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家庭暴力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家庭暴力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 一、家庭暴力司法鉴定的认定
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可以向当地妇联求助到医院就诊或者派出所报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对家庭暴力行为给出了具体的定义:“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根据这一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对家庭暴力作如下理解:在现实生活中,家庭暴力主要表现为积极的身体打击和消极的精神虐待,如随意致伤受害人,使受害人挨冻受饿,有病不给治疗,不准受害人回家等。由于家庭暴力发生在特定的家庭成员之间,它有着长期性、持续性和隐蔽性的特点,由于暴力多发生在家庭这个特殊的环境中,取证上存在着一定的困难,作为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一定要及时向有关机关提出请求,保留好自己受伤后的原始记录和确切的伤情,实践中,很多案件的当事人因为证据意识不强,在寻求救济时不能得到相应保护
二、家庭暴力司法鉴定的程序
1、提出要求鉴定的申请。技术鉴定分为申请鉴定和委托鉴定两种,当事人提出申请鉴定,单位委托鉴定。申请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并提供相关的资料。
2、缴纳鉴定费。凡要求进行鉴定的申请人或委托人,必须在突出申请的同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鉴定费。技术鉴定机构在收取鉴定费后,必须向申请人或委托人出具正式发票。申请重新鉴定时,必须再缴纳鉴定费。
3、受理立案。当接收申请人或委托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和缴纳的鉴定费后,即已受理立案,并应在受理当天起按有关规定进行鉴定的准备工作。
4、作出鉴定结论。鉴定人作出鉴定结论。
5、书面通知鉴定结论。鉴定结论一经形成,在规定时限内尽快以规范的公文形式发给申请人或委托人。
以上内容就是我们针对“家庭暴力司法鉴定程序”给您做的具体分析。在家庭中,如果发生家庭暴力,受伤的人一定要及时拨打110向警察求助,同时在适当的时间内在医院就医,伤者在出院治疗终结后向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可以对家庭暴力进行相关认定,情况严重者很有可能入刑。


·诉讼离婚上法院程序是什么?
      诉讼离婚上法院程序是什么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1、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


·公安机关发现有人重婚可以立案侦查吗?
      公安机关发现有人重婚可以立案侦查吗?公安机关自行发现的重婚案,应当立案侦查,检察院提起公诉。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


·委托他人购房 需要注意什么?
      1. 购房委托书是一种新型的委托合同。由于房屋是特殊商品,购房时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技术性也很强,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如何购房、购什么样的房比较合算,很难把握。因此,委托有经验的中介机构或他人帮助购房就成为必要。 2. 办理委托公证,需要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本,进行购房资格审...


·夫妻离婚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法条有哪些?
      夫妻离婚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法条有哪些? 有关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法定理由主要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


·重婚罪属于告诉才处理吗?
      一、重婚罪属于告诉才处理吗?重婚罪是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果情节比较严重,影响很坏的,即使被害人不起诉,而由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或有关部门提出控告,应由人民检察机关审查决定是否构成重婚罪。发现配偶有重婚行为的,如果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构成重婚有两类人,第一类...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俩如何共同立遗嘱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俩如何共同立遗嘱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俩如何共同立遗嘱? 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能确实保障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公证遗嘱也是处理遗嘱继承纠纷最可靠的证据。 2、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女方离婚会得到什么补偿
      女方离婚会得到什么补偿补偿是没有的。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有财产,是可以均分的,但这不属于补偿,而是自己应得的一部分。但如果一方有过错或完全过错,在离婚分割财产时,法院会少分给财产以示惩戒。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离婚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方式宜兼采财产责任和...


·婚姻诈骗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婚姻诈骗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婚姻诈骗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人犯重婚罪判几年?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人犯重婚罪判几年?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人犯重婚罪最多判两年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2、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3、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


·未婚生子的离婚后谁抚养
      未婚生子的离婚后谁抚养 一、未婚生子的离婚后谁抚养 未婚生子,是指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同居期间生下的子女,属非婚生子女。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的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