈亏均由内部承包人来承担,故施工企业在对外承担责任后,可以依据内部承包合同向内部承包人进行追偿。
综上所述,在进行处理建设工程内部承包纠纷的时候,我们需要注意,首先我们要对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进行相关的认定,在进行法律效力认定的时候,我们要按照上述的条件进行判断,只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一、短期工随时辞职可以吗?
      一、短期工随时辞职可以吗? 即使是短期工,也应该跟上级提前半个月提出,以便上级安排别人工作。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


·帮私人老板腰椎骨折怎么做工伤认定
      从法律层面来说,劳动关系不像您想的那么简单,生活当中除了劳动关系以外,还存在雇佣关系和劳务关系等多种多样的。有些时候工伤如果能够被认定为属于劳动关系的话,处理起来就比较简单。问题是有些人可能在帮私人老板工作的过程当中,导致腰椎骨折,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帮私人老板腰椎骨折怎么做工伤认定...


·建筑工程合同法全文 建筑工程合同法详细规定
      建筑工程合同法全文 建筑工程合同法详细规定 建筑工程合同法全文 建筑工程合同法详细规定 《民法典》第十八章、建设工程合同 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程...


·公司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公司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办?拖欠工资不管是发生在怎样的企业中其实都不是一件好事,一方面企业会因为拖欠工资的行为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也会给企业的声誉造成影响。但作为劳动者而言,如果被企业欠工资不给怎么办呢?下文中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公司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根据劳动...


·醉驾国企职工开除公职
      醉驾国企职工开除公职 国企职工被判拘役或者缓刑,都是被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六)项规定解除合同,但是解除合同,还是给予其他处罚,取决于用人单位。 附:《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


·不签劳动合同自己离职,需要缴纳违约金吗?
      不签劳动合同自己离职,需要缴纳违约金吗? 不需要缴纳违约金的,即使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也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


·工伤认定证明人证言怎么写?
      职工在工作中因出现意外遭受工伤事故伤害的,按照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工伤赔偿,申请流程的第一个步骤就是要先进行工伤认定,而工伤认定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其中,见证了工伤事故发生的证人表示的证言就是其中之一,那么,工伤认定证明人证言怎么写呢? 一、工伤认定证人证言范例 工伤认定证人证言...


·一、在次工伤鉴定能成功吗?
      一、在次工伤鉴定能成功吗? 就算是再次申请工伤鉴定也不一定就能成功的,工伤鉴定是属于劳动能力鉴定,如果两次鉴定结果不一样,那么以最后一次鉴定结果为准。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八条 〔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


·建筑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不仅关系到工程的使用寿命,还直接关系到业
      建筑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不仅关系到工程的使用寿命,还直接关系到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除了施工单位自己要提高质量管理外,监理单位也会在施工过程中发挥作用,另外,政府还会派出质量监督机构,针对一些大型工程进行验收。那么湖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内容是什么?下面请看我们的回答。 一、湖...


·工伤认定前手术费用谁承担?
      工伤认定前手术费用谁承担?劳动者在工作场所或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患病需要治疗的 ,医疗费用可先自行垫付,之后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由于工伤保险基金是用人单位必须缴纳的项目,故职工个人没有购买其他保险的也可获赔。职工应注意在就医时应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诊,情况紧急可先在附近救治...


·企业通过劳动合同员工违约金吗
      企业通过劳动合同员工违约金吗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除了法律规定的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用人单位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约定违约金都是违法的。二、员工承担违约金的情形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况下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