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福建拆迁征地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福建拆迁征地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征地拆迁律师收费标准:
代理房地产、拆迁等经济纠纷、仲裁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仲裁案件: 10000元/件
2、涉及财产部分的,按照以下比例收取:
争议标的 a 代理费计算 满额(rmb)
1)5万元以下部分,不另收费;
2)5万元至20万元部分, a×6 % 9000元+5000元=14000元(20万元满额);
3)20万元至50万元部分, a×5% 15000元+14000元=29000元(50万元满额);
4)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a×3% 15000元+29000元=44000元(100万元满额);
5)100万元以上部分, a×1.5% a×1.5% +44000元。
3、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代理费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协商,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4、办理外地案件,北京周边600公里以内的,代理费不低于6万元;超过600公里的,代理费不低于10万元。具体代理费按照双方协商确定。
5、如果当事人觉得对案件结果没有把握,也可以按照风险方式代理,即按照追回款项的一定比例的份额收取,具体比例双方协商确定(一般而言按照标的额的10%—30%).
风险代理的案件,双方签订风险代理协议,并且当事人原则上提供担保。
在以上参考标准的基础上,当事人可与律师充分协商,确定最终的代理费用;曾办理一审又办理二审的案件可以减半收费。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福建拆迁征地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这个问题的相关回答。从以上收费标准我们可以看出,在代理征地拆迁的案件中,代理费是按照案件涉及到的财产的金额,根据一定的比例收取律师费用,而各个地区收费律师费的金额又有一些差异,具体的收费标准可以咨询当地的律师事务所。


·土地使用权和建造费用的关系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和建造费用的关系是什么 是组成与被组成的关系,因为建筑成本费用由城市土地使用权取得费和材料工程费两部分组成,土地使用者因使用土地而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的费用,是土地使用者获得用地应付出的代价。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无论新征用土地,还是利用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原使用的...


·农村土地承包权确权登记
      农村土地承包权确权登记 一、农村土地承包权确权登记是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关系、承包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用途、地类、等级等情况记录于专门的簿册,以确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进一步明晰土地承包关系,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保持现有土...


·土地使用权类型变更程序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类型变更程序是什么?改变土地用途应依循以下程序:1、取得出让方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土地用途改变,将直接引起土地出让最高年限的改变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变化。同时,土地用途的改变,必然发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土地用途是城市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


·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怎么办理?
      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怎么办理? 土地使用权的取得的标志之一就是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的取得需要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人,携带相关资料向国土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证是很多办事流程都需要用到的证件之一。那么,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怎么办理?详情参考下文分析。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


·2023年福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福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福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地类的界定 (一)水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于种植水生作物的耕地。 (二)水浇地:指水田、菜地以外,地势平坦,坡度为2度以下(不含2度),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的...


·监外执行不请假到外地会有什么后果?
      监外执行不请假到外地会有什么后果?监外执行不请假到外地的后果就是公安机关会请求法院并决定重新收监,而且在私自去外地的期间是不能够将这段时间算在刑罚之中的,剩下的刑罚将无法在监狱外执行而必须回到监狱或者其他关押的场所继续,如果违反规定的情节比较重的甚至会被加刑。《刑事诉讼法》第二百...


·划拨土地使用权证失效怎么办?
      划拨土地使用权证失效怎么办?划拨土地使用权证一般是不会失效的,但是《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因土地灭失而终止。土地灭失是指因地震、火山爆发、洪水等不可抗力导致土地实际使用价值的消失,致使土地使用者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或批准文件规定的用途利用土地,从而终止土地使用权。二、楼房土地...


·土地纠纷该怎么进行处理
      土地纠纷该怎么进行处理 一、双方协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纠纷可以通过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自愿,即双方愿意进行商谈,并达成一致协议。任何一方,无论是单位、个人都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任何单位或个人也不得非法干预。 (...


·征地补偿费怎么算?
      征地补偿费怎么算?一、征地补偿包括的项目 (一)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二)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三) 附着物补偿费 用...


·有土地使用证的小产权房是否可以买卖
      有土地使用证的小产权房是否可以买卖有土地使用证的小产权房是可以买卖。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二、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Land Use Rights...


·2023年重庆征地房屋补偿标准有什么规定?
      ?我们国家对于基础设施的建设越来越看重,所以我们国家对于征地建设这几年征用的土地也是挺多的。我们也听说过甚至我们身上也发生过征用土地的事情。对于征用土地来说我们国家是有着相应的补偿规定的。那么重庆征地房屋补偿标准是什么呢?重庆征地房屋补偿标准有什么规定征地补偿的标准,由各地政府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